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驾驶拼装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2.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
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3. 机动车超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漫水路、漫水桥等,不准
超车。
4. 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
车 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5.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
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6. 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
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7. 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8.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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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9.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①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②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③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④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10. 三个先行原则: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右方道路来车先行,右转弯车让左
转弯车先行。
11.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
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12. 小型汽车(C1)准驾车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微
型专项作业车,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C2)准驾车型: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13.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
车准驾车型的申请人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申请人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申请人年龄应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14.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被撤销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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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
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6.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
17.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
役,并处罚金。
18.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再次酒驾=10日以下拘留+1000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19.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 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保险标志的,未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的都是可依法扣留车辆的。
21. 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给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将被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2.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
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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