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钜瑞工具有限公司
厂规厂纪
为严肃厂内风气,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稳定的工作氛围,为公司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特制定如下厂规:
一、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对违反国家法律者,则交予国家相关部门处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严禁赌博,严禁酗酒,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二、考勤制度
2.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2.2、白班上班时间: 8:00-12:00,13:30-17:30。 白班加班时间: 18:00-20:00。
夜班上班时间: 20:00-00:00,01:30-05:30。 夜班加班时间: 06:00-08:00。
2.3、迟到:上班后30分钟内打卡为迟到.迟到每分钟扣1元。 早退:下班前30分钟内打卡为早退.早退每分钟扣1元。
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小时扣除当月全勤奖,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2.4、旷工处理:半天扣当月全薪5%,一天扣当月全薪10%,二天扣当月全薪20%,三天扣当月全薪30%并开除且不做薪资外任何补偿。
2.5、签卡:未能按时打卡时,必须找部门主管说明原因并登记,月底统一到人事处。除公事原因外,其他漏打卡第一次扣5元,第二次扣10元,每次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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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款5元。 三、薪资制度
3.1,所有员工按:底薪+技术津贴+全勤奖金(200)+绩效奖金+加班费+夜班补贴+职务津贴=全薪。
3.2,新进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如不合格公司有权将其辞退,不做除薪水以外的任何补偿。试用期未满7天不予结算工资。 3.3,公司员工每满一年的按其工作表现会做薪资调整。
3.4,加班费计算:星期一至星期五加班1.5倍,星期六(日)2倍,国家法定假日3倍。
3.5,夜班补贴为每天10元。 3.6,薪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20日。 四、请假制度
4.1、请假1天(含1天)以上者,必须提前1天填写《请假申请表》(特殊情况返厂后补办),并详细写明请假原因,请假3天(含3天)以上者,必须提前2天提出申请报批,严禁请“霸王假”,未经批准的请假申请一律无效,未办理请假手续,私自不上班者视同旷工。
4.2、请假2天以内的经部门主管审核,批准才可生效。3天以上者需必经总经理签字才可生效。
4.3、员工请病假持开的有效证明单,员工去医院看病,必须先请假,如患急病不能上班,须在上班的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在返厂一天内补交病情证明和请假申请书,未请假也无医院证明而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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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主管以上人员请假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4.5、请假超过12小时扣除一半全勤奖,请假超过24小时扣除全部全勤奖。 4.6、请病假不扣全勤。 五、车间管理
5.1、上班时间员工必须着厂服、佩带胸卡。
5.2、上班前,员工须提前五分钟到岗位,做好交接班和上班准备工作,并做车间6S工作,8点准时参加早会。
5.3、上班时间内不准睡觉;不得接待亲友;不得外出;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五分钟;不得高声喧哗、吵架、打架;不得玩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5.4、不得故意损坏和擅自将工厂提供的任何工具带离工作范围。
5.5、严禁在车间和厂区内乱扔垃圾、乱堆放杂物,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吸烟、玩火,吸烟需到指定场所。
5.6、严禁不服从上级主管指挥,严禁怠工。
5.7、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车间,如有罚款100元处罚。 六、办公室管理
6.1、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厂业务无关事务。 6.2、办公室保持文雅、肃静、不准高声喧哗。
6.3、接待来宾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热情大方、彬彬有礼。 6.4、接听电话必须使用礼貌用语,内容简明扼要,讲究效率。 七、食堂管理
7.1、爱惜公物,不得故意损坏、污损任何物品,食堂内所有设施不得私自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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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严禁在餐厅内高声喧哗和嬉闹。
7.3、未吃完的饭菜、汤汁等不得随意倾倒,必须倒在指定位置。 7.4、凡借用食堂内用具,必须及时归还。
7.5、不得与食堂人员发生争吵,凡有对食堂伙食、卫生或食堂人员态度有意见者,可向有关上级主管汇报。 八、奖惩制度
8.1、对公司管理、生产工艺做出贡献的,依情况而定对其奖励:
奖励内容为: 1.嘉奖(奖励100元)2.小功(奖励300元)3.大功(奖励500元)。
8.2、对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依情况而定对其处罚:
处罚内容为: 1.警告(罚款100元)2.小过(罚款300元)3.大过(罚款500元)。
8.3、具体依据详见《《常州钜瑞工具有限公司-奖惩制度》》 九、辞职规定
9.1、员工辞职一律须填写《辞工申请单》,如实、详细填些辞职原因,先经部门主管审批,部门主管同意后,再由部门主管交经理核准,员工最后离厂时间,以总经理签署的“厂部核准时间”为准。口头辞职或请人带话一律无效。 9.2、员工辞职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
9.3、员工辞职申请得到厂部核准后,离厂前原则上不结算工资,待工厂下一个月发薪日发放工资。
9.4、被厂方辞退人员,须在管理人员陪同下移交好所属工厂之财物,移交清楚后方可办理离厂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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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员工在厂期间内触犯法律,工厂会启动自动离职机制。工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员工之工资自动终止,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
9.6、经厂部批准的辞(离)职人员,在离职前,应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直至厂部核准的最后离厂时间。
凡与此厂规有抵触之规定,以此厂规为准。本厂规未涉及到的事项,以厂部临时决定为准。希望各员工克己守律,严遵厂规,为公司的兴盛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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