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出生日期: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年月】,证号:
联系电话:
日,性别:
联系电话:
第二章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商品房基本状况
1.出卖人以【出让】【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为第二条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预售许可证号为批准预售, 第三条商品房基本情况
】方式取得坐落于】为年月,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
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
】。
层,地【幢】【座】【1.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数为层,其中地上下3.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层。
单元4.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共筑 面积该商品房层高为闭式,第四条抵押情况
-8 -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层品房的特定位置。该商品房的平面图见附件一。
号。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不影响该,平方米,个阳台,其中平方米。该商品房共用部位见附件二。
米,有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 抵押类型:,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登记机,
构:抵押登记日期:,债务履行期,
限:抵押类型:,抵押。
人:抵押权人:,抵押登记机, 构:抵押登记日期:,债务履行期,
限: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1.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
2.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4.;5.。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登记备案或房屋所有 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 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 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 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六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种)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整)。 (币种)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3.按照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元整)。
(币种)写4.按照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大写种)元
元整)。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9 -
元,
元元
(
(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币种)
】
元(大写),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时【抵作】【】商品房价款。
种方式付款: 年年(币种)元整),应当于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年的余款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4.其他方式:
月%。
(币种)元整)向元(大写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年】。买受人应当于
(币种)元整),占全部房价款 月月日前分元(大写:
月(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期支日前支付。 。
元(大写。
(三)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 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账户名称为,账号为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第八条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违约金。
(2)逾期超过知送达之日起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 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
(该
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
逾期付款责任
种方式
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 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10 -
比率不低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条及附件四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 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四章第九条商品房交付条件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项所列条件: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 3.4.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第十条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一)基础设施设备
1.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 连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
2.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
3.供暖: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 中供热管网,
;
4.燃气: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 应,
;
5.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7.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以上第1、2、3项由出卖人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4、5、6、7项 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基础设施设备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方式处理:
-11 -
种
; 。
(1)以上设施中第1、2、3、4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 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金;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金;第7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元的违约 元的违约 元的违约
金。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二1.
)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小区内绿地率:年月日达到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年月日达;
到3.规划的车位、车库:年月日达; 到4.物业服务用房:年月日达;
到5.医疗卫生机构:年月日达; 到6.幼儿园:年月日达;
到7.学校:年月日达到8.;9.。以上设施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小区内绿地率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3.规划的车位、车库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4.物业服务用房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5.其他设施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 第十一条交付时间和手续
(一)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达到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期届
满前日(不少于10日)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
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买受人。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本合同约定的 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付手续的地点。
。
交付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第九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 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九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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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