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工作职责及主要任务
幼儿园生活指导教师需要配合班主任、任课教师全面负责幼儿的保育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结合本班幼儿的特点和个体差异及时制定好各类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班级保教工作。
2、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热爱幼儿、尊重幼儿,对幼儿做到关心、细心、耐心,不偏爱,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3、认真及时制订教育活动计划,钻研教材,研究教法,引导幼儿主动学习。观察、分析并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因材施教。
4、.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一日活动,认真执行幼儿园各项教育常规及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定期进行总结,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5、进班前,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带班时精力集中,尽心尽责,不随便离开班级,密切关注幼儿的活动及需求,及时提供适当的指导。注意幼儿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6、努力学习幼教专业理论,积极参加教育研究和各种业务进修学习,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7、根据教育内容,定期更换、精心布置体现幼儿主体地位的活动室环境,为区域活动提供符合本班幼儿发展水平、操作心强、卫生、丰富的玩具和材料。管理好班内一切物品不受损失,保持班内环境、物品的整洁,做好保管区内的清洁工作。
8、认真做好家长工作,定时和每个幼儿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幼儿家庭教育情况,和家长商议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工作。
9、严格执行生活指导教师的工作规程,熟悉指导和帮助幼儿一日生活起居,注重幼儿的个人卫生,培养幼儿的良好卫生习惯,逐步提高幼儿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10、认真做好幼儿的安全、保健工作,杜绝和避免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做好幼儿园的预防工作。
11、组织并指导幼儿文明就餐,对挑食、偏食的幼儿给予更细微的照顾,引导幼儿改正不良的进餐习惯。
12、加强对宿舍文化的建设,保证宿舍的卫生清洁,努力给学生创造出团结、和谐、轻松、愉快以利其健康成长的环境。
13、定期向园领导汇报工作,接受其检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