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0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及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京教文[2007]131号)要求,结合往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际情况,本着全面考核、择优选择、阳光操作的原则,经部务会和学部推荐免试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年度教育学部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成立教育学部推荐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部推荐工作实施方案、审核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推荐名单等工作。学部教学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申报条件
1. 成绩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470分及以上)或学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 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三、推荐流程
1. 公布各专业课程成绩排名。
2. 组织学生填报《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外语考级证书、科研立项通知与结题报告、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 计算各学生的综合分。综合分由课程成绩(占85%)、科研分(占10%)、院系机动分(占5%)组成。科研分由教学办公室核算,院系机动分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核算。 4. 公布各专业综合分排名。
5. 学部推荐免试工作小组审核申请材料。按分配名额120%的比例
初步确定推荐名单。
6. 学部推荐免试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并公布推荐名单。 四、其他有关规定
1. 在教育科学研究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同学可申请破格推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两位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2. 鼓励跨学校、跨学科、跨院系申请。若选择内推或外推的同学总数超过学校核定内推或外推总数,则根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若选择外推而未被录取者,不再参加内推。 3. 若符合推荐的同学决定放弃,应立刻提交书面保证,以免影响递补同学。对内推荐生经校研究生院批准,与研究生院签定培养协议后不得放弃保研资格。 附:
1、 教育学部200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时间表 2、 教育学部200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名单 3、 教育学部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09年9月8日
附1: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关于200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时间表
阶段 时间 工作内容 1. 成立推荐工作组 2. 制定推荐工作细则 3. 制定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学生于11日17:001. 公布推荐工作方案 前将《推荐免试研2. 公布成绩排名(9日下午) 究生申请表》及有3. 组织学生报名 关材料上报教学办。 审核申请材料 计算综合分 综合分排序 初步确定推荐名单 备注 准备阶段 9月4日-7日 组织报名阶段 9月8日-11日 筛选阶段 1. 2. 9月12日-17日 3. 4. 公布名单阶段 9月18日 1. 确定推荐名单 2. 材料上报教务处 3. 公示推荐名单(分本校、外推) 注:1、《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请到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2、成绩排名、综合分排名将在学部教学办公室门口公布(3号院310)
联系人:王晓璐
联系电话:58804098
E-mail:wangxiaolu@bnu.edu.cn
附2:
教育学部200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马健生、毛亚庆
成员:郑新蓉、苏君阳、霍力岩、王
秘书:王晓璐
雁、余胜泉、戚家勇、黄
欣 附3:
教育学部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课程成绩占85%,科研分占10%,院系机动分占5%。 内 容 课程成绩 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及外语课程平均成绩 主持国家级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主持省市级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主持学校级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分 值 平均成绩的85% 立项1.5分 中期2.0分 结题2.5分 立项1.0分 中期1.5分 结题1.9 分 立项0.8分 中期1.0分 结题1.2分 最高限分 85分 本科 生科 学研 主持学部级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立项0.8分 中期1.0分 结题1.2分 立项0.8分 中期1.0分 结题1.2分 立项0.5分 中期0.8分 结题1.0分 立项0.4分 中期0.5分 结题0.6分 立项0.4分 中期0.5分 结题0.6分 2.5 分 科研项目究基 参加国家级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金 参加省市级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参加学校级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参加学部级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发表文学术论 三大检索系统刊物(必须是已发表的论文) 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 合作者 第一作者 2分 1分 1分 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