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法学本科“二四八”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以武昌
首义学院为例
摘要:我国的法学教育长期缺乏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民办高校建校较晚,这种状况更为严重,导致实践教学流于形式,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培养的法律人才不能适应市场需求,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屡创新低。文章以武昌首义学院为例,分别从两个基地、四个平台和八个专训的层面,探索和构建全新的、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从而切实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 关键词: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学实践课程;教学体系
武昌首义学院自2016年11月全面启动OBE人才培养模式建构工作至今,法学专业持续将核心工作放在“产出”上,重点关注的是学生“获得了什么”。法学专业虽然已经设置了体系化的实践实习培养模式,从大一到大四分阶段、分层次开展,但对我校提出的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目标还需不断加以改进。法学教育要创新,法学专业要改革,就必须规划和构建具有实效性、全方位的实践教学体系。“二四八”法学实践性课程教学体系的目标在于适应多元化法律职业需求,增强学生法律实务操作能力。“二四八”法学实践性课程教学体系是一个动态复杂的体系,包括两个基地、四个平台和八个专训。 一、着力打造“两个基地”
两个基地包括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和校内法学实践训练基地,依托这两大实践基地,形成贯穿式、四年不间断的独特实践教学模式,实现学生司法实务操作能力发生质的提高和飞跃。
(一)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
学生实践能力锻炼和提升的最佳场所是法律实务部门,如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我校法学专业虽然与十多个法律实务部门签订了实习基地共建协议,但实际执行效果往往差强人意。当前的关键点在于提高实习基地的利用率,加强深度联系合作,探索有效合作路径。探索“地方院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方案,调整课程设置,优化培养要素资源的配置。地方院校与实务部门作为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共同培养主体,共同承担法律人才培养的职责:第一,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实行“订单式培养”;第二,共同设计课程体系,重新调整和配置法学课程体系;第三,共同开发优质教材,让学生使用原始的业务资料进行学习;第四,共同承担实践教学,地方院校与实务部门实行人员互聘、优势互补。 校内法学实践训练基地
我校虽然建立了规范的模拟法庭场所,购置了法学实验教学系统(LETS),但在硬件和软件方面的投入还需不断增强。
硬件方面,学校需要加大对法学实践教学的物质投入,除了模拟法庭,还应该建设其他的校内实践场所,如法律诊所、法律咨询中心、法律谈判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法学综合实验室等等。实验室中应根据现代法律实务和信息化发展的趋势,配置最新的、现代化的电子信息硬件设备,建立起智能化的法学实验室。
软件方面,积极借鉴和引入中国政法大学首创的“同步实践教学模式”。该模式实现了“即时共享司法资源”,将原始案件卷宗、同步庭审直播及庭审录像等司法资源大规模地“请进来”,进入课堂教学,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为一体。 这种实践教学模式因涉及审判秘密和法院体制的问题,在短期内估计难以实现,但如何与实务部门更深入合作、利用实务部门的资源有效开展法学实践教学,值得我们不断研究和实践。 二、悉心构建“四个平台”
四个平台包括课堂认知实践平台、观摩认识实践平台、模拟实验实践平台和实务训练实践平台。
(一)课堂认知实践平台
课堂授课不仅是传授法学理论知识,更在于通过课堂实现课内实践。课堂认知实践平台应当贯穿大学专业学习的全过程,包括经典案例评析、“三个一”实践活动、课堂实务训练等
等。经典案例评析,教师不仅仅是在课堂上“以案释法”,而是要选取真实、典型、完整的案例,让学生学会梳理法律关系,提炼案件关键信息,锻炼法律逻辑思维,从而具备解决类似法律纠纷的能力;开展“三个一”实践活动,即每周一言、每月一案和每季一辩,每周安排一名学生做法学专题发言,每月开展一次重大案例专题讨论,每季开展一次辩论比赛。在课程教学中设置司法实务技能培训,如在民法和民诉法中设置“民事诉讼基本技能训练”、在刑法和刑诉法中设置“刑事诉讼基本技能训练”、在合同法中设置“合同审查实务训练”、在公司法中设置“企业法律实务训练”等等。 (二)观摩认识实践平台
观摩认识实践平台着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认知、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沟通能力。这一平台主要设置真实庭审观摩、法律实务专题讲座、司法调研、司法见习等。真实庭审模拟放在大一第一学期开设,让学生亲临感受庭审现场,开阔法学视野、感触威严法庭、体会严谨程序;法律实务专题讲座可安排在大一第二学期开设,聘请实务部门的资深专家针对热点、重点、难点实务问题开展讲座,激发专业学习热情、探究司法实践真知;司法调研和司法见习可以同时在大二第一学期开设,让学生初步了解目前的法制建设现状和公民的法律意识,接触司法实务部门和法律案件的处理程序,培养法律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模拟实验实践平台
目前我校法学专业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模拟法庭、LETS实验系统、物证检验与鉴定等实验室的硬件与软件,满足不同实验课程的上课需要。模拟实验实践平台可由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课程构成。模拟法庭可安排在大二第二学期开设,改变传统的注重“开庭表演”,转向锻炼和提高学生对案件的挖掘和法律分析思辨能力,并增加法庭调解等非诉环节,让学生自主选择和设计审判流程;法律诊所可安排在大三第一学期开设,从接案到结案全程由学生参与并主导,教师在指导法律诊所中要不断启发学生去思考案件中的各个可变因素,引导学生如何朝着正确的思路上去分析案情,要求学生尽量提出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案,最后再反向推断,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路径。 只有通过反复演习与磨炼,学生才能在实践中逐步掌握办案的基本流程与各种类型案件的诉讼技能。 (四)实务训练实践平台
实务训练实践平台可由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课程构成。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主要由大三以上的学生进行,不固定具体的开设时间,每年的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宪法宣传日等,学校单独举行或者与其他实务部门合作举行不同形式的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由学生自己进行接待和解答,与当事人面对面交谈,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掌握基本的解答技能。根据实际情况,受理一些简单且符合法援条件的民事案件,由学生组成团队进行法律援助,实际办理法律案件,积累司法实务处理经验和技巧。毕业实习可安排在大四第一学期开设,合理安排实习时间,避免与考研、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冲突,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时,争取在不同部门与科室之间进行轮换,充分积累实践经验。毕业论文可安排在大四第二学期开设,通过学术论文的写作培养学生关注法律实践,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其学术创新能力和司法实务处理能力。 三、全力做好“八个专训”
法学教育应当包括法学基础理论教育和法律职业能力教育两部分。“为了培养合格的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无论是美国法学院的法学教育、英国律师学院的法律职业培训教育,还是德国见习阶段的法学教育、日本的司法研修教育,在法学教育的内容、方法等方面无不注重法律职业技巧和法律职业伦理的训练。”为了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伦理和职业技能,民办高校法学专业就必
须全力做好专项法律实务训练。
八个专训包括立法实务专训、审判实务专训、检察实务专训、公证实务专训、执法实务专训、律师实务专训、法律顾问实务专训、司法鉴定实务专训。每个专训培养和训练的法律职业技能不同,如立法实务专训侧重于培养法律解释技能、法律推理技能;审判实务专训侧重于培养证据操作技能、法律程序技能;律师实务专训侧重于培养法律论辩技能、文书制作技能等等。首先,八个专训可以开设为专业选修课程,由学生根据将来的职业志向与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2-3个参加;其次,师资力量配置上,应该是专职教师与实务部门专家共同承担授课,以实务部门的专家为主;再次,授课内容和方式上,教师应根据法律职业的特点做好课程设计,凸显学生在专训中的主体地位,通过案例教学、创设情境、翻转课堂等教学方
式,使教学更具有启发性。通过专项法律实务训练,力求使学生能掌握某一法律职业的实务技能,将来更好地胜任实务部门的需要。
总之,民办高校法学本科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是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立足于本校的实际情况,并着眼于未来法律人才市场的需求,最终确保提高法学本科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与法律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1]张杨.创新与重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现代教育管理,2013(6).
[2]黄进、张桂林、李树忠.创新同步实践教学模式,培养卓越法律人才[J].中国高等教育,2014(17).
[3]贺巍.浅析法律诊所模式对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性[J].经济研究导刊,2016(26).
[4]朱立恒.西方国家法学教育比较分析及其启示[J].比较法研究,2009(3)
作者简介:向玲(1978-),女,湖北枝江人,法学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民商法学、法学教育;
付霞(1980-),女,湖北咸宁人,法学硕士,讲师,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学、法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