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跨界流域联防联治的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研究
作者:王依娜
来源:《山西农经》2020年第06期
摘 要:我国疆域广阔,流域网格纵横密布,长久以来跨行政区流域污染问题严重。从最初的属地模式行政管理,到后来不同流域管理局的设立,我国跨行政区流域污染治理保持着碎片化的行政管理方式。受大气污染防治的启发,人们逐渐开始探索跨界流域联防联治的长效运行机制。联防联治离不开信息交流和公众参与,分析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的基本内涵及主要意义,立足于我国现阶段的流域联防联治制度,探索这两个机制所面临的困境,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流域联防联治;信息公开;公众参与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06-0088-02; ; ; ; ;中国图书分类号:D922.68 ; ; ; ; 文献标志码:A
面对我国目前跨界水体污染的现状,应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保障民众的知情权,支持公众参与到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从而提高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 1; 跨界流域污染联防联治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的意义
在跨界流域污染联防联治的工作过程中,环境信息公开是公众行使知情权的有效途径,保障公众知情权是政府公开环境信息的主要目的。跨界流域污染往往会波及两个以上不同地域,若在此过程中相关机构没有及时公开有关信息,就会造成流域沿岸公众的环境信息不对称,从而引发恐慌甚至引发多地之间的纠纷,不利于联防联治工作的推进[1]。
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有助于提高跨行政区流域污染联防联治的行政效率。公众参与跨行政区流域污染联防联治的最大作用在于有效提高联防联治的行政效率。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能够有效提升环境决策的科学性,降低环境决策失误概率。
(2)能够有效增强政府的监督管理能力。首先,能够利用地域便利及时监督流域沿岸的企业,有效弥补环境监管部门在企业监督方面的时间缺口和空间缺口,减少企业“流窜作案”可能性。其次,能够通过广泛的公众监督,加大对行政机关在流域活动的项目审批以及执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