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真题模拟卷及答案解析第1题:解析题(本题5分)2017年4月1日,A公司与甲银行签订一份贷款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当天,A公司将其价值800万元的一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给甲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B公司担任此笔债务的保证人,与甲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但没有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期间以及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先后顺序。抵押合同签订后,A公司依法办理了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在设定抵押权的土地上开工建设厂房。2018年2月,A公司为开发另一项目向乙银行贷款,双方约定:乙银行向A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借款期限为1年,A公司以一栋价值900万元的办公楼和两辆价值合计200万元的轿车M、N设定抵押。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于2018年2月分别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A公司无力偿还乙银行的贷款,乙银行拟行使抵押权。经查发现,用于抵押的办公楼的一层已经于2018年10月出租给C公司使用,租期2年,抵押轿车M已于2018年12月卖给了D公司,抵押轿车N因A公司董事长驾驶外出时,被卡车撞击损毁,A公司已获得保险公司支付的60万元保险金。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若B公司按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其保证方式是什么?保证期间为多长?说明理由。(2)A公司在已设抵押的土地上建设的厂房是否属于抵押物的范围?说明理由。(3)若A公司到期没有清偿债务,甲银行可否直接要求B公司承担保证责任?说明理由。(4)乙银行何时取得办公楼和两辆轿车的抵押权?说明理由。(5)乙银行对办公楼的抵押权可否对抗C公司的承租权?说明理由。(6)A公司在抵押期间出售抵押轿车M应符合什么条件?(7)乙银行是否有权从保险公司支付给A公司的保险金中优先受偿?说明理由。【答案解析】:1.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即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0月1日。2.A公司建设的厂房不属于抵押物的范围。根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3.甲银行不能直接要求B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甲银行应该先实现抵押权,不足的部分方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4.乙银行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享有办公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享有两辆轿车的抵押权。根据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以交通运输工具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5.乙银行的抵押权可以对抗C公司的承租权。根据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由于乙银行与A公司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先,所以其抵押权可以对抗C公司的承租权。6.抵押期间,A公司出售抵押轿车应经乙银行同意。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7.乙银行有权从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金中优先受偿。根据规定,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第2题:单选题(本题1.5分)2017年4月1日,甲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向未上市的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乙公司(该公司属于中小企业)投资120万元,股权持有至2019年6月1日。甲创业投资企业2019年利润总额为1500万元,假定甲企业本年度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企业2019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A.375B.354C.345D.291【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甲企业2019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500-120×70%)×25%=354(万元)。第3题:判断题(本题1分)2019年1月1日,甲以其持有的A上市公司股权作价500万元出资,与乙共同投资设立B公司;2019年12月1日,B公司以A上市公司股权严重缩水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甲补足出资;经查,投资各方并未对A上市公司股权保值问题作出约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甲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支持B公司的诉讼请求。()【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4题:问答题(本题5分)A馒头坊与B面粉厂签订购买面粉的合同,合同规定由B供应面粉,货款10万元。A为支付货款而签发一张1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给B,承兑人为A的开户银行C银行,C银行承兑并签章,该汇票付款日期为2019年5月1日。B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D,D收到票据后又背书转让给E,但在背书时记载了“如果该汇票得不到付款,不得向本公司追索”的字样。E在2019年5月8日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当日A在其银行的存款账户余额仅为5万元,不足以支付票据款为由拒绝付款。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及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D背书记载的文句是否会导致汇票的无效?说明理由。(2)E提示付款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3)C银行的拒绝付款理由是否正确?说明理由。(4)如果以上背书转让过程中,均未注明背书日期,是否会影响背书的效力?说明理由。【答案解析】:1.D背书记载的文句不会导致汇票的无效。根据规定,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即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被背书人仍可依该背书取得票据权利;该条件也不影响票据的效力,票据仍有效。2.E提示付款的时间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见票后定期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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