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铁路建设的需要,规范施工用工行为, 确保巴达铁路站前I标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实现建设“六位一体”的管理目标,按照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51号),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架子队是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基层施工作业队伍,是以施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与监控层,以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和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社会劳动者(统称劳务人员)为主要施工人员的作业队。
第三条 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能够充分利用社会劳力资源,实现项目部与作业层的有机衔接和有效运作,防止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流于形式,对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第四条 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有利于工程质 量、安全、工期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是直接、有效的施工生
产方式;有利于项目部强化对作业层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施
工现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有利于提高企业员
工技术素质。各架子队必须充分认识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
织施工的优越性和重要性。
第五条 根据铁道部、建设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架子队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架子队管理制度,积极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六条 为加强架子队管理的组织领导,强化过程控 制、落实架子队管理责任,组建架子队领导小组: 组 长:尹正银
副组长:甘红中、杨春山、邓忠、李崇卿、杨孝宏、鲁晓社
组 员:云涛、刘俊虎、李武辉、安保国、陈建明、文朝
维、范军勤、李林、付兵、曹瑞鑫
领导小组负责架子队的组建、运行、管理,落实架子队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部安质部,负责架子队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特点等因素,本着统一采购、统一的财务管理、统一的生产管理、统一的质量管理等多个统一相结合的原则,项目部组建5个架子队,各架子队主要人员由各外协队伍负责配足,纳入项目部统一管理。根据施工管理需要,在满足基本人员要求的基础上适
当增加各岗位人员数量,确保架子队有效运转。各架子队主责人员具体负责组织落实项目部各项架子队管理制度和措施,组织好施工生产。
第三章 管理制度建设
第八条 项目部根据依据铁道部、建设指挥部有关要 求,按照“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施工专业化、工班自
控化、行为市场化”的五化目标,全面开展架子队制度建设
工作,制订架子队管理制度和办法、健全架子队管理体系,落实架子队管理责任制。规范管理、明确职权,切实加强对
架子队的管理,提高架子队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第九条 架子队管理建立的五大类管理制度 (一)架子队管理制度
包括制订架子队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建立完善的架子
队管理体系;建立主要负责人员岗位责任和任职条件等管理制度;建立人员补缺制度,主要负责人员如有调整,按要求及时补齐到位。
(二)内部管理制度
包括制定会议、考勤考核、卫生管理、政治学习和业务
培训、内业资料管理等办法。
(三)上岗管理制度 1.岗前专业培训制度
对劳务作业人员进行岗前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情况记录在教育培训档案中。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
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劳务作业人员不得上岗。
3.持证上岗制度
从事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对上岗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从事地下作业、高空作业、铺架作业、爆破作业等特种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在现场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安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