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系统安装作业指导书
一、编制依据
1.1 施工蓝图《脱硫直流系统接线图》CHEC.DS-1080S-D0202. 1.2 《电力装置安装工程 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172-1992
1.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第九部分 蓄电池施工质量检验》
DL/T5161.9-2002
1.4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7部分 电气工程DL-T5417.7-2009 1.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1996 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1.7 《火力发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电气分册 1.8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02 二、作业任务 2.1 作业范围 直流屏、柜共11台 2.2 作业内容
2.2.1 直流保护屏基础安装 2.2.2 直流保护屏安装
2.2.3 蓄电池安装及试运(充、放电) 2.2.4 二次回路及接线
2.2.5 不间断电源检查(UPS)及试运 2.3 工程量
2.3.1 直流保护屏基础底座制作安装[10槽钢40米; 2.3.2 电池柜4台 2.3.3 充电柜2台 2.3.4 快切屏1台 2.3.5 馈线柜2台 2.3.6 主机柜1台 2.3.7 UPS旁路柜1台 三、作业准备及作业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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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劳动力组织
项目负责人 1人 技术员 1人 电气安装工 3人 3.2 施工工器具准备
a.施工需用器具为:绝缘工具、万用表、兆欧表。
b.施工需用安全设施为:二氧化碳灭火器、警示牌(严禁烟火)、标志牌。 3.3 作业环境及应具备条件
a. 施工图纸经专业会审无变更,作业指导书已编制,开工手续已办,施工人员已进行施工交底。
b.室内主要土建工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现场具备直流系统设备安装条件。 c.通风采暖装置及照明工程完工,电缆桥架已按要求进行安装。 d.现场清理干净。
e.安装所需的材料、工具准备齐全。 四、作业方法及施工要求 4.1 基础底座制作安装
4.1.1 根据施工图纸及材料计划领取相应规格、型号的材料,数量应满足需要。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无毛刺、无裂纹、无弯曲变形。
4.1.2对其不平度和不直度误差全长大于5毫米的槽钢进行校直,否则不予采用。对平直好的型钢要垫好堆放整齐,以防二次变形。
4.1.3 测量所安装屏、柜的宽度和深度或按图纸要求的尺寸制作。
4.1.4槽钢相互连接处焊接宜焊满,未打坡口的槽钢向上一面宜在槽钢内侧焊接,确保槽钢上表面平整。
4.1.5 根据施工图纸尺寸测量基础的平面尺寸,确定基础的四个角位置,画出四条边线,用支撑铁件在边线的外侧固定作为标准点。
4.1.6测量同一室内的预埋件标高,选择符合要求的最高埋件,并以此埋件为标准,测量其它埋件的差值,做好记录,以便基础安装时选择合适的支撑铁件。
4.1.7按照测量的平面位置,将已制作成型的基础型钢平放到位,再用木楔将型钢垫平,用水平仪测量每个固定点上型钢的高度,用改变木楔插入深度的方式,调整每点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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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误差接近于零。然后用支撑铁件、垫铁将基础和预埋件点焊固定到一起。点焊结束后,重新核对各尺寸,作好记录,应满足质量要求如下:基础型钢与地坪面标高差(+10mm);直度和水平度允许误差值(每米≤1mm,全长≤5mm);基础中心线误差≤±5mm.
4.1.8 尺寸核对无误后,应及时将型钢与支撑铁件、支撑铁件与预埋铁件、型钢与垫铁都焊接牢固。支撑铁件应平放,不应有尖角支出。
4.1.9 基础安装结束后,应及时按设计要求进行接地施工。若无详图时,应按照规范要求每段基础应有二点与接地网可靠连接。同一室内的多段基础应互相连接成环网形,室内的试验用接地端子也要同时完成,标注明显的接地符号。
4.1.10 基础及接地焊接完成后,应将焊点上的焊渣清理干净,焊接部位按要求刷防腐漆。 4.1.11 施工结束后及时通知班组技术员进行验收工作,班组技术员应根据现场测量的实际数据及检查结果填写验评表,报工地质检员验收。 4.2 设备搬运及开箱检查
4.2.1 设备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防碰撞。
4.2.2 上报设备开箱申请单,确认后相关人员到场后开箱检查,并签字认可。 4.2.3 检查电池柜,应牢固可靠,无变形、掉漆现象,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4.2.4 检查蓄电池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且蓄电池外壳应无破碎、裂纹现象。 4.2.5 所有附件、专用工具及厂家图纸资料齐全。 4.3 蓄电池的就位
4.3.1 按设计要求及顺序将蓄电池放置到电池柜相应的位置上。
4.3.2 检查蓄电池、槽有无裂纹、损伤,槽盖是否密封良好。蓄电池是否有漏液、爬酸现象,批号是否清楚一致,标识是否清晰。
4.3.3 用电压表检测蓄电池极性是否正确,需要时检测并记录蓄电池开路电压。 4.3.4 清除蓄电池外表污垢。
4.3.5 蓄电池安装平稳,间距均匀,同一排、列的蓄电池槽应高低一致,排列整齐,为便于蓄电池散热,每两只电池之间的间距,应保持10mm以上。
4.3.6 在蓄电池连接前,应将极柱表面擦干净,连接条及抽头的接线应正确,接头连接部分应涂以中性凡士林油,螺丝紧固。
4.3.7 蓄电池整组及每只相互间联接极性必须严格按要求联接。
4.3.8 导电部分联接应牢固,联接前蓄电池端面必须擦干净。蓄电池端子连接排等所有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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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面用细钢丝刷处理,使呈金属光亮,减少接触电阻,避免发热。 4.3.9 蓄电池联接时扭矩值为: M8(14.7~19.6N.M)
4.3.10 蓄电池充电屏应调试完毕,手动、稳流、稳压各种充电方式试验合格。 4.3.11 直流屏接线符合设计要求,操作控制,保护,信号、测量仪表及各回路接线操作正确。
4.3.12 蓄电池与充电器或负载连接前,电源开关应置于“断开”位置,同时蓄电池的正极与充电器或负载的正极相连接,蓄电池的负极与充电器或负载的负极相连接。 4.3.13 充电屏的电源应可靠,相序正确,对充电用的装置或电源应有备用,防止不能即时充电,或充电中途停电,而影响蓄电池寿命。 五、 蓄电池充放电 5.1 补充充电
5.1.1 起始电流:一般情况下,起始充电电流(即限流值)应为0.1C10(A),最大不超过0.2C10(A),以防止损坏蓄电池。
5.1.2 补充充电:蓄电池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将损失一部分电量,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补充充放电。补充充电采用限流恒压法,限定电流为0.1C10(A),电压及充电时间见下表:
补 充 充 电 法
充电电压 (V/只) 2.35—2.4/2V 补充充电时间(h) 环境温度25℃ 12 5.1.3 在充电过程中,当蓄电池温度超过40℃,应立即停止充电,直到温度降到32℃以下,否则,将可能因过充电损坏蓄电池。
5.1.4 浮充运行是蓄电池的最佳运行条件。浮充运行时,采用限流恒压充电,即设定一个限定电流和一个限定电压,开始以起始电流充电,至蓄电池的端电压达到浮充电压时,自动转为恒压充电。
5.1.5 浮充电压:对蓄电池进行浮充充电,主要是为了补偿因为自放电而损失的电量,同时还要维持适度的内部氧气复合循环。浮充电压设置不当,会造成蓄电池过充或充电不足。
浮 充 电 压 选 择
环境温度(℃) 浮充电压(V/只) 4 / 8
25 2.23—2.25/2V 5.1.6 当温度高于35℃或小于15℃时,浮充电压应校正,校正系数为—3mV/℃单体(与25℃相比)。 5.2 蓄电池放电
5.2.1 如若需要蓄电池放电,蓄电池不得过放电。因蓄电池过放电会缩短使用寿命,应尽量避免。放电时,端电压不能低于终止电压,否则会发生过放电现象。GFM蓄电池10小时率放电终止电压为1.8V。
5.2.2 采用恒定电流进行放电,放电电流为0.1C10(A),放电时要求每1小时记录一次蓄电池的单体电压,并绘制放电特性曲线图,要严格执行。其目是在于因为该校验试验是按10小时率的放电周期来检查蓄电池的容量,所以在整个过程中蓄电池的单体电压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下降。当单体电压下降至下述终止电压,就要立即停止放电,以免过放电而损坏蓄电池。放电后应立即补充电,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0h为宜。 5.2.3 放电校验过程也与环境温度有关系,因为厂家提供的部分放电数据是在环境温度为25℃时测量的,所以如果在做放电容量校验试验时环境温度不是25℃,则要按以下内容进行容量校正。
校正公式为: Ce = Ct 1+K(t-25)
其中:Ce—校正到温度为25℃时的容量 Ct—实际放电容量
K—温度校正系数(由于采用的是10小时放电率,所以校正系数在环境温度为5~
35℃时为0.006;环境温度为-15~5℃时为0.015)。
t—试验时的环境温度
以此方法来校验该蓄电池是否为合格产品。如温度为25℃时的放电容量达到额定容量的85%以上,属合格品。 5.3 充放电要求
根据厂家技术手册要求,蓄电池出厂产品是已进行了10小时率容量放电校验,可将放电记录进行对比。 5.4 充放电安全措施
5.4.1 保证充放电源可靠,配套充电设备必须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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