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市教委印发《2024年河南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年我市专升本的选拔对象、报名资格条件、报名方式要求、免试政策、选拔比例、专业类别、考试科类等等。一起来看河南2024年专升本新政策。
2024年河南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为满足普通高职(专科)学生接受普通本科教育需求,激发高职(专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良好学风校风形成,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阳光操作的要求,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选拔对象
(一)我市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的具有高职(专科)正式学籍的2024届毕业生。
(二)河南籍生源市内外高校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于2024年退役,并在本市有关管理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
市外生源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应征入伍退役士兵,按国家相关规定,回生源地参加选拔。
二、选拔学校
选拔学校为我市具有普通高校专升本任务的市属本科院校。 三、报名资格条件及方式 (一)资格条件
参与选拔的2024届毕业班学生同时具备下列(1)(2)(3)(5)(6)项要求的,即具备报考资格;同时达到下列全部要求的,即具备被选拔资
格。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达到下列第(1)(2)(5)(6)项要求的,即具备报考资格;达到第(1)(2)(4)(5)(6)项要求的,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3)成绩较好;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截至报名时,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4)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通过毕业离校审查。
(5)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6)自愿申请。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所有参加普通专升本选拔的考生均需在市教育考试院官网上进行报名。其资格审查由各推荐学校和市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具体方式由各推荐学校和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负责审核把关。其中,推荐学校负责本校2024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本校应征入伍退役考生的资格审查;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河南籍生源市外高校应届普通专科(高职)学历退役士兵的资格审查。相应的工作时限及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全市整体安排和要求予以明确和发布,各高校应按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无对口或相近本科专业的高职(专科)专业,暂不开展普通专
升本工作。
(三)免试政策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规定,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并在毕业年级和应届高职(专科)学历应征入伍退役士兵(以下统称为应征入伍退役士兵考生)参加普通专升本选拔,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经本人申请和报名,学校审查,我委复核,可免试专升本。
(2)根据《河南市高等职业教育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渝教高〔2009〕77号)精神,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等部委组织实施的国家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经本人申请和报名,学校审查,我委复核,可免试专升本。
(3)为鼓励职业院校学生积极参加技能竞赛,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同时提高职业院校参赛积极性和提升我市技能竞赛水平。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及以上者;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经本人申请和报名,学校审查,我委复核,可免试专升本。
(4)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除不参加专升本考试环节外,其他程序和环节的要求与其他考生相同。
四、选拔比例和计划申报与下达
(一)2024年全市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比例为全市高职(专科)应届
毕业生人数的15%左右(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士兵考生的选拔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为上一年度我市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人数的30%左右,我委将根据实际,予以保障。
(二)选拔计划由选拔学校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专业布局、发展定位及全市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有关情况等综合考虑,分专业申报。各选拔高校制定选拔计划及本专科专业对照表时,应尽量宽泛,以专业类、专业群来设置对应专业。对招收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士兵的,我委可根据全市情况,调节或指定相关高校增补应征入伍退役士兵单列计划。我委根据各校的申报计划,经综合审查和全市总体平衡后,将选拔计划,以正式文件形式下达相关高校执行。
五、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 (一)专业类别
普通高校专升本按专业类别选拔,分别是:
1.普通文科类:即除英语类、计算机类、艺体类、小语种以外的文科专业;
2.普通理工科类:即除英语类、计算机类、艺体类、小语种以外的理工科专业;
3.计算机类:即专业名称中含计算机、大数据、人工智能、硬件、软件、网络、程序等字样的专业;
4.英语类:即专业名称中含英语字样的专业;
5.艺体类:即考生当年按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录取所属的专业; 6.小语种类:即除英语类之外的其它外语类。
(二)考试科类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按文、理科两个大类组织考试。文、理科按考生就读高职(专科)专业当年招收时规定的科类性质确定,由推荐院校具体明确。文、理科兼收的专业由推荐学校确定考试科类,且同校同专业同方向学生,其考试科类应相同。
报名时确定的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作为考生参加考试和录取的依据。在填报志愿、学校考核考查和录取环节,均不得更改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
(三)加试
选拔学校,尤其是技术技能要求较高的学校,应当加试,即加强对接收学生专业基础、技术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考查,考核考查成绩可计入总成绩,但占总成绩的比例不超过30%,作为录取依据。具体的加试要求与考核考查办法及占总成绩的比例由选拔学校规定,且必须在学校的实施方案中明确和对外公布,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统考科目及分值
1.文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2.理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3.小语种类考生不参加《大学英语》考试。 4.各统考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二)统考科目考试大纲
执行由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4年全市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