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工作计划考核表
篇一:月度工作计划考核办法 月度工作计划考核管理 月度工作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确保落实公司经营目标,激励各部门履行职责,完成 月度工作计划, 提高工作质量, 实现企业目标, 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职能部门及所属公司月度工作的考核。 3 工作 流程 月度工作计划考核流程 ( 见图 1) 每月 25 日
图1 月工作计划流程图 月度工作计划考核管理 月工作计划的编制
职能部门负责人依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年度经营管理目 标、部门的工作目标,确定月度工作目标, 并形成月度工作计划。 月度工作计划必须根据“月工作计划表”及填表说明逐 项明确编制。
月工作计划的具体内容为: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分解到每 月的具体指标;岗位职责的具体细化,持续 改进的项目,本月未完成需移交至下月的工作内容,其 他部门需配合的事项。 各计划执行人员必须于每月 20 日之 前制定好下月的工作计划。 月工作计划拟定的审批 直接上级对下属提交上来的月工作计划必须在计划实 施之前根据“月工作计划表”的各项内容逐项
审核,审核重点是“工作内容”是否量化,应具体不含 糊;“权重”分配是否合理;责任人是否明确;配合部门是 否知道并同意对应的工作内容;是否有时间限制。如对下属 拟定的月工作计工划有不明确的地方要与下属共同确定,直 至明确。 审批合格的“月工作计划表”要由审批人签字,同时由 计划编制人将审批完毕的“月工作计划表” 于每月 20 日之前交于公司人力资源部。
总裁办每月 20 日监督各部门是否及时上交下月的“月 工作计划表”,以及是否按要求审批。对没有 按要求审批的工作计划,根据情况对审批人开具“过失 单”,并确定过失性质加以处罚。 工作计划的执行 各部门根据审批的“月工作计划表”执行、实施本月工 作。 工作计划在执行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的可以 修改(增加或减少,下同) 。
工作计划的修改必须理由充分,无特殊原因不能修改 需修改的工作计划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请直 接上级批准,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并签字认可。 上级接到直接下级需修改工作计划的请示时,认真审核 计划不能按期完成或增加工作计划的原因, 理由充分,事实清楚可签字认可,并同时与下属共同调 整已变动的工作计划内容的权重,直至双方同意。调整的工 作计划同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总裁办在抽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时,对于没有完成的工 作计划,又没有直接上级签字认可的,按没
有完成工作计划处理,扣减相应分值。对于直接上级包 庇下级的,对直接上级根据情况开具“过失单” ,并判定过 失性质加以处罚。 工作计划的检查(考核) 上月的工作计划检查由计划执行人的直接上级进行,并 于每月 25 日之前检查考核完毕。 工作计划考核人员根据工 作计划执行人月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 客观公正地评分。 工 作计划评分标准,具体见表 1。 考核完毕的 “月工作计划表”于每月 25 日前将评定结 果交人力资源部统计,并由总裁办统一计入 “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 。 总裁办根据各部门对月工作计划的审定结果进行抽查, 对审定结果不客观、不公正地直接上级,将 根据实际情况开具“过失单” ,并判定性质加以处罚。 工作计划检查(考核)结果的反馈 工作计划检查(考核)结果的反馈由工作计划执行人的 直接上级进行。 对完成不好的或未完成的工作计划由工作计划执行人 的直接上级反馈给直接下级并要在下
月工作中完成,即列入下月的工作计划持续改进。 对完成较好的工作计划直接上级要给予充分肯定,要求 下级继续发扬。 如直接上级未对下属就月工作计划考核进行沟通反馈 的,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其开 具“过失单” ,并判定性质加以处罚。 工作计划结果的 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