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单位介绍信
【篇一:法人证明书、委托书、介绍信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有限责任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姓 名:性别: 男
年 龄: 职务: 总经理
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公司名义办理报名、资格预审及投标有关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单 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盖单位章) (签字或盖章) (签字)年 月日 介绍信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有限公司 :
兹有我单位 程涛 同志前来你处联系 合肥市紫蓬镇环保科技项目厂区1#、2#厂房钢结构工程报名、资格预审及投标有关事宜,请予以接洽。
有效期: 60 天
徐州天达网架幕墙有限公司(盖章) 2015年6月 10日
【篇二:单 位 介 绍 信】
单 位 介 绍 信
盐城市人民银行:
本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兹授权其办理《单位机构信用代码证》相关事宜,请予办理为感。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篇三:关于资质的介绍信】
介绍信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兹介绍我单位***同志到你处办理一切与通信资质相关的业务,请予以接洽。该同志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我单位对此事表示支持。此致敬礼************有限公司 2014年 **月 ** 日
(加盖公章)篇二: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为方便企业办理领取资质证书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现将领取企业资质证书的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报送企业资质证书打印信息方式 公告的企业领取资质证书时,请按照《关于填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
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厅[2010]36号)要求,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企业资质申请
受理信息填报软件》报送企业资质申请信息或资质变更信息。对于在报送企业资质申请材料
时没有通过软件报送资质申请信息的企业,须通过软件补报资质申请信息;如在报送资质申
请材料时已通过软件报送资质申请信息,但在公告领证时有资质变更事项,需通过软件报送
资质变更信息后,再领取资质证书。对于企业资质证书的有关信息发生变更但未办理变更或备案手续的,公告发布后,将按
企业报送资质申请材料时报送的资质申请信息打印资质证书。 二、领取证书方式
(一)当面领取。有关单位持相应资料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理办办理领取资质证书手
续。无特殊情况,上午办理手续的,当天下午可领取证书;下午办理领证手续的,下个工作 日上午可领取证书。
(二)即时领取。企业电话确认证书打印后携相应领取证书材料到受理办领取新资质证 书。
(三)邮寄方式领取。有关单位可将领取证书所需材料及回邮地址邮寄至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受理办,受理办收到邮寄材料后,对于手续齐全的予以办理领证有关手续,并将新资质
证书按回邮地址以收件方付款方式回邮至指定单位(请考虑资质证书在邮寄过程中可能存在
的风险)。要求受理办付款的,将不予办理。 三、领取资质证书所需材料
(一)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的建设工程企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
理、一体化等),领取资质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资质初审部门出具的领取资质证书的介绍信原件。 2.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3.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原资质证书原件需全部交回,以旧换新,如不能全部交回的,按交回旧证数量领取新证,
其余新证待旧证交回后领取;如旧证遗失的,持已办理遗失补办的相应材料领取新证。
4.若企业资质证书基本信息在企业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后发生变更,需在副本变更栏里注
明,或提供资质初审部门的变更备案表;原资质证书发生遗失、损毁的,请提供资质初审部 门办理的遗失补办手续。
5.外商投资企业请提供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的造价咨询、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
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等企业,领取资质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1.领取资质证书的介绍信原件。领取本企业的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园
林绿化、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请提供本企业介绍信;领取造价咨询资质证书或代其他企业
领取各类资质证书的,请出具资质初审部门介绍信。
2.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3.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原资质证书原件需全部交回,如不能全部交回的,按交回
旧证数量领取新证,其余新证待旧证交回后领取。
4.若企业资质证书基本信息在企业提交资质申请后发生变更,需在副本变更栏里注明,
或提供资质初审部门的变更备案表;原资质证书发生遗失、损毁的,请提供资质初审部门办 理的遗失补办手续。
受理办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南配楼104#。邮 编: 100835
电子邮箱:slb@mail.cin.gov.cn 联系电话:受理勘察、设计 010-58933701 受理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城市规划、园林绿化 010-58933701受理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010-58933774资质证书变更 010-58933774受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估价 010-58933470受理招标、一体化 010-58933470 证书领取 010-58933611 传 真:010-58933243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篇三:印章、介绍信及资质证件管理办法 制度管理控制表 印章、介绍信及资质证件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公司系统印信及资质证件的管理,维护其凭信作用及权威性,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 三、公司印章分类
(一)行政章:公司行政章、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印鉴及总经理印鉴,公司职能部门 章、二级单位行政章。
(二)党群章:公司党委章、纪委章、监察章、工会章、团委章及下属党支部、分工会、 团支部印章。
(三)专设机构章:公司设立的各种工作领导小组、专业管理委员会。 (四)专用章:
公司及二级单位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 四、公司资质证件范围 (一)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代码证ic卡。 (三)中华人民
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卡。 (四)公司国税、地税登记证。
五、印章、介绍信及资质证件保管
(一)办公室负责公司行政章,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印鉴及总经理印鉴,公司资质证
件、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的保管。
(二)党群部门负责公司党群章的保管,其中党支部、分工会、团支部印章交由相应的
党支部、分工会、团支部保管。
(三)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专用章的保管,同时根据业务需要和董事长、总经理授权,
可以保存一枚董事长、总经理印鉴。
(四)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印章的保管,公司非发电子公司、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
各类印章和介绍信、资质证件的保管。
(五)公司专设机构章由负责其日常工作的部门(挂靠部门)保管。、
(六)所有印章、介绍信和资质证件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存放在有一定安全措施的保险
柜或加锁柜子内,不得随意放置。保管人员临时出差、请假,应指定临时保管人;保管人员
变动,应办理交接手续,记录存档。 六、印章制发
(一)公司各类印章,由相应印章管理人员填写《新印章刻制申请单》或《印章更改申
请单》,说明印章的种类、名称、形式、使用范围,出具相关文件,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
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后,由办公室机要秘书统一进行刻制。其中党支部、分工会、团
支部印章的刻制由党群部相关管理人员提出申请。
(二)非发电子公司各类印章,二级单位下设机构章及其他各类印章的刻制,经本单位 内部审批后自行刻制。
(三)印章的刻制,必须在公安部门许可的、有法定资质的营业单位刻制。所有印章的
印模应交办公室统一登记、备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