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步骤 主要步骤 序号 1 本人入党申请 2 团组织推优 3 确定 责任人 或部门 申请人 各党支部、团委 工作要点 由申请人本人向所属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 各党支部会同学院团委进行推优工作 召开党支部会议: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2、为每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1-2名培养联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校培训 召开党支部会议: 根据组织部的发展规划,对培养教育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决议,确定“发展对象” 形成的必要材料 入党申请书 团委推优材料 会后 1、报“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及基本情况表到学院组织部; 2、在学院组织部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填写。 1、参加党校培训人员名单; 2、结业证书。 1、党支部意见; 2、培养联系人意见; 3、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部确定“发展对象”的会议情况。 1、公示的内容及结论性材料; 2、政审形成的综合材料,其中包括:(1)发展对象基本履历情况及其各时期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表现;(2)父母政审情况(附材料);(3)发展的有关问题及调查过程、结论和意见(附材料); 3、《入党预审表》; 4、各党支部汇总“发展对象”基本情况材料报送所属党总支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材料是否齐全,内容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前后一致以及手续程序是否完备等等。党总支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各党支部及时整改,为下一步的党总支预审工作做好准备。 各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 组织部 4 党校培训 5 确定 “发展对象” 组织部、 各党支部 1、各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6 公示、政审 各党支部 2、各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 3、各党支部到学院组织部领取《入党预审表》并认真填写完善。 7 预审 各党总支 召开党总支会议: 对发展对象所有材料进行汇集审核,对发展对象情况进行预预审后的发展决定 审,并形成预审后的发展决定。 预审公示 各党总支 各党总支对预审的发展决定进行公示; 召开党支部会议: 8 发展决议 各党支部 1、就预审的发展决定进行决议; 书》中相关内容。 发展谈话 9 组织部审查 10 党委审批 11 发展公示 12 入党宣誓 13 预备期考察 14 转正申请 15 支部决议 16 总支审查 17 党委审批 上级党组织指派人员 组织部 党委 组织部会同纪委 党委委托各党总支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 形成谈话内容记录,填写完善《入党志愿书》中相关内容 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中相关内容(包括记录党支部会议表决情况、2、确定2名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介绍人填写介绍情况并明确态度) 预审公示的内容及结果、结论 学院党委组织部对发展对象的所有入党材料作进一步审查 形成审查意见,以便在党委会议上向党委汇报 召开党委会: 听取学院党委组织部对审查情况的汇报,进行审批 组织部会同纪委就党委的发展决定进行公示 党委会形成发展决定 公示的内容及结果、结论 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 1、有关工作材料; 2、填写完善《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 转正申请书 填写完善《入党志愿书》中相关内容(包括记录会议表决情况) 填写完善《入党志愿书》中相关内容 党委会形成预备党员转正决定 组织部、各党总支、 组织新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各党支部 各党支部 预备党员本人 各党支部 各党总支 党委 对预备党员进行一年的预备期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预备期满一年的预备党员本人提出转正申请 召开党支部会议:对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进行决议 各党总支对党支部作出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进行审查 召开党委会议:听取党委组织部汇报,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