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表一、增值税纳税人(2013年新增) 分类 标准 特殊情况 (1)个人(非个体户) 小规模纳税生产型:50万以下 (2)非企业性单位 人 非生产型:80万以下 (3)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注意】(1)为必须(2)(3)可选择 一般纳税人 计税规定 简易征税; 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 超过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执行税款抵扣制 准 税人 表二、增值税征税范围(不考虑营改增)(2013年新增) 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 一般范围 【注意】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劳务注意与营业税区分 (1)委托代销货物;(2)销售代销货物;(3)异地(非同一县市)移送; (4)“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对内、对外”均视同销售 (5)“购进”的货物只有“对外”才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 对内行为: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对外行为:投资、分配股利、无偿赠送 【理解要点】税收公平原则;纳税链条的完整;内外有别 增值税混合销缴增值税 销售货物同时提供运输劳务 售 营业税混合销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 缴营业税 娱乐场所销售烟、酒、饮料 售 特殊的混合销分别纳税 售 不同税种兼营 兼营 “多元化”经营 分别核算分别缴纳;未分别核算税务局“核定” 销售“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 商场经营美食城 “货物”期货 销售家电;销售音像制品运输公司提供租车不同税目兼营 分别核算分别缴纳;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 服务 兼营减免税项 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不得”免税、减税 生产销售一般药物和避孕药品 目 有形动产 缴纳增值税 兼营 有形动产 有形动产 邮局 非邮局 兼营 混合销售 有形动产 销售金银缴纳增值税 缴纳增值税 缴纳增值税 缴纳营业税 缴纳增值税 销售电话缴纳增值税 银行销售金银 死当销售、寄售代销 特殊规定 集邮商品的“生产” 集邮商品的销售、报刊发行 电信单位单独销售电话 表三、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2013年新增) 销售额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指受托方) 不属于(3)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 价外费(4)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用项目 (5)代办保险收的保险费,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注意】价外费用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价税分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或(1+13%) 【注意】默认含税销售额:(1)零售价;(2)价外费用;(3)普通发票 销项离 (1)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1+成本利润率) 税额 视同销售 (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注意】先找本单位同期同类产品平均售价;没有,找其他单位;还没有,组价 税价格 (1)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进口 (2)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包装物押金(区别装物租金) 区分一般包装物;啤酒、黄酒包装物;白酒和其他酒包装物 特殊 折扣销售、销售折让与销售退回 以旧换新 以物易物 凭票抵扣 区分折扣发生的时点 除金银首饰外不扣减旧货收购价格 双方都作购销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进项准予抵
税额 扣 计算抵扣 购进免税农产品、取得运输“普通”发票 【注意1】免税农产品与烟叶税结合 【注意2】运费的抵扣项目只有“运费”、“建设基金” 不得抵扣 (1)“外购”货物用于内部消费;(2)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3)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两车一艇);(4)上述项目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5)抵扣凭证不符合规定;(6)按简易办法征收;(7)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不健全,或销售额超过小规模标准,未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注意】(1)(2)为考核重点 表四、增值税征收管理(2013年新增) 直接收款 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托收承付和委托“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收款 赊销和分期收款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纳税义务发生预收货款 货物发出的当天 时间 委托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 视同销售 货物移送的当天 进口货物 报关进口的当天 先开发票 开具发票的当天 机构所在地;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经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固定业户 外出经营看是否开具“外管证” 纳税地点 非固定业户 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申报纳税 进口 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纳税期限 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按次纳税 申报、纳税时间:自×××之日起“15日内” 【注意】增值税、消费税纳税期限相同,营业税没有1日、3日的规定 表五、营改增(2013年新增) 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注意1】不包括“铁路运输” 交通运输业 【注意2】“程租”、“期租”、“湿租”属交通运输业 “光租”、“干租”属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税目 税目 现代服务业 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 (生产型) 表六、消费税征税范围(2013年新增) 生产销售 “销售时”纳税 生产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自产自用 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方为纳税人 委托加工 进口 受托方为单位,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 受托方为个人,由“委托方”“收回后”自行缴纳 【注意】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消费税准予抵扣;若用于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 零售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于“零售”环节纳税 批发 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单一环节纳税的例外) 表七、消费税税目与税率(2013年新增) 酒 不包括:“调味料酒” 化妆品 不包括:“护肤、护发产品”及演员用的“油彩、上妆油、卸妆油” 鞭炮、焰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税火 目 汽车轮胎 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 不包括:“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上马路);企业购进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 【注意】“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的说法 比例税率 税定额税率 黄酒、啤酒、成品油 率 复合计征 卷烟、白酒 【注意】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无论是否分别核算均“从高适用税率” 小汽车 表八、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2013年新增)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从价定率 【注意】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不属于价外费用
【注意】(1)不要让题目中的价款迷惑;(2)别忘记单位换算问题 【注意】看到卷烟和白酒,不要忘记计算从量定额部分的消费税 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数量征税 部销售 特殊情况 “换、抵、投” 按最高销售价格 包装物押金 【注意】白酒、其他酒和啤酒、黄酒的不同之处 自产自用及进口的组价与增值税相同 组成计税价(1)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格 委托加工 (2)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注意】先找“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没有再组价 (1)必须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扣除条件 (2)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 已纳税款的扣除 (1)不包括酒类等产品;(2)不同税目产品不得扣除;(3)纳税环节不同不得扣除;(4)扣除范围 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不得扣除 【注意】增值税与消费税的结合很可能成为今年不定项选择题的命题点 表九、营业税征税范围(不考虑营改增) 一般范围 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的无形资产或者销售的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视同销售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水利工程水费 林木管护劳务 特殊规定 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 提供“天然水”供应服务 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属于“混合销售” 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 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 随汽车销售提供,属于“混合销售” 单独提供 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征收增值税 征收营业税 免征营业税 征收增值税 征收营业税 从量定额 复合计征 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征收营业税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收务 入 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有必然联系 按平销返利处理 表十、营业税税目 程租、期租、湿租 交通运输业 光租、干租 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 有线电视台收取的“初装费” 自用 出售(新建) 出售(使用一段时间后) 出租 投资(共担风险) 投资(固定收益) 交通运输业 服务业——租赁业 建筑业 建筑业 建筑业 自建 金融业 保险业 融资租赁 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 (1)货物期货 (2)存款、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以及金银买卖业务 (3)外国银行分行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向其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转让企业产权和股权的行为 不征营业税 (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 (5)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6)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 (1)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 不征营业税 (2)保险公司的“摊回分保费用” “快递” 电话“安装和移机” 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 经营游览场所 不征税 (1)销售不动产;(2)建筑业 销售不动产 服务业——租赁业 不征税 服务业——租赁业 金融保险业 金融保险业 邮电通信业 邮电通信业 邮电通信业 文化体育业 文化体育业 建筑业 服务业——广告业 服务业——租赁业 服务业——租赁业 娱乐业 文化体育业 有线电视初装费 广告的播映 “出租”文化场所 以“租赁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 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 娱乐业
代理报关业务 餐饮中介 无船承运业务 代理 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 金融经纪 广告代理 在旅游景区经营索道、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 旅游 “转租” 光租、干租 服务业 “酒店产权式经营” 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 出租文化场所 以租赁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 土地租赁 程租、期租;湿租 融资租赁 出租电影拷贝 广告代理 服务业——代理业 服务业——代理业 服务业——代理业 服务业 金融保险业 服务业——广告业 服务业——旅游业 服务业——租赁业 服务业——租赁业 服务业——租赁业 服务业——租赁业 服务业——租赁业 服务业——租赁业 服务业——租赁业 交通运输业 金融保险业 转让无形资产 服务业——广告业 租赁 广告 广告的播映 服务业——广告业 “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出租电影拷贝”,著作权、转让无形资产 商誉 不征收营业税 不征收营业税 转让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 服务业——租赁业 不征收营业税 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还给土地所有者 投资(共担风险);转让股权 转让无形资产 未进入施工阶段 转让在建项目 进入施工阶段 土地租赁 投资(共担风险);转让股权 整体转让企业产权 销售不动产 表十一、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 已缴过营业税的预收款逐期转为营业收入,允许从当期营业额中减除 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营业额 顺序:先看自己→再看别人→组价 一般规定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发生退款的已缴纳营业税税款应当退还或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纳税额中减除 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发票可以抵扣税款(专、普均可) 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或凭票抵扣 交通运输业 联运业务、出境换乘 建筑业 分包【注意】“建筑劳务”和“装饰劳务”营业额的确定 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代收 金融保险业 【注意】无赔偿奖励业务以“实际收取”的保费为营业额 邮电通信业 余额计税 文化体育业 服务业 转让土地使用权 销售“二手房” 不足5年 个人售房 表十二、营业税减免税及征收管理 减免税 【口诀】一老和一小;婚姻和死亡;科教文卫体,掐头又去尾;残疾、农业总照顾 纳税义务发生 “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时间 收款”方式 无偿赠送 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一般情况 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5年以上 代理业 旅游业 广告业 集团客户跨省租线、合作邮递 演出 餐饮中介、彩票代售、外事服务、代理报关、无船承运 无论提供境内旅游还是境外旅游均为余额计税 【注意】扣减“广告发布费”而非广告制作费等 无论来源为购置还是抵债所得均余额计税 全额计税 普通住房 非普通住房 免征营业税 余额计税 自建(新建)销售 提供“建筑业”劳务 纳税地点 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 其他 纳税期限 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按次纳税 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应税劳务发生地 土地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 机构所在地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复习方向】本章新增内容较多,难度较大,但考核点相对固定,在冲刺阶段同学们务必将老师提示的重要考点熟练掌握,对教材中难度较大的内容可适当予以取舍,本章同样有可能考核不定项选择题,其中考核企业所得税的可能要大于个人所 【考点透析】
表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2013年新增) 包括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注意】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居民企业 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纳税设立机构、场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人 所 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未设立机构场业 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所 【注意】非居民企业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说法错误 表二、企业所得税税率(2013年新增) 25%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基本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的非居率 20% 民企业 优惠税率 10% 执行20%税率的非居民企业 15% 高新技术企业 20% 小型微利企业 表三、应纳税所得额(2013年新增)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收入 【注意】各类型收入的确认时点及金额(会计) (1)财政拨款 不征税收入 (2)依法应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注意】与免税收入进行区分,不征税收入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 免税收入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成本 ≤工资薪金总额职工福利费 14% 工会经费 ≤工资薪金总额2% 三项经费 ≤工资薪金总额职工教育经费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5% 【注意】分别计算,分别扣除 五险一金 准予扣除 补充养老、补充医疗保险 规定范围内准予扣除 企业财产保险 准予扣除 费用 保险 税前扣除项目 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保险 准予扣除 其他商业保险 不得扣除 企业与银行借款 准予扣除 企业与非金融企业借款 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部分准予扣除 捐赠 必须为“公益性”的,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业务招待费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广告费和业务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的部分准予扣除 宣传费 【注意】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税金 【注意】税金中无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损失 不包括各种行政性罚款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不得扣除的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 目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