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省医师协会第一
批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晋卫办科教发[2015]31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9.16 【实施日期】2015.09.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省医师协会第一批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
目的通知
(晋卫办科教发〔2015〕31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直属各单位,省各医药卫生学(协)会,各有关单位:
经省医师协会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评审,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山西省第二届国际周围血管疾病沙龙”等14个项目为2015年省医师协会第一批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办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内容或减少实际申报学时。在项目举办后2周内,将举办项目的通知、日程安排、总结、执行情况汇报表、学员签到 1 / 2
名册(原件或复印件)、考核情况等文本材料加盖主办单位公章后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
员会办公室备案。电子版可直接发送到信箱:sxsjjwbgs@163.com。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纳入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评目标的通知 》,按照《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将村卫生室、非公立医疗机构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全部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实施范围。
三、各单位要加快推进继续医学教育网络化管理平台建设。系统已开通单位应通过刷卡方式授予学分。学员参加学习需携带“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医通卡”,每个项目应在开始和结束时至少两次以上刷卡验证,其中,结束时刷卡应同考核合格相结合。 四、项目举办期间,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对项目举办情况和学分授予情况进行不低于15%的抽查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随意刷卡、变更项目性质、减少学时或不按规定核发学分等问题,将取消项目资格,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附件: 2015年省医师协会第一批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
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代章)
2015年9月16日
附件
2015年省医师协会第一批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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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省医师协会第一批I类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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