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确认表
一、填表须知 填写本表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如您选择由单位集中代办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请务必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本表交至单位。后续,请您密切关注集中汇缴申报及退(缴)税情况(可下载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者登录电子税务局WEB端在线关注);如发现申报信息有误,请及时提醒单位或者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2.如您无须单位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则不用填写本表。 二、个人基本情况(为确保不影响您的合法权益,请务必认真填写并确认本栏) 1.姓名 2.公民身份号码/纳税人识别号 手机 3.有效联系方式 4.电子邮件 (如需接受电子文书,请填写本栏) 三、选择单位集中代办汇算的员工,需要确认以下情况
5.除本单位收入外,是否有其他需补充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否 □是(需要提供明细情况) 6.是否需要补充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商业健康保险、递延养老保险等扣除? □否 □是(需要提供相关信息) 7.如果需要年度退税,是否退至工资卡? □是(无需填写以下银行卡信息) □否(需要填写以下银行卡信息)开户银行(填写总行名称): 开户地(省): 省 (区、市) 银行账号: 8.如果需要年度汇算补税,是否由单位代为一并缴纳? □是(需要将需补缴的税款及时交付单位) □否(个人自行补缴税款) 选择自行补缴税款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或者WEB端,使用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款; (2)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缴款。 □□□□□□□□□□□□□□□□□□□□ □□□□□□□□□□□ 省(区、市)市区(县)街道(乡、镇) 邮编□□□□□□ 联系地址及邮编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个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