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总体流程介绍
要使用好网上申报系统,需要对网上申报系统的经办流程有一个清晰
认识。企业在同一个结算月份内的业务办理,分别要经过如下两张图的流程:图 A(申报流程) ,图 B (结算流程)。
企业网上申报信息提交数据交换社保中心业务审批不通过通过业务生效重新经办业务删除提交信息查询审核通过数据交换企业网报业务经办社保审批经办图 A
企业网上申报业务完毕提交结算数据交换社保审批结算通过生存缴费通知单缴费通知单查询数据交换企业网报业务经办社保审批经办图 B 申报流程 (图 A): 1、企业在网上录入社保业务。
2、待业务录入结束后,可以通过信息提交功能确认经办的业务数据。 3、企业提交的数据上传至社保分中心。 4、分中心处理企业提交的网上业务。
5、分中心可以在网上查看自己办理每一笔业务的状态(通过、不通过)。
6、对于不通过的业务可以进行业务删除,重新办理申报业务。
企业网上申报业务完毕提交结算数据交换社保审批结算通过生存缴费通知单缴费通知单查询数据交换企业网报业务经办社保审批经办图 B提交流程(图 B):
网报系统目前的功能是社保征收工作的部分业务对于网上没有实现的业务,企业还需要到分中心前台办理。在办理缴费结算的之前,企业应该满足两个条件:1、网上的业务办理完毕。2、社保前台的业务办理完毕。之后可以通过提交结算功能,告知社保中心可以进行申报结算,生成单位缴费通知单。
第三章 企业网上申报
§3.1 登录系统 §3.1.1 登录系统 §3.1.1.1 功能说明
天津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采用天津远博公司数字证书验证用户身份的真实性,确保网上传输信息的保密性、数据完整性、发送信息的不可否认性、交互身份的确定性。参保单位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登录天津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办理社保业务。
§3.1.1.2 操作步骤
一、插入key,登录天津劳动保障网,点击页面左侧的“社会保险申报平台”。
二、
选择证书,输入密码
三、
选择要管理的分户单位
四、办理申报业务
§3.1.1.3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使用key登录,需要首先运行天津远博公司的“证书管理器”。
2、数字证书的初始密码是“111111”,建议参保单位拿到key后,及时修改密码。参保单位如遗忘密码,请尽快联系数字证书客服人员。
3、如果出现key遗失或者key被损坏的情况,请提供准确的信息给天津远博数字证书客服人员,吊销数字证书,并申请重新签发新的证书。
4、使用key遇到其他情况,请联系天津远博数字证书客服人员,天津远博公司联系方式,网址:,客服电话:,传真:。
§3.2 缴费申报管理
§3.2.1 城镇职工增加
§3.2.1.1 功能说明
一、能够完成单位人员的新参保申报。
二、能够完成单位暂停缴费人员的接续缴费申报。 三、能够完成单位增加险种后,人员新险种的新增。 四、能够完成统筹内转入人员的增加。
【业务逻辑关系】 报】
2、农业户口从业人员专户只能使用【农业户口从业人员新增申报】 3、机关事业单位只能使用【城镇职工新增申报】
4、企业和社会团体只能使用【农业户口从业人员新增申报】和【城镇 1、 综合保险农民工专户只能使用【综合保险农民工新增申
职工新增申报】。
§3.2.1.2 操作步骤
选择“缴费申报管理”中的“城镇职工增加”。
一、 新参保人员增加业务
1、 输入“公民身份号码”,系统自动生成出生日期、性别和个人序号; 2、 民族默认为“汉族”、个人序号默认为当前单位最大序号+1,可手动
修改;
3、 录入界面所需录入信息。
4、 点击“保存”,将申报信息保存,同时刷新界面,进行下笔业务的保
存。
二、接续缴费业务
1、输入“公民身份号码”,系统将人员基本信息调出; 2、录入申报工资;
3、点击“保存”,将申报信息保存,同时刷新界面,进行下笔业务的保存。
三、统筹内转入业务
1、输入“公民身份号码”,系统将人员基本信息调出; 2、个人序号默认为本单位最大个人序号+1,可修改; 3、录入申报工资;
4、点击“保存”,将申报信息保存,同时刷新界面,进行下笔业务的保存。
§3.2.1.3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新参保人员,如果是天津市本地身份证号码,必须和公安局数据库信
息一致才可以新增。
2、对于接续缴费人员和统筹内转入人员不再和公安局进行比对。 3、统筹内转入人员必须在原单位作减少处理且无间断缴费记录。 4、红色标示表示该项目为必录项。
5、个性化显示区域扩展,点击菜单右边框,如下图“小手”所在区域,展示界面扩展:
扩展前
扩展后
再次点击“小手”,界面恢复。
§3.2.2 农业户口从业人员增加
一、能够完成单位人员的新参保申报。
二、能够完成单位暂停缴费人员的接续缴费申报。 三、能够完成单位增加险种后,人员新险种的新增。 四、能够完成统筹内转入人员的增加。
【业务逻辑关系】
1、 2、
农业户口从业人员专户只能使用【农业户口从业人员新增申报】 【农业户口从业人员新增申报】只能由农业户口从业人员专户、企业、社会团体使用。
操作步骤、注意事项与城镇职工增加相同。
§3.2.3 综合保险农民工增加
一、能够完成单位人员的新参保申报。
二、能够完成单位暂停缴费人员的接续缴费申报。 三、能够完成单位增加险种后,人员新险种的新增。 四、能够完成统筹内转入人员的增加。
【业务逻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