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
食堂疫情防控及经营管理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及其它相关规定,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保证向消费者提供合格食品。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二、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上班期间自觉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
三、建立并落实食品及其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认真做好进货台账记录、进货验收工作,食品原料索证、验收、登记台账建立率达100%。
四、采购的生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从正当渠道定点进货,证、票齐全,杜绝使用病死或来源不明的肉禽及其制品。
五、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严禁非法使用地沟油行为。
六、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健康查体,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工作,食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达100%。
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坚持每日进行安全检查,每周填写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记录。
八、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五专” 实施率达100%。
九、随时维护维修卫生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 十、加强餐(饮)具消毒工作,掌握正确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的方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合格率100%。
十一、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垃圾桶应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
十二、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疫情应急领导小组、***镇政府、县教育和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得迟报、瞒报。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