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12,反腐倡廉5年路线图 金羊网 2008-07-01 16:18:50 来源:民营经济报 反腐败“五年规划”直指核心问题 本报记者 马灿综合报道
2005年1月3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8年5月13日,中共中央又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在3年多的时间里,中共中央就惩治和预防腐败体
系建设专门下发两个文件,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说明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在党的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工作规划》的出台背景6月22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中共中央5月13日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5月23日,经中央批准,全国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会上强调,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和战略任务提供有力保证。
2005年1月3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纲领性文件。一方面,《实施纲要》的印发实施,极大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广度上和深度上发展;另一方面,反腐败形势又发生一些新的变化,尤其是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对反腐倡廉建设进行了系统部署。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部署进行细化,在坚持和继承《实施纲要》基本精神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贺国强在全国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经中央批准下发的《工作规划》,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方面提出了今后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工作规划》作为党的十七大之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是对《实施纲要》的继承、发展和创新:一是全面贯彻了十七大精神;二是更加突出地强调了改革创新精神;三是注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四是进一步拓展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域。《工作规划》把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作为一项基本要求,提出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
风、惩处等各个方面的工作,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成进一步扩展、内涵进一步丰富,防治腐败的思路更加明确、视野更加开阔。《工作规划》的出台过程据中央纪委副书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玉赋介绍,制定并实施《工作规划》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党中央高度重视。2007年底,胡锦涛同志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调要抓紧制定并实施《工作规划》。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制定并实施《工作规划》列入了2008年工作要点。
起草《工作规划》是中央纪委监察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的十七大前,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十七大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和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对起草《工作规划》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指导意见,亲自把关。中央纪委组织力量,抓紧起草工作,深入开展调研,认真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进行修改,形成了《工作规划》送审稿,报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以中央文件颁布实施。这个文件是全党智慧的结晶,是集思广益、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六个方面进行总体布局《实施纲要》从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四个方面对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进行总体部署,没有将改革和纠风单列出来。而《工作规划》则对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形成了对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布局。
———推进反腐倡廉教育。重点工作有三个方面: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工作规划》新增加了“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提出要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另外对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高等院校领导人员的作风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出“制定《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在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方面,提出要修订《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制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制定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具体实施办法,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制定《关于在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修订《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研究制定《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处理办法(试行)》,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强化监督制约。一是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注重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的监督。二是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注重对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加强对财政资金、金融和国有资产的监管。三是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在支持和保证
人大监督方面,在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方面,提出“新闻媒体要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遵守职业道德,把握正确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提出推进干部人事和司法体制改革,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不断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规划》提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物价、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各省(区、市)、市(地、州、盟)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制度。
———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在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方面,提出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