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1.0 可编辑可修改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第一章 总说明
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划、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土建部分)地区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2.基础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3.基础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4.基础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它资料。
5.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⑴.基础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参照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地区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凡依据劳动定额计算的,均按规定计入人工幅度差;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计算的,未计入幅度差。
⑵.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⑶.现行劳动定额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部分,本定额内未予考虑。 6.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⑴.基础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其它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数表示。
⑵.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材料质量情况调整其配合比和材料用1精心整理
v1.0 可编辑可修改 量。
⑶.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材料按不同的施工、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在相应章后附录列出)和一次摊销数量。
⑷.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归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工具使用费项下,不再敖定额消耗量内。
7.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⑴.挖掘机械、打桩机械、吊装机械、运输机械(包括推土机、铲运机及构件运输机械等)分别按机械、容量或性能及工作对象,按单机或主机与配合辅助机械,分别以台班消耗量表示。
⑵.随工人班组配备的中小型机械,其台班消耗量敖相应的定额项目内。
⑶.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按常用机械类型确定的,各省、生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如需重新选用机型、规格时,可按选用的机型、规格调整台班消耗量。
⑷.定额中均己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如发生再次搬运的,应建筑安装工程用定额中二次搬运费项下列支。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和钢构件安装是按机械回转半径15m以内运距考虑的。
8.基础定额除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按建筑物檐口20m以下编制的;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另按本定额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台班定额项目计算。
9.基础定额适用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七度以下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可结合高原地区的特殊情况和地震烈度要求,由各省、协调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办法。
10.各种材料、构件及配件所需的检验试验应大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的检验试验费项下列支,不计入基础定额。
11.基础定额的工程内容中己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己考虑在定额内。 12.基础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目”者,则不包括×××本身。
第二章土石方工程
本章人工土、石方工程含人工挖土方、淤泥、流砂人工挖地槽、地坑,人工挖孔桩,冻土开挖,人工回填土、打夯、平整场地,人工土方运输,人工支挡土板,人工凿石,人工打眼爆破石方,机2精心整理
v1.0 可编辑可修改 械打眼爆破石方,人工三方运输等。
机械土、石方工程含土方工程、石方工程、打消工程。所用机械:
土方工程包括:推土机、铲运机、挖掘机、装载机、自卸汽车、强夯机械、压路机械等。 三方工程包括推土机、挖掘机、凿岩机、自卸汽车等。 一、基础定额说明 1.人工土石方
⑴.土的分类:详见“土的工程分类表”。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普通土)Ⅲ为定额中三类土(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关土(砂砾坚土)。人工挖地槽、地坑定额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可另作补充定额。
⑵.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干湿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⑶.人工挖孔桩定额,适用于在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
⑷.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有地表水需要排队时,亦应另行计算。
⑸.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⑹.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 ⑺.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
⑻.人工挖孔桩,桩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项目工人用量乘以系数;20m以内乘以系数计算。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按定额加权计算,如有流砂、流泥时,另行处理。
⑼.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⑽.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⑾.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计算。
2.机械土石方 3精心整理
v1.0 可编辑可修改 ⑴.岩石分类,详见“土的工程分类表”。表列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Ⅻ类为特坚石。
⑵.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度乘以下表中的系数计算:
坡 度 区 段 系 数
坡度(%) 系 数 5-10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⑶.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己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同另行计算。 ⑷.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2。
⑸.土的含水率定额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制定:
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若含水率大于40%时另行计算。
⑹.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厚度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
⑺.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偷香窃玉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定额内不包括垫板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⑻.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
⑼.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时,如实际土的类别不同时,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下表系数:
项 目 推土机推土方 铲运机铲运土方 自行铲运机铲运土方 挖掘机挖土方 一、二类土 四类土 ⑽.定额中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⑾.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4精心整理
v1.0 可编辑可修改 ⑿.汽车运土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己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进,另行计算。
二、土石方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1.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的各项资料
⑴.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石方工程土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的工程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⑵.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⑶.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⑷.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⑸.其它有关资料。
2.土石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⑴.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按下表系数计算确定:
虚方体积 天然密实度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⑵.挖土一律按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3.平整场地及辗压工程量计算规定
⑴.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物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⑵.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m计算。 ⑶.建筑场地原土辗压以m2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m3计算。 4.挖掘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定 ⑴.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3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5精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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