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和保卫方案
“用火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品储存运输管理制度;压力容器储存运输管理制度;电气设备、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交叉作业防火管理制度。
一、消防管理责任分配
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为负责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1、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组织宣传、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防火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和审查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
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研究消除火险隐患的措施。 协助消防监督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2、行政保卫部职责:
协助防火负责人制定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并督促落实。
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向防火负责人报告,提出对违章人员处理意见。
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消除措施的建议。 配备、管理消防器材,建立防火档案。 组织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和训练。 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二、消防管理内容 1、技术保证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中充分考虑消防内容。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 2、教育、训练
组织全体人员进行防火、灭火、逃生知识学习。 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 3、组建现场义务消防队
组建现场义务消防队,按灭火组、抢救组、通讯联络组、火场警卫组、后勤
组编队,明确职责,按分工不同重点学习和训练。
4、检查与问题、隐患的整改
分级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火险隐患通知书》,定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5、消防器材设施的维护与保养
消防器材、设施设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拆除破坏。
建立消防器材、设施台帐,按规定进行检查,及时更换或使用过的灭火器。 消防水泵及管线牢靠,附件完好,定期进行保养和运行。 消防泵房设专人管理,配备流程图和操作规程。 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明显标识。 三、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1、现场消防设施的布设
消防设施布置位置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现场铺设循环消防通道,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现场消防干管φ100,管道埋深不小于800mm。
地面设消火栓,消火栓为地下式双出口消火栓,消火栓处设明显消防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火栓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
主体建筑内均设消防立管φ100,隔层甩口。
大门、仓库、木工房及要重要部位设消防箱,根据需要配足够专用型消防器材、器械。
2、电、气焊施工管理 使用电气焊时要有操作证。
严格执行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用火前必须办理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 氧气、乙炔瓶严禁放在动火地点下方,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并有效遮盖,夏季不得曝晒。
电气焊作业完毕应切断电源、气源,并检查确认操作区域内无火险隐患。 电焊机不得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及金属架上。 严禁用明火检查漏气情况。
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防水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
交叉作业。
焊接现场配备消防器材,看火人不得擅自离岗以免发生火灾。 明火作业要办理“用火证”,并应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3、其他消防措施
施工现场设立吸烟室,操作岗位上禁止吸烟,设专人管理。 材料堆放按规定留出防火距离。
明火作业要办理“用火证”,并应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加强临电管理,防止电器或线路发生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