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故意毁坏本公司的设备或其它物品者;
5、 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6、 移交不清或弃职潜逃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五、担保人因故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经同意后方能解除担保责任; 六、 担保人应于员工离职半年后而无未了事项时方能解除担保责任,保证书自动失效;
七、 公司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时,随时办理对保; 第十八条
本市的员工要将档案转入本公司,由公司统一寄存在《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将档案调入的,经人力资源主管同意后,暂缓办理,并同时携带原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下岗人员出示《下岗证》; 如果是外地职员须办理完《就业证》或《暂住证》方可上岗,《就业证》或《暂住证》、《毕业证书》的原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否则视为拒聘,员工离职时交换本人; 第十九条
报到当日,人力资源部应向新职员介绍公司的简介以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由人力资源部主管与其签定《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试用员工自留。 办理报到手续领取下列资料:
1、 员工手册
2、 员工资料卡(填写交行政中心) 3、 办公桌的钥匙 第二十条 新职员办理完报到手续后,人力资源部门领其到用人部门试用,由
部门主管接受,并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试聘合同中的工作级别填写《工资通知单》,一
式两份,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职员试用
第二十二条 新职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新员工试聘期间按公司《职员考勤及休假、请假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职员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二、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第二十三条 试用期的考核
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将《职员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施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二、 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
语。
三、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
状况。
四、 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第二十四条 转正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 第二十五条 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 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主管、总经理批准。
二、 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职员转正考核表》,经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二十六条 考核结果的评定
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择区间。
二、 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1、 考核结果95分以上 提前转正 晋升工资; 2、考核结果85—94分 按期转正 晋升工资;
3、考核结果75—84分 按期转正 不予晋升工资; 4、考核结果60—74分 延长试用期;
5、 考核结果低于60分 试用不合格,不拟聘用;
第七章 职员录用
第二十七条 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人力资源部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
人力资源部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
第二十八条 《职员聘用合同》按公司经营年度一年签定一次。聘用期满,
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年中新进职员,转正后聘用合同签到公司经营年度终了。
第二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职员聘用合同》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
份,一份交给新职员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 职员培训
第三十条 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公司举办各种培训并根据业务
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微软、培训机构等举行的各种培训。
第三十一条 员工的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职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内容为: 1、 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 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3、 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4、 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二、 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的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各级主管应随时施教,
提高员工的能力;
三、 视业务的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
后将学习的内容传授给其他同事;或邀请专家学者来公司做专题培训。
第三十二条 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公司制 定培训协议书,凡参加 举办的一些重要项目培训的员工,在接受培训前应与公司签订协议;并遵守下列条款: 一、保密条款:
对在培训过程中所获得和积累的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包括软、硬件),乙方在培训后立即叫技术中心统一保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二、服务期条款
具体服务期的规定如下: 员工每完成1个项目培训,其服务期为二年,培训前公司服务的年限按一半折算为培训后的服务期。 三、赔偿标准条款:
乙方接受培训后如未按照甲方服务期要求执行的,乙方应按服务逐月等份递减的原则向甲方培训补偿费。培训补偿费缴纳公式为: 培训前服务年限为M1,培训所花费用Y。 培训后服务年限为M2,培训补偿费为X。 应服务期限为M3,年限以月份为单位。 (M3-1/2M12)3
第九章 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三十三 条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一、 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 为
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 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
服务、物超所值”的信息产品。
三、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
客满意。
四、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
同步。
五、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实行四小时答复制(即
所有上级安排的任务,均须在四小时内答复工作进度)。
六、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
业要求。
七、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八、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
分家。
九、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十、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三十四条 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 职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二、 职员应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三、 职员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 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 遵守四小时复命制,把1%做到100%。 六、 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 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八、 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上级指挥,予以协助; 九、 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十、 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 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对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节; 十二、 执行员工手册; 第三十五条 工作时间八不准:
一、 不准聊天、吵闹; 二、 不准无故离岗、串岗; 三、 不准打私人电话闲聊天; 四、 不准唱歌、听音乐; 五、 不准看闲书、玩游戏; 六、 不准上班时间接待亲友或办私事; 七、 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八、 不准渎职、失职,贻误公务;
第十章 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第三十六条 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职员考勤即休假、请假
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七条 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五个半天工作日,每天工作7小时(周六除外) 周一及周五:9:0017:30 工作 11:4513:00为午餐休息时间 周 六:9:0012:00
第三十八条 迟到、早退或旷工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从每月月初开始累计迟到(早退)按分钟计算扣除当月工资,1分钟扣除1元,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罚款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
连续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5。5天,连续旷工3天者,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第三十九条
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读报,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不允许聊天,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因公外出应请示主管
二、不允许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升学考试、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第四十条加班: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
可加班。加班者,需填写加班申请单,并交行政中心备案。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公司规定经理级以下人员为计酬加班,为5元/小时。经理级以上人员为不计酬加班 第四十一条 :假期管理: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公司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
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节假日: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国庆(2天)、春节(3天)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机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年假: 工龄满一年以上、业绩突出的员工,经主管报请总经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龄满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职工休年假时,需提前15日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第四十二条 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员工请事假须先填写“事假申请单”,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核准,报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事假超过10天以上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日,累计当月5.5天者,公司无条件解聘。
第四十三条 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医院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单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全年累计病假不超过3天的不扣除工资,超过3天的,超出部分计发50%的工资(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