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第一章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的基本职责
一、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二、在与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项目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与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三)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四)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五)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六)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项目部移交。
四、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
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项目部移交。
五、工程档案管理科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二章 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一、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二、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下列目录要求: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见附录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见附录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见附录4、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文件共分为桩基、土建、给排水、电气、幕墙、电梯、钢结构分别见附录4.1-4.7,建设工程竣工图见附录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文件见附录6、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图见附录7、监理文件见附录
第三章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一、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二、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三、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四、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
铅笔等。
五、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六、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 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七、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八、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2、竣工图章示例如下:
3、竣工图章尺寸为:50 mm×80 mm。
4、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九、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十、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 mm),图标栏露在外面。
第四章 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一、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