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结合,第一遍水渗入后,发现树苗有歪倒现象应及时扶直,并用细土将灌水堰内填平。
4.0.6硬质景观工程:
4.0.6.1道路地坪施工:(1)开挖道路地坪槽应按设计宽度,每侧加长0.2m开槽,槽底应夯实或碾压。(2)铺筑基层,应按设计要求备好铺装材料,虚铺厚度宜为实铺厚度的140%一160%,碾压夯实后,表面应坚实平整。(3)铺筑结合层可采用l:3白灰砂浆或采用粗砂垫层。道路地坪的道牙或侧石的基础应与道路地坪槽同时填挖碾压,结合层可采用1:3白灰砂浆铺砌。(4)道路地坪各种面层铺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铺筑各种预制砖块,应轻轻放平,宜用橡皮锤敲打稳定,不得损伤砖的边角。铺设卵石嵌花,应先铺垫MIO水泥砂浆,再铺水泥砂浆,卵石厚度的60%插入砂浆,待砂浆强度升至70%时,应以30%草酸溶液冲刷石子表面。铺设水泥或沥青,应按设计要求精确配料,搅拌均匀,模板与支撑应垂直牢固,伸缩缝位置应准确,应震捣或碾压,表面应平整坚实。铺设嵌草道路,道路的缝隙应填入培养土,栽植穴深度不宜小于0.08m。
4.0.6.2花坛、树坛挡墙施工:(1)挡墙地基下的素土应夯实。(2)防潮层以1:2.5水泥砂浆,内渗5%防水粉。(3)清水砖挡墙,砖的抗压强度标号应大于或等于MU7.5,水泥砂浆砌筑时标号不低于M5,应以1:2水泥砂浆勾缝。(4)花岗岩石料挡墙,水泥砂浆标号不应低于M5,宜用l:2水泥砂浆勾凹缝。 (5)混凝土预制或现浇挡墙,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壁厚不宜小于0.08m。
4.0.6.3护栏施工:铁制护栏立柱混凝土土墩的强度等级不低于C15。墩下素土应夯实。墩台的预埋件位置应准确,焊接点应光滑牢固。铁制护栏锈层应打磨干净刷防锈漆一遍,调和漆两遍。木制护栏应注意木材的防腐处理。
4.0.7施工工程验收:
4.0.7.1验收申请: 由施工单位向市园林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4.0.7.2验收准备工作:验收相关资料的准备,施工场地的清埋,保洁准备,苗木的清点和工程量的统计。
4.0.7.3验收的相关资料:开工报告、竣工报告、竣工图、决算书、设计变更文件、土地和水质化验报告,外地苗木购入检疫报告、设施、材料的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工程中间验收记录、施工总结报告。
4.0.7.4工程中间验收:植物种植的定点放线验收、种植穴和种植槽的质量验收、种植土壤的质量验收、草坪和花卉的整地质量验收、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附属设施的中间验收。
4.0.7.5工程竣工验收:树木成活率、花卉成活率、草坪覆盖率、绿地整洁与平整、植物的整形修剪、附属设施质量。
5 养护导则
5.0.1园林植物景观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5.0.1.1修剪:(1)乔木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伤枝及枯枝和烂头。主轴明显的乔木,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2)灌木的修剪应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应使树形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富的圆头形或半圆形树形。(3)绿篱修剪应使绿篱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侧面平整柔和。每年修剪不少于2次。(4)宿根地被萌芽前应剪除上年残留枯枝、枯叶,同时及时剪除多余萌蘖,花谢后应及时剪除残花、残枝和枯叶。(5)草本花卉花后要及时剪除枯萎的花蒂和黄叶及残枝。(6)草坪的修剪应适时进行,修剪要平整,使草的高度一致。边角无遗漏,路边和树根边的草要修剪整齐。(7)竹类的间伐修剪宜在晚秋或冬季进行。间伐以保留4、5年生以下的新竹。(8)行道树的修剪土干高度控制在3.2m,树冠圆整,分枝均衡,树冠与架空线、庭院灯、变压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9)吸附类藤本,应在生长季剪去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的枝条,生长于棚架的藤本,落叶后应疏剪过密枝条,清除枯死枝,成年和老年藤本应常疏枝,并适当进行回缩修剪。
5.0.1.2灌溉:(1)灌溉前应先松土,夏季灌溉宜早、晚进行,冬季灌溉宜在中午进行。灌溉要一次浇透,尤其是春、夏季节。(2)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浇灌树木,即最好采取小水灌透的原则。(3)在使用再生水浇灌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4)灌水堰一般应开在树冠垂直投影范围,不要开得太深,以免伤根。堰壁培土要结实,以免被水冲塌,堰底地面平坦,保证渗水均匀。
5.0.1.3排水:(1)在绿地和树坛地势低洼处,平时要防止积水,雨季要做好防涝工作。(2)在雨季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坛排水,防止植物因涝而死。(3)绿地和树坛内积水不得超过24小时。
5.0.1.4中耕除草:(1)乔木、灌木下的大型野草必须铲除,特别对树木危害严重的各类藤蔓。(2)树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每月松土一次。(3)中耕除草应选在晴朗或初晴天气,土壤不过分潮湿的时候进行, 中耕深度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
5.0.1.5施肥:(1)树木休眠期和栽植前,需施基肥,树木生长期施追肥。(2)施肥量应根据树种、树龄、生长期和肥源以及土壤理化性状等条件而定,树木青壮年期及观花观果植物,应适当增加施肥量。(3)施肥的种类因视树种、生长期及观赏等不同要求而定,早期预扩大冠幅,宜施氮肥,观花、观果树种应增施磷、钾肥,逐步推广应用复合肥料。(4)施肥应以施腐熟的有机肥为主,施肥宜在晴天进行,除根外施肥,肥料不得触及树叶。
5.0.1.6更新调整:(1)居住区绿地中,视园林植物的生长状况逐年及时做好更新调整。(2)主要景点的乔灌木应保证有一定的生长空间,一旦过密每年适时抽稀,大规格的苗木调整按规范办理报批手续。(3)对绿地中枯朽、衰老、严重倾斜,对人和物体构成危险的,供电、市政工程需要的植物作适当更新调整。(4)更新调整时,对周围的其它树木要做好保护防护措施。
5.0.1.7有害生物控制:(1)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防治方针,充分利用园林间植被的多样化来保护和增殖天敌,抑制病虫危害。(2)做好园林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防工作,制定长期和短期的防治计划。(3)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治病虫扩散、蔓延。(4)严禁使用剧毒化学药剂和有机氯、有机汞、化学农药,化学农药应按有关操作规定执行。
5.0.1.8防寒:(1)加强肥水管理,在冬季土壤宜冻结的地区,灌足“灌冻水”,形成冻土层,以维持根部一定低温的恒定。 (2)合理安排修剪时期和修剪量,使树木枝条充分木质化,提高抗寒能力。(3)对不耐寒的树种和树势较弱的植株应分别采取不同的防寒措施。
5.0.2园林水体景观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5.0.2.1硬底水景水体的保洁:(1)定期经常清洁池内水体,包括清除水中垃圾等杂物及更换干净水,减少水中泥沙、污物对设备的损害。(2)每天至少开放一次喷(涌)泉,每次至少持续半小时以上。
5.0.2.2软底水景水体的保洁:(1)严格控制污染源流入水体从而污染水面,及时清除水中垃圾等杂物。(2)有条件的水面增设喷泉、涌泉装置,形成水体的流动和循环,产生曝气富氧,大大增加水体中溶解氧的浓度,从而保持水
体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3)在水体中搭配种植抗污水生植物,通过生物净化的方法减少水体中的有机污染物。(4)在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方,可引入昆虫、鸟类、鱼类等动物生态系统,进一步净化水体,还原水的生物多样性。
5.0.3园林硬质景观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5.0.3.1保洁:(1)及时清除道路地坪中的垃圾及废物,并保持道路地坪中无积水。(2)定期清洁园林建筑及构筑物外观的污垢并及时消除园林建筑及构筑物室内的垃圾和废物。(3)及时清扫园椅、桌凳、标识牌、雕塑等园林小品中的污物和灰尘。(4)定期清除娱乐健身设施中的污垢、垃圾。
5.0.3.2整新:(1)对铸铁构件,每年一次油漆保新,油漆前铲除锈渍,并刷上防锈底漆,再刷面漆。(2)对涂料墙面,每二年整新涂刷,保持硬质景观常用常新。(3)对木结构,不定期对木材进行防腐保护处理,可结合木结构的面层处理,采用防腐剂、桐油、油漆。
5.0.3.3疏通:(1)对下水道的明沟、盲沟、窨井等设施及时疏浚淤泥与沉淀垃圾以保持排水的畅通。(2)经常保持消防通道和其他应急通道的畅通,以应付突发事件的发生。
5.0.3.4维修:(1)及时检查修复园林建筑、构筑物, 园椅、桌凳、标识牌等破损结构或装饰。(2)经常检查园林建筑及构筑物、假山、娱乐健身设施等结构上存在的隐患,并及时加以解决。(3)对道路地坪中地砖的残块,高低不平整应及时修复和平整。
5.0.4园林土壤改良的技术措施及要求:
5.0.4.1换土:(1)土壤内瓦砾含量较多,可将大瓦砾拣出,并加一定量的土壤。(2)土壤质地过粘、透气、排水不良的可加入砾土,并多施厩肥、堆肥等有机肥。(3)土壤中含沥青物质太多,则应全部更换成适合植物生长的土壤。
5.0.4.2透气:(1)设置围栏等防护措施,如栏杆、篱笆、绿篱等,避免人踩车轧而使土壤板结,透气性差。(2)改善树穴环境,采用渗水透气结构的铺装形成:有利于土壤透气和降水下渗,以增加土壤水分储量。(3)行道树树穴覆盖,可采用在树穴内铺垫一层坚果硬壳,或卵石、石砾,不仅能承受人踩的压力,还可保温、通气、保护土壤表层免受风吹雨水冲刷的直接作用。
5.0.4.3熟化:将植物残落物重新还给土壤,通过微生物的分解作用,腐殖熟化土壤,不仅增加了土壤中养分,还改善土壤的物理性状。
5.0.4.4排水:在土壤过于粘重而易积水的土层,可挖窨经井或盲沟,窨井内填充砾石或粗砂。盲沟靠近树干的一头, 以接到松土层又不伤害主根为准,另一头与暗井或附近的透水层接通,沟心填进卵石、砖头,四周填上粗砂、碎石等。
前 言
本导则修订版附件是在2001年已出台的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编制的《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的基础上的补充资料和相关技术标准。导则附件主要内容有:
1、硬质景观和软质景观的元素特征。
2、居住环境常用园林植物的种类及观赏特性。 3、保健、鸟嗜、蜜源、香源、固氮植物的汇总。 4、园林植物、水体、硬质景观的养护技术标准。 5、园林土壤理化性状标准。
6、本导则附件在《导则》执行过程中作为参考依据。 主编单位: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参编单位:上海东汇园林有限公司、上海园林建设咨询服务公司。 编辑委员会:
顾 问:程绪珂、陈 敏 主 任:夏颖彪、林应清
专 家 组:周在春、谢家芬、蒋金贤、张文娟、张 浪 编 委:梁盘中、刘汉初、杨文悦
编 写:江 铭、许恩珠、张秀琴、冯 京、杨 健
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