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将毕业设计成果(包括任务书、作品、说明书等全部材料)按要求及时上交给指导教师。
(2)规范审查
由专业教研室负责在毕业设计答辩前对学生毕业设计工作期间的情况和设计的基本规范进行审查。若属设计质量问题审查不合格的,应责令其修改或重做,达到要求后才能参加答辩;属违纪情况的,除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出现以下违规情况之一的,作规范审查不合格处理: ①发生重大违规事件。
②有抄袭行为(25%以上的内容完整抄录其他资料)。 ③设计未按规范格式编制。 ④作品、说明书不符合相关标准。 ⑤各种材料未按时、全部交齐。 (3)评阅
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评阅”的内容包括: ①学生毕业设计独立完成情况。
②学生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书”所规定内容的情况,设计的优缺点、基础理论及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独立工作能力及创新能力等。
③学生的毕业设计工作量、内容、深度、正确性、实用价值、专业学术水平等。 ④学生在做毕业设计期间的工作态度、遵章守纪、团结互助情况(指导教师评价)。 ⑤毕业设计说明书撰写基本规范情况。
指导老师评阅和评阅教师评阅应分别给出评阅分数,评阅成绩按百分制计。 8.毕业答辩阶段
在系毕业答辩委员会的领导下,统一安排答辩,对答辩安排和分组以答辩公告的形式进行公示。
三、毕业设计的阶段安排(共8周)
1.熟悉课题和调研、收集资料、翻译资料 1周 2.确定设计方案 1周 3.方案的实现、调试与验证 4周 4.写说明书初稿并修改 1周 5.定稿,打印与复印 0.5周
6.送审,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资格审查,写出评语 0.5周 7.交叉评阅、写评语 0.5周 8.答辩
1周 0.5周
9.评定成绩 四、毕业设计学生守则及管理规定
1.学生在毕业设计期间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请假一天或者一天以上,需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按学校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2.学生必须随时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指导及安排的工作。
3.毕业设计所需的计算机、实验设备、元器件、资料等用品,须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借用。毕业设计结束后,必须完好地交还给相关部门。
4.学生使用的计算机、电子仪器或其它设备,若因责任事故造成丢失或损坏,应酌情赔偿。若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学生不得擅自修理。
5.毕业设计学生需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时,原则上应提前向系领导提出申请,申请中应附上外单位毕业设计题目、内容介绍、校外毕业设计指导人姓名(包括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或能够证明其在该单位为能工巧匠、技术能手、负责人等相关材料)、毕业设计步骤等内容,并加盖公章,报系领导批准。到外单位毕业设计的同学在毕业设计期间每周仍需向分管指导老师汇报情况,接受指导老师的一切指导。
6.自拟题目的学生要求同5。 五、指导教师职责和指导方法 (一)职责
1.指导教师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对学生要规范要求,严格管理。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努力、团队精神和严谨的科学态度。
2.坚持把培养人放在首位,指导教师处在毕业设计工作的第一线,必须切实处理好出人才与出成果的关系,不要只强调任务而忽视对学生的科研能力的培养。
3.坚持教书育人,充分利用毕业设计过程的有利条件,配合主管学生思想工作的部门和同志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要进行团结协作,热爱专业的教育,要从思想上和专业上严格要求学生,要注意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培养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勤奋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科研作风的未来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4.坚持教学基本要求,贯彻因材施教原则。所有学生都必须独立完成课题所规定的任务,以获得较全面的训练,达到教学基本要求。同时,针对不同的学生在知识和能
力上的差异,注意因材施教。对成绩差的学生,要多作具体指导;对成绩好的学生,要从深度和广度上提出更高要求,使他们的能力得以充分发挥;此外,针对学生知识和能力方面的长处和不足,在具体安排任务时要注意“扬长避短”。
5.在具体工作上,要按规定要求认真制订好毕业设计任务书。每周有固定时间对学生进行指导,指导教师与学生的面谈、讨论时间每周不少于2小时。主要分为布置工作、研究工作、检查进度、解答疑难等。具体有填写课题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同意签字后,下达给学生;审核学生拟定的方案和开题报告;指导学生制定课题计划和论文大纲;按时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对学生的工作写出指导性评语;保证学生毕业设计工作正常开展。
6.教育学生遵守计算机房和实验室的各项制度,遵守“毕业设计学生守则”,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各种设备。
7. 指导学生按学校统一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
8.认真评阅学生的毕业设计作品和说明书,并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及工作成绩,写出评阅意见,并对学生答辩资格初审。
9.对于认真执行上述规定的教师在系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教师则酌情扣除其当年指导工作量并进行批评教育。
10.参加学生毕业设计成绩的评定工作及资料整理,做好毕业设计的总结工作。 (二)指导方法
对设计题目进行框架性、目标性指导,重点注意对学生的设计思路、设计方向加以指导,以避免出现原则性和方向性的问题。对于学生的指导应当注意以下方法:
1.要积极引导,不放任自流。要善于启发诱导,因材施教,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对学习较差、能力较弱的学生重点指导的同时,更要注意方式方法,鼓励他们能够独立完成,但不能包办代替;对基础好、能力强的学生要提出高标准的要求,鼓励他对某些专题进行较深入研究,使其独创性成分高些,争取有所突破。对学生常遇到的难以把握和理解的问题,学生往往希望老师直接给予具体细致的解答,为此,指导老师宜耐心启发教育,引导其分析钻研。对于学生普遍感到困难的共性问题,指导老师可组织专题讲座,给予讲解和启发引导。
2.既要教给学生一定的知识和技能,更要注意培养学生的综合运用知识来处理问题的能力,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和训练,要做到贯穿于毕业设计的全过程。
3.指导教师要随时了解学生的设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地予以解决。
4.在设法要求学生树立严谨的工作态度、严格的科学作风、严密的科学工作方法的同时,让学生建立经济效益观点,使学生的毕业设计能与经济建设的要求相协调。
5.应有严格的时间进度控制。 六、毕业答辩的有关事项
毕业设计完成后,经指导教师审核、评阅教师评阅认为合格方可进行毕业答辩。
(一)答辩的组织工作 1.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以系为单位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其成员应由系主任、讲师或工程师以上的人担任,答辩委员会主任应由副教授、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具体负责答辩工作。根据不同专业课题,答辩委员会可组成若干答辩小组具体负责答辩工作。
2.答辩小组
根据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多少,可设若干个答辩小组。答辩小组负责对学生进行答辩考评,每个答辩小组应由答辩教师3~5人组成;答辩小组设组长1人,负责组织答辩考评,组长应由答辩委员会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委员担任;答辩小组应设书记员1人,负责答辩记录和成绩汇总。指导教师可以参加毕业答辩小组,但不能任答辩小组组长。
3.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1)审定学生毕业答辩的资格。 (2)主持并组织毕业答辩工作。
(3)聘请毕业设计(说明书、作品)的评阅人。 (4)讨论和确定学生毕业设计的最后成绩及评语。 (5)解决答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学术或专业性质的问题 4.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
(1)答辩前,要认真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说明书、作品)的评阅工作。学生的毕业设计(说明书、作品)首先由指导教师审阅,然后由答辩委员会指定的评阅人进行评阅,并写出评语。
(2)每个学生在答辩前,可以写出书面提纲、内容为毕业课题的任务、目的、意义、所采用的原始资料和参考文献、毕业设计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成果、结论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等。
(3)举行答辩会,学生答辩发言一般为15-20分钟为限。答辩时提问的内容应为
课题的关键问题以及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设计和计算方法、实验、测试方法等问题以鉴别其独立工作能力。
(4)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
(5)学生安排到各答辩小组进行答辩,同组的学生可以全程旁听小组答辩。 (6)答辩时应设记录员、负责记录。记录由主持答辩的负责人签字,交由系内存档三年。
(7)全部工作结束,答辩委员会向学院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二)学生答辩的有关事项
1.答辩要求
(1) 答辩前学生应提交设计成果(包括设计说明书和作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2)答辩包括学生陈述、作品演示或展示、教师根据毕业设计内容和设计情况提问、讨论评审和评分等环节,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包括汇报和提问)以不少于15分钟为宜。
(3)答辩人应陈述毕业设计的核心内容。陈述要语言精炼、重点突出,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
(4)答辩教师提问5~10分钟。 2.有下列情况者评为不及格
(1)设计中有原则性重大错误或基本没有完成任务。 (2)弄虚作假,有抄袭行为。
(3)答辩时概念不清,对主要问题回答不正确。 (4)其他被认定为不能评为及格的情况。 3.答辩内容
包括课题的关键问题与课题相关的专业知识、基础理论、基本设计思路等,答辩题目原则上应在答辩现场提问,不可提前通知学生。
4.答辩成绩
由答辩小组各成员按照学生答辩时回答问题的情况(知识面掌握、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的正确性等)分别给出成绩,再汇总出最后的答辩结果。
(三)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评阅与答辩委员会“评语”填写要求
1.指导教师评语除按照毕业设计工作规程要求两点内容还必须包含下列内容: (1)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规定工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