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处理技术方案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做好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预防与处理,降低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危险,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职业暴露的定义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护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二、预防

(一)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二)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1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三)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四)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三、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一)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二)暴露后评估

县疾病控制部门为职业暴露处理单位,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有关单位应及时与当地疾控中心取得联系。当地疾控中心应与当地有关专家联系根据情况共同进行风险的评估,确定用

2

药的必要性、确定预防药物和用药程序,并将处理情况向主管行政部门报告。

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

艾滋病职业暴露级别分为三级。 发生以下情行时,确定为一级暴露

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较短。

发生以下情行时,确定为二级暴露

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污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针刺伤。

发生以下情行时,确定为三级暴露

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分为轻度、重度和暴露源不明三种类型。

3

(1)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CD4计数正常者,为轻度类型。

(2)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临床症状、CD4计数低者,为重度类型。

(3)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性者,为暴露源不明型。

(三)预防性用药

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基本用药程序为两种逆转录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服用28天。强化用药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服用28天。

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宜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三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或者重度时,使用强化用药程序。

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以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4

四、报告、监测和保密 (一)报告

发生职业暴露时,暴露人员所在单位应向各辖区疾控中心报告,力争在暴露后最短时间内(24小时以内)开始预防用药,并抽血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和肝、肾功能,并将该血清留样备用。

(二)建立职业暴露登记制度

发生职业暴露的单位应填报“艾滋病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附表2),对事故情况进行登记和保存。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程度;暴露源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他体液)和含有艾滋病病毒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是否采用暴露后预防药物,并详细记录用药情况、首次用药时间(暴露后几小时或几天)、药物毒副作用情况(包括肝肾功能化验结果)、用药的依从性状况,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

(三)监测 1、监测暴露源

如果暴露源没有阳性或阴性的血清学化验结果应立即检测,最好做快速试验,如果暴露源有急性HIV综合征的症状,应同时检测病毒载量。

2、监测职业暴露者

暴露后一年内要定期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即分别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进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

(四)报告制度

5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处理技术方案

为做好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预防与处理,降低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危险,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技术方案。一、职业暴露的定义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6ooel3jasp1h1yk7phhy1xkfw968dk01av5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