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岁月侵蚀、环境污染和人类活动的影响,不少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正受到破坏和威胁,而这些全人类的瑰宝一经破坏便难以补救;而一些口述承传和非物质性的文化遗产亦很容易因时间、经济和社会变迁等因素而湮没,所以保护的工作实在刻不容缓。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于1972年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呼吁各国关注世界上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承认它们是世界遗产的一部分,并确保这些遗产能得以保存。中国在1985年加入《世界遗产公约》,参与这个世界性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活动。
21个公约缔约国组成了一个世界遗产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批申请、监测各遗产地的保护和管理状况、审议批准世界遗产基金的使用及国际援助专案等。缔约国需要肩负起保护世界遗产的责任,把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国家重点政策之内、在国家成立负责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的机构,以及培训有关专业人员等。另外,世界遗产委员会亦制订了一系列措施,以支援缔约国保护其世界遗产,例如在需要时提供专家、技术人员、设备及器材、低息或免息贷款,甚至无偿补助金。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世界遗产主要分作四大类,分别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以及文化景观遗产;又在2001年5月起加设“人类口头遗产和非物质遗产”,作为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活动的补充。
文化遗产——包括文物、建筑群和考古遗址三大类,它们都具有珍贵的历史、艺术、人类学或科学等价值,标志着人类历史上一个重要阶段,或是为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特殊的见证等。
自然遗产——包括由自然和生物所组成的自然面貌、濒危动植物的生活境区或天然名胜等。它们的美学或科学等价值均得到举世公认,是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阶段的例证或独特的自然现象等。
文化和自然遗产——这双重遗产兼具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特色。
文化景观遗产——包括由人类设计和建设的景观,以及关联性文化景观等。这些景观大多与宗教、自然因素、艺术或文化有直接关系,而不是以文化物证为特征。
人类口头遗产和非物质遗产——指具有特殊价值的文化活动和口头文化表述形式,其中包括语言、故事、音乐、游戏、舞蹈风俗和各种艺术表达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