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绩效考核方案(草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一支高素质、高境界和高度团结的员工队伍,创造一种自我激励、自我约束和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为公司的快速成长和高效运作提供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被考核员工(不包含计件工资人员)
第二章 绩效考核基础管理
第三条:为保证绩效考核的客观、公正,成立以总经理为核心的绩效考核管理小组,以对绩效考核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平衡。其主要职责为:领导和指导绩效考核工作,听取各部门主管的初步评估意见和汇报,纠正评估中的偏差,有效地控制考核评估的尺度,确保绩效考核的客观公正。 第四条: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一级考核一级、上级考核下级的原则。
3、工作目标的设置,坚持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也要有相应的评分标准的原则。
4、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5、考核人对考评对象应该坚持事前指导、事中支持、事后检查的原则。 6、坚持被考核人的意见应当受到尊重,并具有申请复核权的原则。
第三章 绩效考核的实施细则 第五条:绩效考核的考核因素
一、考核因素计算方式及占绩效工资比例:
岗位 管理岗位(各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人员、辅助人员) 一线工人、搬运工
工作质量 80% 20% 出勤情况 最高奖励限额 20% 80% 另计20% 另计20% 二、对员工的考核因素主要分为:工作质量、出勤情况和例外考核三部分。 1、工作质量:是考核的主要内容,采用目标管理方法,根据岗位职责考核员工每月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及按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必须定时上交的表格、费用报销手续、报表等;
2、出勤情况:根据不同岗位扣除绩效工资中考勤所占比例金额具体规定如下: 1)车间管理者、工人、库管员、维修工、电工、搬运工、保安、保洁、厨师、面案每月缺勤1天及1天以上者。
2)其他人员每月缺勤连续3天及3天以上者。
3、例外事件考核:重大贡献、重大失误及其他项目的考核。
三、对员工的考核采用直属领导考评和协作部门相关人员考评两种方式,评分比例如下:
协作部门相关人员考核权重 部门 考核对象(岗位) 直属领导考核权重 车工车间 工段长 60% 40% 热处理车间 经营管理部 经营管理部 采购部 财务部 总经办 总经办 工人 库管员、计划员、统计员 80% 60% 80% 60% 70% 70% 80% 20% 40% 20% 40% 30% 30% 20%(指定部门人员考评) 搬运工 采购员 会计、出纳 车辆调度、食堂管理员、人事主管、资料及工资员 保安、保洁、厨师、面案
四、高层管理人员考核方案
1、绩效考核从以下三个方面衡量被考核人员的工作成果:
(1)总经理考核:根据每位高层管理者的工资表现进行分数评定; (2)同级考评:同级管理人员的评价。
(3)生产业绩:根据生产任务完成的情况对应相应系数。 考核维度 岗位 总经办主任 财务部长 质量技术部部长 经营管理部部长 采购部长 设备动力部长 车工车间主任 热处理车间主任 总经理考评(权重) 70% 70% 60% 60% 60% 60% 60% 60% 同级考评(权重)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产能(权重) 10% 10% 20% 20% 20% 20% 30% 30% 2、各部门管理人员绩效产能占绩效工资比例如下:
产能 绩效工资
小于90万 50%
90万---110(含)万 70%
110万-130(含)万 80%
130-150(含)万 90% 150万以上 100% 3、每半年高层管理者须进行述职报告,并进行半年考评成绩汇总,计算成绩公式为:各月绩效工资总和/月数,评定标准为:
占总绩效工资比例 评定级别
90%以上 优秀
80%-90%(含) 良好
70%-80%(含) 称职
70%(含)以下 不称职
对于考评结果为不称职人员,总经办将对该人员的岗位适合性进行重新考量。
4、对于副职人员考核
岗位 总经办副主任 经营管理部副部长 质量技术部副部长 人员 杨以清 高赞 王圣红 顾瑞峰 总经理考评 直属领导考评 协助部门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20% 20% 20% 20%
5、月度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分数范围 90分以上 本月绩效工资 100%绩效工资
85-89分 80-85分 70-79分 60-69分 60以下 95%绩效工资 90%绩效工资 80%绩效工资 按照分数比计发 扣减全部绩效工资 具体考核内容见附表1、2、3、4、5
6、每月2日各部门相关人员将考核评价表及考勤一起报到总经办。
第四章 考核面谈
第六条:为提高员工绩效考核的透明度,要求各考核小组于次月8日前向部门分别公布考核结果。人力资源将组织人员对本月考核低于80分的员工面谈。通过面谈达到让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优、缺点,并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意见,连续3个月考核成绩低于80分,总经办将对其岗位进行调整。 见附表6
第五章 考核申诉
第七条 如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直接主管提出,若不能达成共识,可向部门分管领导提出,分管领导应从公平、公正、科学的角度,在三天内给予合理的答复。
第八条 若员工对分管领导的答复仍有异议,则可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在详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一周内给予答复。
第六章 附则
第九条考核结果上报和公布的及时性、比例分布的合理性、考核档案管理及面谈
等将列入基础管理,并计入年终考核。
第十条本办法由总经办部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