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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校区物业管理招标文件
物业管理情况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含东区和西校区)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绿化及学生公寓管理等。
二、服务内容: (一)安全保卫方面:
1、校园内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和公共秩序管理; 2、校内道路交通车辆行使秩序和停放管理; 3、学生公寓及教工宿舍区的日常安全防范管理;
4、学院办公楼﹑教学楼﹑教室﹑实训室﹑仓库﹑食堂等全部公共建筑物范围内的公共安全防范管理及治安维护工作;
5、学院重大活动期间的公共安全防范与秩序维护等; 6、校门门前“三包”及公共秩序管理。
(二)环境卫生方面:
两个校区的所有公共路面,公共卫生间,所有教室﹑会议室室内,校园公共区域,教学楼﹑图书馆、实训楼(实验场所)、办公楼等公共卫生区域,学生公寓楼公共区域卫生,教职工宿舍公共卫生。
校园化粪池清理一年一次(遇特殊情况随时清理),一年四次灭“四害” (遇特殊情况随时进行灭“四害”),校园生活垃圾清运处理。
(三)绿化养护方面:
两个校园的绿化树、草坪及绿化带的日常养护,栽培盆花5000盆以上,校园内节日﹑喜庆活动摆花,南宁市民歌节摆花,运动场﹑草地及绿化带杂草的清除等。
(四)学生公寓管理:
1、每天实行24小时门卫值班制度; 2、学生公寓内的日常维修报修;
3、外来人员来访登记,大件贵重物品出入登记;
4、公寓楼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消防检查,宿舍内安全检查; 5、协助学院学工管理部门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维护稳定。
三、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校园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和公共秩序服务标准
1、成交人必须严格执行治安综合管理有关规定,要按学院的标准要求做好各种综合治理检查评比工作,如因成交人原因影响了校方的检查评比成绩,校方有权对成交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2、加强治安管理,搞好整个校园的安全防范和交通管理工作,纠正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消除各种治安不稳定因素,不发生影响学院稳定的恶性事件和刑事案件,确保校园内内部安全。
3、安保人员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负责做好区域内的防火、防爆、防盗、防毒等“四防”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如遇发生意外情况即时报告校方。
4、在值勤时间内,要求安全协管人员着制服和挂牌上岗,严格落实审查外来人员证件和登记制度。
5、要求安保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专心致志,严禁擅离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许看书、看报、与人聊天等,以免影响正常工作。如有违法行为,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6、安保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操作规程,并对配备的消防器材进行维护和保养,不许随意消耗和损坏,如人为损坏和丢失,由乙方负责补充,并做到每天巡逻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必须马上报警,立即组织力量扑救,减少损失,并即时报告校方。
7、非经准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出学生公寓,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值班人员必须按《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
8、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9、如学院召开大型会议、重大集会和举办各种文艺活动及法定假日、政治敏感防护期等,必须加强巡逻防范,保证校园的安全和稳定,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0、要维护好整个校园的治安秩序,制止学生群体闹事和打架斗殴等事件,如遇突发性事件时,安保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前往进行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即时报告校方。
11、校园内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均由安保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并严格执行《校园交通车辆管理规定》,若发生车辆丢失等责任事故,视乙方责任情况由乙方按一定比例进行赔偿。
12、校园服务区域内如发生被盗案件,乙方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现场,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做好案情记录,根据公安部门(或甲方保卫部门)裁定案件安全责任的大小,乙方应对被盗物品进行相应的责任赔偿,在两周内将案情和处理结果报学院保卫部门备案。若在学生公寓内发生撬门入室盗窃案,被盗物品和损失能经公安部门(或甲方保卫部门)核实的,并且安全责任全部在成交人的,按公安部门核实数的80%由成交人赔偿;公安部门(或甲方保卫部门)无法核实的,每次扣罚成交人50---100元。
13、学生公寓区域内的贵重物品必须登记造册备案,若发生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重、特大刑事案件,由公安部门裁定,根据责任情况进行赔偿。
14、协助学院积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 15、做好校内交通车辆管理
(1)校园门口设立门岗、派专人24小时值班。
(2)熟记车辆车主、车牌号码和车辆固定停车位,熟悉校园道路和停车场环境。
(3)入校的机动车辆,发给司机“出入证”并以登记;出场时收回“出入证”核对后放行。 (4)负责车辆的停放次序,指挥进出车辆行使。 (5)举止端正,仪容整洁,对待车主、住户热情有礼。
(6)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在岗位上聊天、做私活、会客。 (7)按规定收费,不乱收费。
(8)停车场和门岗做好登记,住户搬家或搬运贵重、大件物品离开校园,应有保卫部门签发的放行条。
(二)学生公寓管理标准及岗位职责
1、学生公寓管理标准
(1)对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门卫值班制度;
(2)采取制度约束与学生自律相结合,并密切与学工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3)按要求和标准做好公寓楼区域内的公共安全防范工作;
(4)及时做好公寓内的日常维修报修等工作。
(5)爱护宿舍公共财物,不准故意破坏、拆装或搬出; (6)遵守作息时间,午休或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哄闹; (7)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源,禁止使用任何超规定负荷的电器; (8)禁止在宿舍内以任何形式自炊,焚烧杂物;
(9)禁止在宿舍区内打架、斗殴、谩骂、酗酒、赌博、划拳、聚众哄闹; (10)禁止在宿舍区内搓麻将,进行任何经商营销活动;
(11)禁止在宿舍区内乱涂乱写,张贴及宣传不健康的物品,书画; (12)严禁在宿舍楼内进行任何体育性质活动或举行任何性质的舞会;
(13)宿舍内禁止会客,留宿外人;有特殊情况者,须经管理人员允许,进出宿舍佩戴证件,离开宿舍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14)男生不得随意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严禁留宿异性,学生接待来访者在会客室或值班室进行;
(15)严禁小商小贩和其他无关人员,出入学生宿舍区,对出入学生宿舍可疑人员及携带物品者,管理人员有权进行询问和检查;
(16)学生宿舍发生案件时,要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和学院保卫科; (17)学生放假或毕业时,宿舍中的公共财物须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能离校;
(18)所有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上述制度,服从管理。凡无理取闹、不听劝阻,妨碍管理人员正常工作,甚至以谩骂、报复等方式对待管理人员的学生,将从重进行处置。
2、学生公寓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实施“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2)门卫、管理人员必须按时作息,上班时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加强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对上课时学生进出宿舍有疑问者,要询问并查看其证件,并将情况登记备查;
(4)管理人员发现携带物品离开宿舍者必须进行查询,并办理登记手续,发现可疑点及时处理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
(5)管理人员要高度警惕,随时巡视大楼及宿舍内治安情况,及时报告异常学生情况; (6)热情接待来校探亲的学生家长或亲友,为来访者办理登记手
(7)根据学校作息时间做好开关门、开灯息灯等工作,锁门后对出入宿舍的学生要严格询问登记;
(8)及时报送学生宿舍维修单,并做好贵重物品出入登记;
(9)加强与学生思想交流和沟通,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强化安全意识; (10)管理人员对所有的登记册须进行整理和妥善保管,定期向公司汇报。
(三)环境卫生工作标准及清扫保洁要求
1、环境卫生标准
(1)地面:硬质地面台阶及其接缝洁净,上蜡光亮,地毯清洁、无污点和霉坏,踢脚线等地方无积尘、杂物、污渍,广场砖、车库地面干净,花基、花坛内无烟头、杂物,绿化牌、庭园灯干净、光亮。
(2)墙面:大理石、瓷片、砖干净、明亮、无污迹。
(3)玻璃:玻璃幕墙、门、窗、镜面、玻璃围栏、触摸屏、扶梯玻璃洁净透亮。
(4)金属制品:如电房门、梯门、支架、热水器、消防门、烟灰缸、水龙头、不锈钢栏杆等光亮无锈迹和污迹。
(5)天花:光管、指示牌、光管盘、灯罩等设施是否干净无尘,无蜘蛛网。
(6)电梯:电梯轿箱、各层电梯门轨槽、显示屏、扶梯、梯厅是否干净无尘,轿箱是否干净无杂物、物渍。
(7)洗手间:皂盒、干手器、厕兜水箱等设施干净、无损坏,洗手间内无异味,便器、洗手盆、尿斗无水锈,台面干净无水迹,厕纸齐全。
(8)开水间:检查垃圾桶、门边柜、茶渣柜干净无异味。
(9)厅堂:烟缸、废纸及垃圾桶内的其他脏物按规定及时清除,防滑红地毯干净、清洁,接待台、保安亭等设施干净无杂物。
(10)垃圾清运:垃圾清运准时,日产日清,清运干净,垃圾清运过程中散落地的垃圾要清扫干净,每周将垃圾桶内外清洗一次。 2、清扫保洁要求
清洁范围 各 大 楼 部 入 口 大 堂 清洁内容 (1)清扫及洗刷大堂入口地台及梯级 (2)大堂地板、台阶推尘 (3)清洁大堂玻璃门、窗及附属设施 (4)墙脚线、墙面清洁 清洁要求 每天2次以上 每天2次 每天1次 每周1次
职业院校物业管理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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