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进行控制和指导。尊重甲方和监理部门的意见和要求。具体措施主要有:
9.1.1经现场工程师批准采购材料到场后,除查验其产品合格证和保质书等必备资料外,还进行现场复检。
9.1.2对施工质量实行跟踪监督,每道工序都要实行自检自查,做到合格一道再做下一道,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无条件立即返工。
9.1.3认真及时填报工程质量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9.2. 技术交底
每个重要的分项工艺,要认真组织好技术交底,明确交待质量要求、操作规范、交底由项目经理、施工员或班组长、操作者三级交底,交底记录由交底方和被交底方签字,工程技术部做好《技术交底》记录。
9.3各工序交接控制
每道工序完成后,项目部施工员应会同质安员及前后工序的工种组长进行交接检查过程鉴定,证实所使用的过程方法是否符合要求并有效实施。
9.4施工工期的保证措施
9.4.1加强施工中的过程控制,严格“三检”制,提高一次交验合格率,避免不必要的返工返修,延误工期。
9.4.2与其他各分部工程穿插作业,尽可能不占用整体工期。 9.4.3人力、机械组织:
项目质检人员 班组长 施工人数 安全员 施工放线人员 3人 5人 5人 5人 施工人员 吊篮 喷涂机械 施工机械 和灰机 施工升降机 10.安全文明施工
10.1安全控制承诺
80人 55台 5台 5台 5台 10.1.1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每个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10.1.2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体系。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员。
10.1.3保温施工现场和材料库房严禁烟火,在合适地段(位置)配置灭火设备,均悬挂安全标志,对施工人员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手段。
10.1.4整配齐配足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绳、防护手套、护目镜、劳保鞋等),为施工人员办劳动保险。
10.2安全控制体系
建立完整的安全保证体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实现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和完成现场安全文明达标为目的。
10.2.1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轻伤负伤频率为≤1.5‰。杜绝重大设备、火灾、交通事故。
全员教育率100%;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率为100%。
10.2.2安全技术文件保证措施
进场后及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项目部建立定期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安全设施机械设备验收制度。 安全管理人员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省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发证,分别持有《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上岗。
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资料记录及时、完整、建档。
10.3安全预防措施
10.3.1坠 落 对四口五监边等处设好护身栏杆,中间支挂安全网。
10.3.2机械伤害 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及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按原机技术性能规定正确使用。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使用,带病运转和作业中进行维修。
10.3.3防 火
⑴ 防火组织机构健全,严格执行三级防火制度,落实责任到人。现场各类防火工具、设备、材料放置在使用方便地点,不得随意拿动、转移,经常检查。
⑵ 施工现场不许抽烟,现场设吸烟室。
⑶ 加强电气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子,碘钨灯照明取暖,临时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架设,严禁乱拉乱接,电闸要有箱,上锁设专人负责。
10.3.4触 电
⑴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JGJ46—88),现场用电实行三项五线制,动力与照明分开,做到二级保护,节约用电。
⑵ 搞好电气设备的设置和防护。配电应实行分级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⑶ 配电箱统一制式,设门、锁、防雨、防风设施齐全,铁闸箱必须有保护接地。
⑷ 固定式配电箱和流动式配电箱内分别装置漏电保护器,保护装置参数匹配,动作灵敏可靠。配电箱内所有压头必须牢固、可靠、无松动,电缆线蕊应采用接地端子压接后刷锡。
⑸ 电器装置、闸具,容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相匹配并按标准安装。 ⑹ 现场除维护电工外,任何人不准动用配电箱、动力设备或线路开关。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由用电管理员与维护电工检查处理。
⑺ 所有进场的电气材料,防护设施必须有合格证 ,电工试验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10.3.5吊篮安全技术措施
(1)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有效证明方可上岗操作。吊篮必须指定人员操作,严禁未经培训人员或未经主管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吊篮。
(2)作业人员作业时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上的自动锁扣应扣在单独牢固固定在建(构)筑物上的悬挂生命绳上。
(3)作业人员酒后、过度疲劳功情绪异常时不得上岗作业。
(4)双机提升的吊篮必须有二名以上人员进行操作作业,严禁单人升空作业。 (5)作业人员不得穿着硬底鞋、塑料底鞋、拖鞋或其它滑的鞋子进行作业,作业时严禁在悬吊平台内使用梯、簦、搁板等攀高工具和在悬吊平台外另设吊具进行作业。
(6)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吊篮,不得在空中攀缘窗户进出吊篮,严禁在悬空状态下从一悬吊平台攀入另一悬吊平台。
10.3.6安全用电措施
⑴供电线路与建筑物和施工设施之间保证施工安全距离和安全屏护并做到绝缘良好。龙门架与塔吊应安装防雷装置。
⑵ 固定式配电箱和移动式配电箱内分别装置漏电保护器实行三级保护,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匹配,动作灵敏可靠。开关箱实现一箱、一机、一闸、一保护。
⑶ 现场临时照明线路按要求架设,回路设漏电保护器一台,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夜间施工照明灯具和线路应固定。
⑷ 电器装置、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相匹配并按标准安装。
⑸ 配电线路、架空线路必须符合标准要求,线路过道、穿墙必须按标准保护。施工期内禁止有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现象出现。
⑹ 按标准记全各种用电记录,并且记录要有可追溯性。 10.3.7其它:
⑴ 现场除持证维护电工外,任何人不准动用配电箱,动力设备或线路开关。若出现故障应上报项目部,项目部派电工解决,电工按要求定期维修检查线路。
⑵ 所有进场的电气材料、防护设施必须有合格的证件,并且经电工试验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10.4施工现场安全消防技术措施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各施工队和个人均应严格依照本措施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10.4.1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10.4.2施工现场聚氨酯存放处应能满足消防车通行。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10.4.3施工现场聚氨酯作业区配备干粉灭火器,并有明显的防火标志。经常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