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1 技术要求总则 2 专业名词或术语 3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3.1 基本规定 3.2 现场勘察 3.3 设计要素 3.4 功能设计 3.5 安全性设计 3.6 电磁兼容性设计 3.7 可靠性设计 3.8 环境适应性设计 3.9 防雷接地设计 3.10 集成设计
3.11 设备选型与安装设计
3.12 传输方式、传输线缆、传输设备的选择与布线设计 3.13 供电设计 3.14 监控中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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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技术要求总则
(1).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建设,应纳入单位或部门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
根据其使用功能、管理要求和建设投资等因素,进行综合设计、同步施工和独立验收。
(2).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和相关管
理规章的规定,系统的防护级别应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 (3). 各类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均应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可扩充
性和使用灵活性,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实用可靠。 (4).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建设,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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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专业名词或术语
(1).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技防产品) security & protection products
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领域的特种器材或设备。
(2).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SPS) security & protection system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运用技防产品和其它相关产品所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或由这些系统组合或集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3).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 (ESPS) engineering of security &
protection system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制止重大治安事故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为建立具有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炸等功能或其组合而实施的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通常也称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本规范中,安全防范工程即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
(4). 安全管理子系统 (SMS)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对各子系统进行组合集成,以实现有效的联动、管理和/或监控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5). 入侵报警子系统(IAS)intruder alarm system
利用传感器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探测并指示非法进入或试图非法进入设防区域的行为、处理报警信息、发出报警信息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6). 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 (VSCS)Video surveillance & control
system
利用视频技术探测、监视设防区域并实时显示、记录现场图像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7). 出入口控制子系统 (ACS)access control system
利用自定义符识别或/和模式识别技术对出入口目标进行识别并控制出入口执行机构启闭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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