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客教育之机器人教学对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实践与研究》创客专项微课题-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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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十三五”教育技术研究课题
课题申请·评审书
课题类别: 创客教育专项微课题
课题名称: 创客教育之机器人教学对学生创新能力
培养的实践与研究
申请单位: 汶上县杨店镇中心小学
填表日期: 2017年 4月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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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一、本人自愿申报济宁市电化教育馆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本人认可所填写的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申请·审批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所填写的课题申请·审批书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同意济宁市电化教育馆有权使用课题申请·审批书所有数据和资料。课题申请如获准立项,在研究工作中,接受中央电化教育馆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委托各级电教部门的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政府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遵守《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科学设计研究方案,采用适当的研究方法,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3.尊重他人的知识贡献。客观、公正、准确地介绍和评论已有学术成果。凡引用他人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加以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均如实说明。
4.恪守学术道德。在研究过程中,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在成果发表时,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在成果分享时,对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的各自贡献均在成果中以明确方式标明。在成果署名时,不侵占他人研究成果,不在未参与研究的成果中挂名,不为未参与研究工作的人员挂名。
5.维护学术尊严。保持学者尊严,增强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中央电化教育馆全国教育技术规划课题声誉,不以课题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6.遵循科研规范。课题研究名称、课题研究组织、研究主体内容、研究成果形式与课题申请书和立项通知书相一致。若有重要变更,向济宁市电化教育馆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
7.明确课题研究的性质。遵守研究成果先鉴定后发表的要求。发表时在成果文本封面显著位置标明“济宁市电化教育馆教育技术研究课题”字样,课题名称和类别层级应与课题通知书相一致。
二、作为课题研究者或主要承担者,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特授权济宁市电化教育馆有权保留或向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课题成果的原件、复印件、摘要和电子版;有权公布课题研究成果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同意以影印、缩印、扫描、出版等形式复制、保存、汇编课题研究成果,允许课题研究成果被他人查阅和借阅;有权推广科研成果,允许将课题研究成果通过内部报告、学术会议、专业报刊、大众媒体、专门网站、评奖等形式进行宣传、试验和培训。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章):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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