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年修订版)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给学生选择更多的自主空间,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转专业的资格与条件
第一条 本校在读的第一学年学习成绩优秀的二年级本科学生,对某一专业确有专长和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和调动其学习积极性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二条 优秀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 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好,勤学上进,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 培养方案中所学课程必修课没有不及格科目,第一学年所获得学分数不低于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所获得学分的平均数。
. 学生本人自愿申请转专业。 第三条 申请资格和转专业范围
. 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所学合格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者,具有在全校范围内任意选择专业的申请资格。
. 学习成绩优秀,所学合格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
1 / 5
排名在本专业的前%者,具有在文史、理工同科内转专业的申请资格。
. 学习成绩优良,所学合格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者,具有在本学院内转专业的申请资格。
. 一年级按大类培养的学生申请转专业,其转专业资格按学生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在原培养大类学生中进行排名,不按大类分流后的专业学生进行排名。
. 因身心疾病、学习兴趣和专业特长等特殊原因确实不宜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学生,可不受学习成绩和专业排名的限制申请转入到其它专业学习,但需转入下一年级学习。三年级学生可申请转入一年级或二年级学习。四年级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 每年各专业单向转入或转出的学生比例,严格控制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人数的以内。
. 艺术类专业学生只能申请转入艺术类相近专业;体育类专业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体育类相近专业。
. 定向生、委培生、保送生和国防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二章 转专业的受理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每年月初,由教务处统一发文,启动当年校内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学生正式递交转专业申请。
第五条 转专业的受理程序
. 各学院对本学院一年级学生第一学年度内修读课
2 / 5
程的成绩进行统计并以所学合格课程(即获得学分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名,跨学院并按大类培养的学生成绩统计和排名由阳明学院提供,为优秀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做好准备。
. 具备申请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和填报“贵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所在学院根据学校规定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并公示,由学院领导在申请表上签署明确意见后,将审核结果及申请材料转送学生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
. 转入学院公布转专业考核或面试的时间和程序,并通知申请转入学生凭校园一卡通(或身份证和学生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转入学院参加考核或面试。转入学院领导在申请表上签署明确意见后,将拟接受学生名单与审核结果报教务处。
. 各专业单向申请转入或申请转出的学生数超过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数的,各学院要严格把关,择优选拔,务必将单向转入或转出人数严格控制在以内。
. 单向申请人数不足本专业同年级人数的,除因身体疾病等确不适合在申请专业学习的客观原因外,转出或转入学院均不得以学习潜质、学习成绩、面试考核等原因拒绝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转出或转入学院认为确实有必要拒绝学生转专业申请的,需打专题报告说明原因,报学校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情况后报校长会议专题研究决定。
3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