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药库事故应急预案
一、简介
山西陆合集团万安煤业有限公司井田位于洪洞县城北西,距县城21.5Km的万安镇常家沟。
井田北侧有洪洞县经万安镇、乔家湾乡至蒲县县级公路通过,南有洪洞县左木乡至万安镇的乡镇公路,内有简易公路与南北两侧的县级公路相通,东至大运高速公路14Km、大运二级路16Km、108国道25Km及南同蒲铁路线洪洞车站20Km,交通运输条件极为便利。
山西陆合集团万安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54号文“关于临汾市洪洞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批准的兼并重组整合矿井,由原山西安能万安煤业有限公司、山西运博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常康煤业有限公司三座矿井整合而成,兼并重组后主体企业原为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煤重组办发[2010]42号“关于临汾市洪洞安能万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整合调整方案的批复”文件,将主体企业变更为山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开采1号-11号煤层,矿区面积10.9475km2。地质储量3377万吨,可采储量1917万吨,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服务年限15.2年。
二、编制目的
为加强我矿在生产工艺流程过程中使用的爆炸物品,及储存、运输等环节发生事故能有效的得到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态,及时处理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
1、雷管、炸药内部发生化学反应,造成自身发生爆炸。 2、雷管、炸药在储存过程中由于储存不当造成爆炸。 3、雷管、炸药在搬运过程中受到外界静电、电火花的影响造成爆炸。
4、雷管在扭结、编号时受到外界压力、拉力影响造成爆炸。
四、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矿值班人员汇报。 2、统一指挥
矿成立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证抢险工作快速、有序的进行。
3、救人优先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员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是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及时抢险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事故发生后,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险。
(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组织有关单位、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响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5、分级处置
根据事故发生的级别,实行分级处置。 6、妥善处理善后
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包户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事故处置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