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律法考 (www.xilvlaw.com) 2018年法考民诉真题考点精解之2017年司考之不定项选择题
《备考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对于知识点的巩固和强化必不可少,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未来的考题,考生们能够通过做历年真题强化应试能力,提高复习效率。
《2018民诉真题卷》是由希律法考研究中心组编,收集了2012年-2017年民事诉讼法和仲裁制度的全部真题,每道题都从立法、理论、司法实务方面进行解析,力求让考生对每一道真题了解得详细、透彻,并将考点罗列。
废话不多说,内容见真章,这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部分《2018民诉真题卷》的内容,供大家参考阅读。
目 录
考情分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分值分布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重要考点检索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部分 单项与多项选择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1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2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3章 主管与管辖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4章 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5章 当事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6章 诉讼代理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7章 民事证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8章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部分 不定项选择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2015年司考之不定项选择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2016年司考之不定项选择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2017年司考之不定项选择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部分 卷四主观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2015年司考之案例分析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2016年司考之案例分析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2017年司考之案例分析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希律法考 (www.xilvlaw.com)
第二部分不定项选择题
2017年司考不定项选择题 【题一】
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位于B市北城区正和钢铁厂的同事)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钟阳向林剑借款20万元,月息1%,2017年1月20日前连本带息一并返还。合同还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向B市东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至2017年2月,钟阳未能按时履约。2017年3月,二人到正和钢铁厂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调解委员会委派了三位调解员主持该纠纷的调解。 请回答第1—3题。
1.如调解委员会调解失败,解决的办法有:(2017-03-95,不定项) A.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B.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要求林剑居住地的街道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 C.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D.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考点】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解析】A项考查民事纠纷的和解。和解是最理想的纠纷解决方式,为法律所提倡。故A项正确。
B项考查人民调解机制。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由此,B项正确。 C项考查仲裁机制。仲裁的基石是当事人之间订立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三项内容。本案中的仲裁协议对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的约定没有问题,但约定由B市东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则不能成立。因为《仲裁法》第10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换言之,B市东城区没有仲裁委员会。该仲裁协议所选定的仲裁机构不存在,因而无效,除非当事人就该仲裁协议达成补充协议,明确由某一具体的合法的仲裁机构仲裁,否则,本案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故C项错误。
D项考查民事纠纷的诉讼解决机制。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即民事纠纷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正如C项所分析的,本案中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因选定的仲裁机构不存在而无效,即仲裁机构对本案没有主管的权利,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故D项正确。 【答案】ABD
2.如调解成功,林剑与钟阳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如下协议:2017年5月15日之前,
希律法考 (www.xilvlaw.com) 钟阳向林剑返还借款20万元,支付借款利息2万元。该协议有林剑、钟阳的签字,盖有调解委员会的印章和三位调解员的签名。钟阳未按时履行该调解协议,林剑拟提起诉讼。在此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7-03-96,不定项) A.应以调解委员会为被告 B.应以钟阳为被告
C.应以调解委员会和钟阳为共同被告
D.应以钟阳为被告,调解委员会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考点】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及其与诉讼的关系。
【解析】《人民调解法》第31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只不过,其法律约束力类似于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既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也不能阻却当事人行使诉权。这样,该法第32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诉法解释》第61条规定,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具体到本案中,林剑为原告,钟阳为被告。故B项正确,其它选项错误。 【答案】B
3.如调解成功,林剑与钟阳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相关人员希望该调解协议被司法确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7-03-97,不定项) A.应由林剑或钟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B.应由林剑、钟阳共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C.应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申请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 D.对申请的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B市西城区法院、B市东城区法院和B市北城区法院
【考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
【解析】《人民调解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民事诉讼法》第194条也规定,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根据这两个条文的规定,B、C两项正确,A、D两项错误。 【答案】BC 【题二】
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甲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
希律法考 (www.xilvlaw.com) 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公告期间,公益环保组织乙也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公益案件审理终结后,渔民梁某以大洲公司排放的污水污染了其承包的鱼塘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赔偿其损失。
请回答第4—6题。
4.对乙组织的起诉,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2017-03-98,不定项) A.予以受理,与甲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合并审理 B.予以受理,作为另案单独审理 C.属重复诉讼,不予受理
D.允许其参加诉讼,与甲组织列为共同原告 【考点】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
【解析】《民诉法解释》第28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准许参加诉讼的,列为共同原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并公告案件受理情况。有权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社会组织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参加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共同原告;逾期申请的,不予准许。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人身、财产受到损害为由申请参加诉讼的,告知其另行起诉。”据此,D两项正确,A、B、C两项错误。 【答案】D
5.公益环保组织因与大洲公司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撤诉,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2017-03-99,不定项)
A.应将和解协议记入笔录,准许公益环保组织的撤诉申请 B.不准许公益环保组织的撤诉申请 C.应将双方的和解协议内容予以公告 D.应依职权根据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考点】民事公益诉讼中的和解。
【解析】《民诉法解释》第289条规定:“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进行公告。公告期间不得少于30日。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和解或者调解协议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出具调解书,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协议内容公告,公告期间不少于30日。公告期满后,人民法
希律法考 (www.xilvlaw.com) 院审查认为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的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当事人以达成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协议内容,并应当公开。”根据这两个条文的规定,A项错误,B、C、D三项正确。 【答案】BCD
6.对梁某的起诉,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2017-03-100,不定项) A.属重复诉讼,裁定不予受理
B.不予受理,告知其向公益环保组织请求给付
C.应予受理,但公益诉讼中已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得再次提出 D.应予受理,其诉讼请求不受公益诉讼影响 【考点】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关系。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不影响因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提起诉讼。《民诉法解释》第28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提起诉讼。据此,法院应当受理梁某的起诉。故D项正确,其它选项错误。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