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深化改革 蓬勃发展
(1990.1~2000.10)
1989年学校更名为江苏省南通航运学校后,学校的主干专业已从内河转向航海。经上级批准,学校办学规模为普通班1200人。设有海洋船舶驾驶、海洋船舶轮机管理、交通运输管理、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交通财会与统计五个专业,每年招收7个班,到2000年通过优化专业结构,改造拓宽旧专业,增设新专业,学校的专业设置扩展到12个。通过建立校外教学基地,实行多层次、多渠道办学,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功能进一步扩大。2000年8月,学校在校学生数达到3140人,是上级批准办学规模人数的2.62倍。
从1990年至2000年,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航海专业建设,加速海员培训步伐,面向企业,服务社会,较好地适应了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取得了显著成果。1991年,学校通过了省教委组织的江苏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条件合格评估,获得了参加办学水平评估的资格。学校抓住了这个发展良机,以评估为抓手,瞄准优秀目标,加大建设力度,1992年办学水平评估获得“优秀”。1993年6月,被交通部批准为全国交通系统规范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1993年10月,被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1994年8月,被国家教委批准为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在建设重点中专的过程中,学校在活化办学机制、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在江苏省中专校长会议上,施肇基校长介绍了“主动适应就主动,面向企业方向明,产学结合有前途,能文能武受欢迎”的办学经验,得到同行赞许。
在这一时期,经过不懈努力,南通航运学校从一个不太知名的地方学校,办成了在全国有影响的航海类普通中专学校。《中国高等教育》、《中国教育报》、《新华日报》、《江苏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先后报导了学校办学改革与发展的经验。
1992年11月由国家教委主办的《中国高等教育》月刊,刊登了南
通航运学校《深化改革 服务企业 探索中专发展新路》的经验。
1993年3月,在交通职业教育校办产业研讨会上,南通航运学校介绍了《挖掘潜力 拓宽渠道 积极发展校办产业》的经验。
1993年11月,全国普通中专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在湖南株洲召开,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给会议写信,向从事中专教育并作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希望这次会议为我国中专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国家教委副主任王明达、农业部副部长洪绂曾、湖南省副省长郑培民、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湛、中国职教学会副秘书长王萍参加了会议,11个部委的教育司长出席了会议。省(市)教委主任、各部委、省市教委负责中专教育管理的处长以及13所学校的校长,共139人参加会议。这次会议讨论了《关于普通中等专业教育(不含中师)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与毕业生分配就业制度改革的意见》两个文件。这次会议是继1980年全国中专工作会议之后,全国教育战线的又一次盛会,是联系我国中专教育实际,学习、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精神的一个重大举措。南通航运学校应邀出席会议,汪诚强副校长代表学校作了 “主动服务经济建设, 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经验介绍。南通航运学校是本次会议7所介绍经验的学校之一。
1994年12月,在全国交通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上,南通航运学校介绍了“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经验。
1996年,学校被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首批试办五年制高职班的中专学校。
在这一时期,尤其是跨入国家级重点中专行列后,学校通过创办南通科贸专修学院、与南通工学院联合办学、开办东南大学远程教学本科班等多种形式,提升办学层次。
学校的发展,在全国交通中专教育系统发挥了引领和示范作用。施肇基校长担任了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研究会中专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汪诚强副校长担任了江苏省中专教学管理研究会理事长、全国交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交通工程机械专业委员会主任;杨泽宇副校长担任全国交
通职业教育研究会后勤管理工作委员会主任。学校的各项事业也进入了蓬勃发展时期,为学校的升格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一节 以评促建 建设国家级重点中专
1990年6月,根据省教委颁发的《江苏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合格评估标准与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评估标准与办法》),学校开展了办学条件合格评估迎评工作。1993年上半年,省教委对南通航校的办学水平进行了评估。1993年9月初,学校根据国家教委教职(1993)12号文“关于评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通知”,对照“国家级重点学校的评选条件”,提出申报国家级重点中专的综合报告。同年9月18日,交通部致函江苏省教育委员会推荐南通航运学校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1994年8月.国家教委对各省、部推荐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备选学校进行初审后,以教职(1994)10号文件公布了批准的全国249所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名单,其中江苏有17所,南通航运学校名列其中。从此,南通航校通过评估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办学条件合格评估
根据江苏省教委规定,凡批准招生满5年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均应参加办学条件的合格评估。学校在1990年6月即对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进行了自评,并制订了自评实施计划。
学校办学条件合格评估的自评工作,大体经过组织准备,思想发动,学习文件,分组测评及统计整理评估资料等阶段。具体过程如下:
1.建立组织,统一思想。1990年6月12日,学校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施肇基,副组长汪诚强,组员陆丕良,戴毓康、李玉成、张广礼、姜向荣。小组的职责:领导和部署学校自评工作的开展,包括思想发动,组织领导、指导测评工作,提出自评报告。领导小组下设办事组和三个评估组,分工负责办学条件合格评估相关条目的测评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对自评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整改建议。
在办学条件合格评估中,学校首先组织全体自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