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导则
一、 区域设计导则 1、 商务办公区 项目 导则
建筑分类 - 中心区建筑构成: - 商务类: 金融、商务、办公、写字楼
- 商业、文化设施 : 商店、购物中心、室内体育和娱乐、影剧院、餐厅 - 旅游服务设施: 饭店、宾馆
- 行政管理 : 政府办公、政府设施
建筑高度和形式 - 建筑体量和形式必须与周围道路及周边建筑相协调 - 建筑与步行道有机结合
- 裙房与街道的空间高度不能超过15米
- 整体形成高层建筑在与钱塘江垂直的纵深方向高低错落的布 局; - 裙楼高度必须不低于 4 层但也不超过 6 层,为行人创造一种连续的亲人尺度。 - 裙楼以上的塔楼部分必须为建筑内部的人们创造理想的环境,也要同时考虑到道路上的行
人。
- 建筑通过裙楼边界线显示步行街的连续性。 建筑长度和距离 - 建筑的最大长度不超过50米
- 建筑在裙房过街楼以上就要分开,要考虑光照、空气流通、视线等; - 过街楼以上的建筑距离最小为20米。
建筑后退 建筑后退原则: - 根据道路宽度确定后退距离
- 鼓励沿商业街、生活性道路建筑底层设置骑楼。并给予容积率和建筑高度补偿;
- 骑楼高度不小于 6 米,后退不小于 3 米
- 建筑后退城市道路红线 15 米,后退区内支路至少 3 米 步行道 - 步行道包括人行道和建筑后退的步行区域;
- 建议沿步行道设置连续的遮阳设施;
- 人行道与建筑后退的步行区域地面铺装区分; - 设置必要的行人休息空间
景观和街景 有视线要求的建筑或景观: - 广场 - 河道 - 钱塘江 - 绿地空间
公共空间 - 开放的空间为中央区创造了宜人而安全的自然环境 开放空间应该包括:
- 公共交流空间 - 步行和自行车道设施 - 绿地景观
停车场 - 停车场设在建筑物地下层,沿次要道路临时停放 - 停车场的入口不可以直接设在主要道路处;
建筑细部——设计导则 - 建筑形态
- 从人对建筑的感知和建筑在城市中的作用出发,建筑形态构成的重点分底部和上部。 - 沿街建筑底部是服务于城市生活的主要部分,是形成城市公共空间的
主要界面; - 通过严格控制建筑退界保证街道空间的连续性并形成地面开放空间; - 为创造丰富生动的街道空间,强调对建筑入口的处理;
- 建筑上部是形成城市天际线的重要元素,也是建筑个性的集中体现,对它的高度应进行严格管理,服从整体空间构架要求。
- 建筑材料
- 原则:充分体现现代化城市风貌,同时传承杭州一贯典雅、舒展的城市个性和滨江特色。 - 公共建筑主楼鼓励使用透明浅色玻璃、彩色涂料、金属和玻璃幕墙,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公共建筑使用面砖外墙饰面;
- 公共建筑裙房鼓励使用石材,并局部采用金属材料,不允许使用大面积的反射玻璃幕墙和反光金属材料。
- 建筑材料
- 原则:充分体现现代化城市风貌,同时传承杭州一贯典雅、舒展的城市个性和滨江特色。 - 公共建筑主楼鼓励使用透明浅色玻璃、彩色涂料、金属和玻璃幕墙,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公共建筑使用面砖外墙饰面;
- 公共建筑裙房鼓励使用石材,并局部采用金属材料,不允许使用大面积的反射玻璃幕墙和反光金属材料。
- 建筑色彩
- 公建应追求清新明快的视觉感受,建议采用亮丽浅灰的色彩; - 不宜大面积采用明亮耀眼的色彩;
- 石材以冷灰色为主并应保持自然的色彩,玻璃和金属的颜色,宜选用柔和中性的色调; - 通过局部少量运用对比色来突出建筑的门窗、入口和节点。
夜景控制--设计导则
- 公共建筑应采用泛光照明,避免大面积勾勒轮廓线;
- 夜景灯光渲染应与建筑性质相协调;行政、办公建筑避免使用霓虹灯; - 照明应突出重点,重要建筑应在照明上得到强调,同时须强调整体色光的和谐; - 照明的地面设施,应安装在基地界线以内,且不影响建筑外观;
- 单幢建筑的泛光照明应能突出重点 , 如建筑的顶部、主要的立面线条等,而不宜采用通体照明,尤其不宜对玻璃幕墙采用泛光照明。
2、 公共开放空间 项目 导则
用地分类 - 开放空间 :
公园,体育娱乐,广场和公共空间
步行道和自行车道 - 步行及自行车道要求便捷、安全并容易辨认, 景观和街景 开放空间要考虑的视线:
- 钱塘江 - 内部河道 - 开放活动区 - 滨江地区
开放区域 - 设计内容包括: 开放区
步行和自行车设施 户外体育设施 景观区 游戏设施
停车场 - 停车场为地面停车,但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 停车场位置的安排要合适,容易辨认并与环境协调,建议采用多点林荫式布局。 地面铺装与细部 - 根据所处环境的不同,采取不同形式的地面铺装:
办公区围合的广场建议采用冷色调铺装,给人以安静的秩序感,材料选用花岗岩等质地坚 硬的材料;
商业文化娱乐区广场地面建议采用暖色调地面结合绿化、休息设施布置,给人以亲切感,材料选用预制砌块、花砖为主;
公园、绿带内的地面可选用接近自然的材料,如料石、卵石、青石板铺砌路面等,局部还可采用竹、木制地面铺装。
- 注重对树池、窨井盖、排水口等处的细部进行处理。
夜景照明 - 应以人体尺度为依据并强调其形式与周围建筑及环境相协调; - 灯光的色彩应柔和。
- 通常的照明形式有杆灯、桩灯和绿化灯。
- 广场周边绿化与硬地内,可设灯杆低于 2.5m 的小型庭院灯;花坛内设置高度低于 lm 的桩灯。滨江绿带内应设灯杆低于 2.5m 的小型庭园灯,局部设置高度低于 lm 的桩灯。
3、 绿化公园 设计原则
- 绿化公园是核心区最重要的公共空间、生态景观和旅游资源; - 应体现开放性; - 注重与钱塘江和滨江绿带有强烈的视线和交通联系
- 安全和方便的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将各绿化层次有机地组织为一个整体; - 创造一个自然和充满活力的绿化空间
- 充分考虑对人流的吸引,重要节点增加休闲娱乐设施和服务设施 绿化公园
道路绿化 - A 交通性道路 - 道路绿化主要用于分隔、限定道路红线内不同车辆的运动空间,并为行人和骑自行车者提供必要的树荫,创造宜人的步行环境。 - 行道树应选用树冠较大的常绿或落叶中高乔木,采用间距 6~8m 的列植; - 隔离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