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使公司招聘、培训、考核、人事管理等有章可循,提高全体员工的爱岗敬业精神,增强遵纪守法和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意识,特制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本制度适合于所有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
第二节 公司人事管理程序
一、员工招聘程序
(一)基本原则
招聘员工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报志愿,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对于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实行考试录用。 (二)招聘流程
公司员工招聘工作由二大流程构成,分别为:用人申请流程、人员面试流程。
1、用人申请流程 1)具体流程
提交“用人申请表” → 部门负责人签字→ 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 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2)有关规定
①各部门根据目前人员状况及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报“用人申请”。“用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副总同意后方可上报(部门副经理级以上“用人申请”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一律不予办理。
②各部门如因业务量增大需增加新的编制,必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③人力资源部在接到正式“用人申请”后,应尽快组织招聘,确保公司各部门用人需求。公司一般岗位员工的招聘完成期为30天,高层管理人员及特殊岗位的招聘完成期限为3-6个月。
2、人员面试流程 1)具体流程
填写简历表 → 初试→复试→总经理审批→安排试用 2)有关规定
①所有应聘人员必须规范、完整填写公司“应聘人员履历表”。 ②初步面试
A、初步面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主要是通过初步交流,了解其个人情况、反应能力等。
B、初试顺序为:招聘主管→人力资源部经理。前面面试合格后,进入下一轮的面试;前面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的面试。
③复试
复试由用人部门负责人进行,再由分管领导面试,并在简历表签署面试意见;重要岗位由总经理直接面试。
④安排试用
单个人员应聘,当时结果确定的情况下,可当面告知面试结果;如参加应聘人员较多,人力资源部门要与用人部门共同商定面试结果后,原则上于2日内告知应聘人员面试结果。
二、员工试用程序
1)具体流程
办理手续→部门试用 →正式录用 2)有关规定
①新进人员于报到后,部门试用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A填妥本公司应聘人员履历表。
B缴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
C缴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 D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E其他有关证件。 ②部门试用
A、人力资源部开具“新员工试用通知单”安排新员工到相关部门实习,相关部门需在当日安排好新进人员工作等事宜。如没有“新员工试用通知单”用人部门不得接受,凡私自接受人员的,给予用人部门负责人100元以上罚款。
B、实习期间, 部门负责人应对新进人员详细介绍部门工作性质和内容,及其本人拟从事的工作内容及重要性,同时要尽量让其多参加有关会议,帮助
其尽快熟悉工作环境和自身工作。
C、实习期间人力资源部门应切实跟上了解:
人力资源部对所有新进人员,要随时跟踪了解,主要了解其工作是否适应,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及部门的工作指导是否到位;同时向所在实习部门了解其工作表现情况。
D、新进人员试用期一个月,人力资源部要在试用期满前提前7天,督促用人部门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并对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了解,拿出考核意见(转正/延长试用期/解职)。
E、在实习期间如发现实习人员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止试用。
③正式录用
A、人力资源部门通过全面考核了解,考核合格的,双方达成意向后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给予办理转正手续。
B、通过考核了解,发现其不适合其应聘岗位的,可根据其实际情况给予调整,对不服从调整或不适合公司需要无法安排者,要尽早解除聘用关系。
三、员工调动及晋升程序
(一)具体流程
1、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分管负责人审核 →人力资源部复核→总经理审批→下发相关文件执行
2、总经理直接提名→人力资源部下发相关文件执行 (二)有关规定
1、公司所有人员的调动,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开具“员工工作调动通知单”,调动人员持“员工工作调动通知单”到新部门报到,否则任何部门不得接收。
2、公司所有人员的晋升,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下发有关文件后执行,否则任何部门不得接收。
3、调动、晋升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到。如超过报到日期,两日内按旷工处理,罚款50元/天;三日及三日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4、“新员工试用通知单”“员工工作调动通知单”“员工工资调整审批表”是办理考勤及编造工资的依据,没有以上单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不得给予考勤,否则产生的费用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员工薪资调整程序
(一)公司根据职位的性质、职责和个人表现、计件工资确定员工薪金。员工薪金按照办公室当月考勤情况,经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于每月15日左右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员工薪金调整需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员工业绩考核确定。
(二)薪资调整具体流程
①本人或主管提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批准→分管负责人审核 →人力资源部复核→总经理审批→报财务部执行
②总经理直接提名→人力资源部下发文件→报财务部执行 2)有关规定
生产一线员工的薪资调整原则上以部门为单位提出,根据公司职工薪资调整规定(2009年3月20日《工资核算标准通知》)凡符合薪资调整的,统一从人力资源部领取表格并严格按照薪资调整流程执行,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整员工薪资待遇。
(四)各职位的具体薪金结算与计算方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五、员工离职程序
(一)具体流程 1、辞职流程
员工个人提出辞职报告→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负责人签字→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总经理批准→办理交接→财务结算
2、辞退流程
部门负责人提交辞退员工申请→分管负责人签字→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送达辞退通知→办理交接→财务结算
(二)有关规定
1、员工必须提前30天(重要岗位人员需提前90天)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提交“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各级负责人审批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如有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将不予办理辞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公司将保留追究损失的权利。
2、如没有“辞职报告”或“辞职报告”没有批准前私自离职,两日内按旷工处理,罚款50元/天,三日及三日以上予以除名,扣发其剩余工资及奖金。
3、辞职批准后,部门负责人要安排人员办理交接。辞职人员必须认真配合搞好交接,坚持上班一至三个月,经查核对公司未造成不良影响的,工资及培训费结算予以发放。
4、为保证企业利益,员工离职时,不得带走相关工作资料,不得进行磁盘拷贝,也不得带走公司财物。一经发现,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节 培训制度
(一)应聘人员在通过公司进行的面试、审查、考核后,需虚心接受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企业概况、企业文化、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岗位职责介绍、业务技术等。
(二)员工不论是在试用期,还是在正式录用以后,均有机会接受公司统一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凡由公司派出或批准参加社会和外单位学习的,其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培训后劳动合同未到期离职,其培训费由个人承担,并支付公司相应数量的违约金。
(三)员工接受公司出资的培训,必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约定为公司服务年限,并确实履行。否则需按规定赔偿公司培训所花费用或其他经济损失。
第四节 档案管理制度
(一)企业与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体现企业是使用人主体,职工是劳动主体,企业根据合同依法进行劳动管理,职工根据合同履行职责。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短期、中期、长期三种。短期为1年;中期为3年;5年以上为长期。
(三)劳动合同的管理
1、所有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或各公司人事负责人负责签订,随人事档案一并存档。
2、对劳动合同达不成一致,不愿与公司签订合同的,公司不予录用。
第五节 考勤管理制度
(一)休假程序
公司全体人员请、休假须履行手续,本人要填写员工请休假申请单,写明事由、起止日期和天数,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请休假。假期结束上班前,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二)批准权限
1、生产员工因事请假在三日以内的,由所在车间负责人批准;三日以上七天以内的由车间主任报生产部经理批准。请假七日以上的由车间负责人报生产部经理审核后报办公室,由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2、办公员工请假三日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日以上的由部门提出意见报办公室,由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均报请总经理审批。
3、凡请休假不能上班者必须提前一天请休假,办理好工作交接事宜方可休假,决不允许电话请休假或捎请休假;以上假期均需填写员工请销假申请单按批准权限批准,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按旷工处理。 (三)考勤规定
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每月天数减两天为满勤天数。 2)工资计算办法
①生产一线员工:计件工资部分计算方法及标准不变,满勤时基本工资全额发放.每超满勤一天,在计件工资基础上加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30),出勤每少一天扣一天的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30天)。出满当月所有天数,额外增加全勤奖60元。
②后勤管理人员: 一个月上班满勤时,根据月基本工资及当月考评分数计算应发工资.每超满勤一天加一天的工资(基本工资/30天),出勤每少一天扣一天的工资(基本工资/30天)。
③公司放假期间安排值班人员,在原工资基础上增加30元/天的值班费,增加值班费前提必须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否则按公司考核制度执行。
3)考勤人员要认真负责,考勤必须准确无误,严禁弄虚作假,违者罚款100元,严重偏离事实的将严肃处理。
4)办公室对考勤进行监督,对越权审批、监督失职者处罚50元。 (四)假期规定 1)病假
员工因病,经公司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可参考医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核给病假,病假期间一律不发工资。复工时须持医院证明到
岗上班,无病假证明的按旷工处理。各部门的员工病假证明,应随考勤报人力资源部。
2)婚假
员工结婚可休三天假,外地员工视其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产假
女员工生育可休90天产假,剖腹产女员工在产假基础上可增加15天。女员工怀孕后流产的,可休 7天假。但均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如中秋、春节),如请假超期未归,仍要求上班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
4)丧假
如员工直系亲属去世,3天丧假。非直系亲属确需请假料理的,假期为1天。外地员工视其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五)年终福利
对于年累计请事假超过30天以上50天以下的(产假除外)福利待遇为正常福利的一半,事假、病假累计超过50天以上者(产假除外)无福利。对于以上请假人员不能参予其它年终评比奖励。 (六)其它规定
1、公司依据生产实际情况,每日工作时间可进行灵活性调整。 2、夏、冬季作息时间根据员工的利益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确定。 3、实行点名考勤制度,各车间主任及后勤部门考勤机刷卡制度。 4、迟到或早退、旷工、上班时间外出按《劳动管理制度》执行。 5、每月初1-5日内,后勤及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准休假,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在休班期间不得影响工作的开展,24小时开机。如1次关机批评教育,二次罚款50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6、休假不累计,不能跨月执行,原则上不能连续两天休假。
第六节 劳动管理制度
1、生产员工上下班必须参加整队点名,车间、部门负责人或生产班长要在上班时提出当班工作要求,下班时要总结当班工作情况;对不参加班前、班后列队的按迟到早退论处。
2、员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上班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和脱岗、串岗;迟到、早退30分钟内扣工资20元,超过半小时的按旷工处理;无故脱岗和串岗扣工资50元,由此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3、员工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时必须请假,不履行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工资50元,旷工一天扣工资100元,凡请假员工假期满后超过三天未到岗或连续旷工三天者视为自动离职,由办公会公开宣布除名。
4、工作期间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聊天、干私活、睡觉、接打手机、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各种娱乐活动等等),一次批评教育,二次罚款20元。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回宿舍的,需由本部门或车间开具证明,否则按脱岗处理。
5、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务必整洁,发现生产人员化浓妆、佩戴首饰、穿拖鞋及高跟鞋者,一次限时整改,拒不整改或重犯的罚款20元。
6、凡公司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必须服从上级临时性、应急性工作调度,拒不服从者罚款50元,同时停止工作,听候处理。
7、员工不得利用公司电脑聊天、玩游戏、听音乐、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违者罚款50元。非办公人员不得随意使用电脑,初次批评教育,二次罚款20元,造成损失者要全部赔偿。不得利用公司办公电话拨打私人电话,违者按话费金额的2倍给予罚款。
8、各特殊工种岗位无上岗证、资格证者不得乱操作设备、驾驶各种车辆(叉车、汽车等),违者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9、对于泄露公司机密(图纸、工艺文件及其它经济技术情报),视情节罚款500-1000元,造成损失的要全部承担,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未经生产部同意,为外单位或他人加工工件,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工伤事故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11、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除承担损失外并罚款200元;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罚款50元,造成设备或工伤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违反工艺纪律罚款50元,造成产品不合格承担其经济损失的50%。
12、由于工作失职,致使产品出厂后,给用户或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质检员共同承担损失。
13、凡因个人原因要求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特殊岗位除外)写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工作满一个月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凡无故自动离职者公司将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
14、对少数员工长期表现极差、经多次教育不思悔改的,或因其它原因长
期不适应工作的,由部室、车间提报人力资源部给予辞退。
15、对个别犯有破坏公物、贪污、盗窃、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严重错误的员工,由其所在部室、车间提报办公室,按规定处理并予以开除,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6、对损害公司利益者的坏人坏事不准包庇隐瞒,知情不报、围观起哄者,予以警告并处以100元罚款。
17、公司属一级防火单位,严禁在生产区及公司重点防火区域吸烟,对吸烟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违反二次者罚款200元,对于违反三次以上者予以开除处理。
18、各种违规及罚款,由生产班长和部门负责人认定,上级分管负责人监督审核(明显偏离事实和本规定的,被罚者可于当天向上级分管负责人反映,过期不予受理),交办公室统一报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负责执行。
第七节 员工奖罚制度
一、奖励制度
(一)奖励方式
公司员工奖励分五种:嘉奖、记功、记大功、奖金、晋职(升薪)。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嘉奖:
①品德良好、办事勤奋,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者; ②其他有利于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且有事证者;
③维护公司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举报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案件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功或记大功:
①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对公司生产、营销、研发与技术设备等进行有效创新、改造,能增加效益或减少损失者;
②事迹突出,为公司赢得荣誉或做出较大贡献者
③遇到意外事件或不可预测的事件,奋不顾身、拼力抢救,因而减少损失者;
④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⑤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3)有下列事迹者予以晋职(奖金/升薪): ①一年内记大功两次以上者;
②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有具体事迹者;
4)符合奖励条件的行为或建议能以现金衡量的,一律给予现金奖励;冒生命危险为公司挽回损失的,按涉及金额的50%给予奖励,其他行为或建议按5-10%给予奖励。
5)奖励金额计算
①凡能直接增加效益或降低费用的,自增加效益或降低费用之日起,按一年内累计增加效益或降低费用总额的5-10%予以奖励;
②凡不可精确量化的方案,在方案实施后,经专业评估,按全年间接增加效益或降低费用总额的5-10%予以奖励;
③凡属解决了公司长期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倍奖励。
④对效益不十分明显而且很难直接计算的一般行为或建议,给予100-200元鼓励奖,对效益(作用)明显而且很难直接计算的行为或建议,给予300-2000元奖励。
⑤奖励项目属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的,一旦成功并推广使用后,除按上述标准奖励外,公司还将以革新发明者的名字予以命名。
⑥发现他人侵占、受贿、偷盗等违法行为,能主动检举者,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涉案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按涉案金额的50%予以奖励,涉案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差额部分按20%累加奖励,检举者不分公司内部、外部。
二、处罚制度
(一)处罚方式
1、经济处罚,包括罚款、扣发考核性工资、奖金等。 2、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开除。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 (二)纪律处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 ①未经允许擅带外人入车间参观者; ②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之物品者; ③废料经久不加适当处理,致不可利用者; ④应请示之事项,擅自变更处理者; ⑤对于客户请求事项故意留难者; ⑥违犯公司规定情节不大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①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工作期间偷懒睡觉者; ②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③拒绝主管人员指挥监督或吵闹者;
④为逃避或转嫁变故之责任,作虚伪之记载报告或供述者; ⑤特别交办事项处理不力者;
⑥对机械及其他设备疏于检查至生妨碍或变故者; ⑦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⑧故意损毁公物或浪费原料者; ⑨在工作场所饮酒或打架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降职或免职 ①违背职务上重大义务,损害公司权益者;
②怠忽职务出于过失而情节重大,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③行为不检损害公司名誉情节重大者; ④不遵守安全规定,致使公司损失重大者; ⑤散播有损公司谣言,妨碍工作秩序者; ⑥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⑦一年内记过两次以上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开除:
①受到降职、免职纪律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内,发生新的违规行为,并受到记过以上处分者,给予开除;
②煽动怠工或罢工有具体事实者;
③故意泄露公司重要文件内容,有关商业机密,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者;
④怠忽职务出于故意而情节重大,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⑤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收受贿赂、吃回扣数额较大且查证属实者; ⑥盗窃公用物具设备者;
⑦以隐蔽变故为目的,怠于报告或将有关帐表书件隐匿、涂改或遗弃者; ⑧对同仁胁迫、恐吓、欺骗或造谣妨碍工作者; ⑨一年内记大过两次以上者; ⑩故意破坏公司财物,且后果严重者;
⒒未经请假,无故缺勤三日及三日以上者; ⒓将公司业务款项挪为私用者。 (三)经济处罚
1、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损失已造成,经公司监督部门或其他部门查出后,损失又追回的,公司将对责任人按涉及金额的5%进行罚款(每次不低于100元);影响较坏者,加倍处罚。
2、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错误自行查出,损失未造成者,批评处理;影响较坏者,公司将加重处罚(罚款金额不低于50元)。
3、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数据错误,对成本核算、财务分析以及其它使用造成影响的,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
4、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数据错误,发现后私自调整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5、销售业务人员为增加业务量,谎报市场行情,故意降价销售者,一经查实,按损失额的10倍对责任人进行罚款。
6、凡属公司应发放给员工个人的各类现金,一律由财务部门统一发放。除财务部门外,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经管任何数额的现金,违者按涉及金额的2倍对责任人进行罚款。
7、员工提合理化建议或创新发明过程中:凡威胁、阻挠提出问题与方案者,按问题与方案所体现价值的10倍对其予以处罚;威胁、阻挠者是管理人员的加重处罚。
8、员工应对公司内设施(玻璃、门窗、设备等)妥善保管,爱护使用,凡丢失、毁坏公司厂内设施的,情节较轻者给予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照原价赔偿。
9、凡在方案鉴定、效益评估、价值计算等环节出现失误,致使奖励出现重大偏差者,罚款200-500元;有意弄虚作假的,按偏差价值的10倍予以处罚。
10、车间内物料(原材料)、加工环节半成品、能源(水、电、汽等)消耗等浪费现象,按浪费金额为主要罚款标准,情节较轻的罚款5-30元;涉及金额较大的,按损失计算。
11、车间、办公室、公共场所卫生不达标者,给予10-20元罚款,情节严重或逾期仍不能整改的,加倍处罚。
12、各类材料能复印的不打印,复印、打印资料时,除材料本身限制,确
需单面印刷外,应两面并用,任何人不得只使用单面,违者每张纸罚款0.2元。
13、所有工作岗位不固定人员(业务员、采购员、司机等);班长(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必须配备手机,,拒不配备的罚款100元。因此影响工作的,另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14、配备手机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让手机处于“待机”状态,但在参加会议时,应关闭手机(或设在“震动”上),因此影响会议秩序的,罚款50元。
15、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行政后勤人员违反其他方面工作制度(如服务作风、工作质量、工作效率、配合协作等)给予50元罚款。
16、工作人员要时刻维护公司形象、信誉,因操作不当引起客户投诉,造成较坏影响者,查实后对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罚款,其他相关责任另行承担。
17、对侵占、挪用公司财物、受贿、偷盗能主动坦白交待,并及时上交非法所得者,按涉案金额的2倍予以罚款,根据公司需要调整工作岗位。
18、对侵占、挪用公司财物、受贿、偷盗不能主动坦白交待的,但在审核期间能上交全部非法所得者,按涉案金额的10倍处以罚款,根据公司需要调整工作岗位。
19、对侵占、挪用公司财物、受贿、偷盗不能主动坦白交待且不能上交非法所得者,按涉案金额的10倍予以罚款,并开除出厂。
20、对诬告他人、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罢工、对外提供公司信息、泄露公司机密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每次处以200元以上罚款,造成的损失一律按损失额的10倍予以罚款,并开除出厂。赌博者罚款200元,并开除出厂。
21、发现他人侵占、受贿、偷盗等违法违纪行为,隐瞒不报、窝藏、作伪证者,与涉案者同等标准处理。
(四)其它规定
1、员工奖惩可累计,嘉奖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记大功一次;警告三次等于记过一次,记过三次等于记大过一次,记大过三次者应予免职。同一年度内功过可以抵消,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
2、受到纪律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不得参加公司有关先进个人的申报、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