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轮机设备招标技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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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
“上大压小”异地扩建工程
斗轮机设备招标文件 第二卷 技术部分
招 标 人: 国电兰州热电责任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构:
2015年11月
目录
设备需求一览表
国电兰州热电2×350MW“上大压小”异地扩建工程斗轮机设备需求一
览表
序号 设备或材料名称 技术规格 堆料能力为1 斗轮堆取料机 1500t/h, 取料能力为150t/h~600t/h 本项目施工现场 台 1 本项目施工现场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2 斗轮取料机 取料能力为150t/h~600t/h 台 1 第一章 总的要求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异地扩建工程的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和悬臂式斗轮取料机设备,本次招标范围为2×350MW机组所配备的1台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和1台悬臂式斗轮取料机(以下统称斗轮机)。本规范书包括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和悬臂式斗轮取料机及其辅助设备、开关柜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提出的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的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和国家有关最新标准的优质产品。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的意见或同规范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本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在签订合同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标准、规范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修订要求,具体事项宜由招、投标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推荐的主要部件的分包商的名单并结合产品供货业绩可以增加名单,但不得降低产品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必须保证增加的名单与原来保持同一
斗轮机设备招标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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