9、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和功能的检验项目,监理站应先组织专业监理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详细的检验计划再安排实施;
10、监理站办公室日常应加强检查和监督,并具体负责对平行和见证检验的资料最终归档。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制度
1 工程质量验收的原则
1)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
2)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各种记录规范完整的基础上进行。
4)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查。有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的检验批,要待试件试验报告出来后,再判定其合格与否。
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6)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严禁施工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
2 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1) 检验批完工且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报驻地监理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等进行检验批验收。
对一般项目的检查验收,标准中规定监理单位检查数量的,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标准中没有规定监理单位检查数量的,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数量根据工程量确定。
2) 分项工程完工且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填写分项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报请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 分部工程完工且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报请总监办进行验收。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4)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且合格后,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5)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3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规定
1) 检验批的名称及划分标准,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
2) 检验批的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一般规定,符合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要求。
检验批主控项目经抽样检验合格。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占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的允许偏差1. 5倍。
3) 检验批应具有完整、准确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4) 当检验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A 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的检验批,必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并按要求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验收。
B 当检验批的试块、试件强度不能滿足要求时,经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并经设计认定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C 检验批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预检记录后,填写《检验批验收记录》并
附具证明满足验收标准要求的相关技术文件。
D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中内容是否真实可信,有关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全,检查结果意见是否符合规定。
4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名称(含部位)、数量是否包含全部设计内容和验收标准的规定。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中施工单位填写检查评定结果、监理单位填写验收结论及检查结论。
3)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分项工程验收时应注意检查检验批是否覆盖了整个分项工程,有无漏掉的部位。
4) 分项工程验收时应检查各检验批混凝土、砂浆强度到龄期后是否已达到标准规定。
5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
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检查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3)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检查《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6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
1)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应齐全、真实。
3)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齐全、真实、有效。 4) 主要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7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
分部工程严禁验收。
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监理站按项目管理机构规定的报表格式统一上报,不得自行设计和采用其它表格;报表填写应做到:文字清楚,内容及签章齐全,不得漏页、漏项。编写时间段及提交时间:月报:为上月24日至本月23日,本月底前提交;季报:为上季度末月24日至本季度末月23日,季度末月底前提交;年报:为上年12月24日至本年12月23日,12月底前提交,基本内容有:
1. 本月工程动态:施工单位人员、机械、施工情况的变化等。 2. 工程形象进度:细化到每个单位工程、施工工点或施工区段。 3. 工程质量情况:本月质量情况,存在的质量问题,工程质量控制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4. 安全文明施工:本月安全情况;存在的问题;本月安全控制的重点,采取的措施及效果;文明施工情况;
5. 变更设计;
6. 工程质量事故或存在问题;
7. 本月监理工作情况,按监理工作统计表的相关内容详细阐述本月以来的主要监理工作;
8. 下月工作重点及建议。
1)当安全及试验内容较多时,监理站可以每月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和
试验工作专题报告,向项目管理机构通报工作的主要内容。当工程项目较小,可在监理工作月报中增加安全和试验有关内容,使安全和试验工作月报与监理工作月报合并进行。
2)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向项目管理机构反映或
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专题报告,向项目管理机构汇报。
3)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理站应组织编写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作为监
理意见纳入竣工资料整理范围。
4)监理组应注意对日常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正常情况下将施工情况随月
报一同上报监理站;遇到特殊问题,编写专题报告上报,由监理站汇总上报项目
管理机构。
5)监理站应不断总结,注意对自己工作的经验积累,定期向项目管理机
构提交年度、季度或阶段性工作报告,以利于项目管理机构对监理站工作的了解和指导。
6)及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要求的各类报告。
监理日记和文档管理制度
1、监理日记是监理站和监理工程师必备的专用记录手册,是监理工作的重要资料。监理人员应逐日逐项认真填写,特别是涉及变更设计、会议决定、上级指示,有关质量、进度、安全检查、投资等有关事项,都应详细写入日记。 2、文档管理。监理站应建立有关往来函件、电话处理、日常监理工作技术资料整理与归档管理的相关台帐。所有文件收发、文档资料均应严格按监理(咨询)公司贯标工作的规定进行管理。 2.1工程监理台帐
各类台帐是文件化的施工信息分类记录,监理站应结合工程特点和内容选择建立,以加强对内业务资料的管理。
1)开工报告审批台帐 2)工程进度台帐 3)见证取样检验台帐 4)平行检验台帐
5)见证检测台帐 6)旁站监理台帐 7)工程变更台帐
8)总监理工程师巡视记录台帐 9)验工计价台帐
10)项目管理机构要求建立的其他台帐
上述各类监理台帐必须定期记录,记录内容应符合各类台帐的记录要求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