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中小型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与设计标准(修订送审稿)》的编制说明
中小型环境卫生设施(以下简称“中小型环卫设施”)是重要的环卫基础设施,为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创建文明、舒适、优美、整洁、卫生的城市环境,促进深圳市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标准编制组经全面调查研究、仔细总结实践经验、参考相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起草了《深圳市中小型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与设计标准(修订送审稿)》(以下简称《标准》)。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编制标准的必要性
(一)中小型环卫设施发挥着重要作用,亟待规范其规划和设计以促进我市环卫事业再上新台阶。
中小型环卫设施,是指具有从整体上改善环境卫生状况,限制、消除固体废弃物的不利影响,为公众提供如厕服务等功能,或为上述功能提供配套服务的中小型(面积一般小于5000m2)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容器与配套场地。中小型环卫设施是城市环卫系统中为居民提供环境卫生服务的基本单元,是环卫“静脉系统”中的“毛细血管”,直接影响所有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影响外地游客对深圳的观感、影响城市的市容形象,作为基础性民生工程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小型环卫设施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其规划和设计必须依照一定的规范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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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环卫设施具有数量巨大、分布分散的特点,设施的配置与城市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密不可分,需要在一定的规范和标准基础上,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布置,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二)市民对环卫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中小型环卫设施应以此为契机升级,实现标准化规划和设计。
深圳市环卫工作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年,我市开始对原有垃圾收运系统进行彻底变革,建设新型垃圾转运站,采取密闭压缩和集装箱转运技术,并配套前端密闭化收集设备,实现高效环保的垃圾收运作业。年,市政府将座新型垃圾转运站建设工作列入“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截至年,全市已建成使用新型垃圾转运站座,同时附建公厕座。环卫工作的发展对深圳市市容环境卫生做出了重要贡献,满足了群众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众对市容环境卫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创建文明、舒适、优美、整洁、卫生的城市环境,打造宜居城市。对应的,深圳市环卫工作形势的不断发展对我市中小型环卫设施的规划和设计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我市一直缺乏相关规划和和设计的标准,致使部分中小型环卫设施在选址规划和设计、建设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出现各种不规范现象,甚至直接影响其使用功能的实现,已经难以满足更高标准的要求。本标准的制定起到填补该领域空白,进一步规范中小型环卫设施规划和设计各环节工作的作用。
(三)环卫技术的发展进步是标准制定的基础。
由于中小型环卫设施数量巨大,建立统一的规划和设计标准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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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随着深圳市中小型环卫设施设置实践经验的日益丰富、工艺技术的日益完善;公共厕所的设置方面,逐步建立了以固定式公共厕所为主,活动式公共厕所为辅,沿街社会公厕对外开放的城市公共厕所布置格局,对三种等级公厕的基本设计思路有了较清晰的认识;对中小型转运站的服务半径、用地面积、绿化以及平面布置等基本参数有了全面的掌握。针对深圳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相关地方标准成为可能。以人为本,做到便利、舒适、清洁、卫生和美观,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中小型环卫设施,已经是发展趋势。标准应与时俱进,体现环卫技术的发展进步,并反映深圳市环卫工作的发展趋势。 二、《标准》起草的基本思路及主要特点
《标准》起草的总体思路是,以《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等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为基础,结合深圳市中小型环卫设施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突出重点,以公共厕所和垃圾转运站两大环卫设施为核心,全面把握其他各种中小型环卫设施的规划和设计基本原则和方法;兼顾实际可操作性和创新前瞻性,对各类中小型环卫设施的规划和设计制定标准。
《标准》共分为七章。第一章为范围,第二章为规范性引用文件,第三章为术语和定义,第四章为总则,第五章为基本规定,第六章为中小型环卫设施规划,第七章为中小型环卫设施设计。
《标准》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详细指标控制,侧重可操作性。对各类中小型环卫设施规划和设计提出了具体的指标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设定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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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指标取值范围,便于标准的实际操作。指标范围留有一定的弹性区间,实施过程中可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选取最符合本区域的数值参数。同时,参数的选取充分考虑了城市未来发展对中小型环卫设施的发展需求。
(二)突出重点,挈领全局,体现前瞻性和创新性。本标准以公共厕所和垃圾转运站两种重要中小型环卫设施为核心,全面兼顾了垃圾收集点、垃圾气力输送系统、废物箱、冲洗车供水器、基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环卫工人作息场所、化粪池等所有中小型环卫设施的规划和设计标准。
标准不仅对于传统的中小型环卫设施现有规划和设计经验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归纳,提出其规划和设计标准,更在参考国内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详细阐述垃圾气力输送系统等先进环卫技术的规划和设计要求,为这一前瞻性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奠定基础,充分体现了标准的前瞻性和创新性。
(三)推荐小型垃圾转运站平面布置图。推荐不同形式垃圾转运站平面布置图纸,直接为转运站设计提供参考。根据标准,可以直接套用转运站平面设计,使用更为方便;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其他需要改动和添加其他选项。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说明
(一)范围
标准的适用范围涵盖了全部中小型环卫设施,明确了标准中中小型环卫设施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城市生活垃圾和粪便,规定了本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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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是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区和改建区,老城区可参考执行。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定了本标准制定的参考和引用文件,在参照本标准进行规划和设计工作时可同时借鉴和参考相关引用文件。
(三)术语和定义
明确定义了本标准中中小型环卫设施、生活垃圾、厨余垃圾、餐饮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垃圾收集容器、气力输送、环卫工人作息场所、公共厕所(公厕)、固定式公共厕所、独立式公共厕所、附建式公共厕所、活动式公共厕所、社会公厕、窗口地区等项基本术语。
(四)总则
指出本标准的制定目的是加强中小型环境卫生设施(以下简称中小型环卫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高本市市容环境与中小型环卫设施建设的整体水平,满足中小型环卫设施发展和完善的需要,确保中小型环卫设施的配置与本市社会、经济、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指出标准规定的中小型环卫设施设置的六大基本原则,即:功能满足、同步实施原则,技术先进、因地制宜原则,使用便利、以人为本原则,统一规划、集约用地原则,源头分类、资源利用原则,环保优先、持续发展原则。明确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是中小型环卫设施建设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本市中小型环卫设施的部门或企事业单位都应是标准的执行单位。
(五)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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