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7 拆除与报废 5.6.1 作业许可 5.6.2 警示标志 5.6 作业安全 5.6.4承包商与供应商 5.6.5变更 5.7.1危险化学品档案 5.7.2 化学品分类 5.7 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 5.7.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7.4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 5.7.5危险化学品登记 5.7.6危害告知 5.8.1职业危害申报 5.8 职业危害 5.8.3劳动防护用品 5.9.1事故报告 5.9.2抢险与救护 5.9 事故与应急 5.9.3事故调查和处理 5.9.4应急指挥系统 5.9.5应急救援器材 5.9.6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5.10.1安全检查 5.10 检查与自评 5.10.2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 5.10.3整改 5.10.4自评 5.1 负责人与职责 5.1.1 负责人
5.1.1.1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
5.8.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 5.6.3作业环节 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和基层工作。
5.1.1.2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5.1.1.3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并确保安全承诺转变为必需的资源支持。
5.1.1.4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或领导小组会议。 5.1.2 方针目标
5.1.2.1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得到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4)与企业的其他方针和目标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5)公众易于获得。
5.1.2.2企业应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各级组织应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以保证年度安全目标的有效完成。 5.1.3 机构设置
5.1.3.1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或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5.1.3.2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大小,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
5.1.3.3 企业应建立、健全从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5.1.4 职责
5.1.4.1 企业应制定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和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5.1.4.2 企业应制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5.1.4.3 企业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5.1.5 安全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
5.1.5.1企业应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自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5.1.5.2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5.1.5.3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5.2 风险管理 5.2.1 范围与评价方法
5.2.1.1 企业应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和准则。 5.2.1.2 企业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5.2.1.3 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常用的评价方法有: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3)预危险性分析(PHA); 4)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 6)故障树分析(FTA); 7)事件树分析(ETA);
8)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
5.2.1.4 企业应依据以下内容制定风险评价准则: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5.2.2 风险评价
5.2.2.1 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
5.2.2.2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5.2.3 风险控制
5.2.3.1 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
1)应考虑:⑴可行性;⑵安全性;⑶可靠性;
2)应包括:⑴工程技术措施;⑵管理措施;⑶培训教育措施;⑷个体防护措施。 5.2.3.2 企业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5.2.4 隐患治理
5.2.4.1 企业应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帐。
5.2.4.2 企业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评审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竣工验收报告。
5.2.4.3 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5.2.4.4 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5.2.5 重大危险源
5.2.5.1 企业应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5.2.5.2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5.2.5.3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5.2.5.4 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 5.2.5.5 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5.2.5.6 企业应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2.5.7 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5.2.6 风险信息更新
5.2.6.1 企业应适时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隐患。
5.2.6.2 企业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 5.2.6.3 企业应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 3)技术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