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第3章>第2节>管辖恒定 【参考答案】:A,B,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管辖制度。A选项中,根据《民诉解释》第37条规定,应该还是由甲市A区法院管辖,不应移送D区,A选项违法。B选项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民诉解释》第24条,乙市B区是侵权行为地,有管辖权,不应移送乙市C区法院,B选项也违法。在C选项中,丙省E市中院对5005万元的案件没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关于移送管辖的规定,应当直接移送有管辖权的丙省高院审理,无需报请。报请适用于管辖权的转移,《民事诉讼法》第38条第2款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
12.广西某公司与越南某公司因水果贸易发生纠纷。依据合同仲裁条款,广西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越南公司赔偿因水果腐烂造成的损失。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裁决驳回了广西公司的请求,同时裁决广西公司支付越南公司水果价款50万元人民币。越南公司申请广西公司住所地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广西公司认为仲裁委员会在越南公司未提出反请求的情况下裁决己方支付货款50万元实属不当。广西公司可行使何权利?()
A、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某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越南公司赔偿因水果腐烂造成的损失并撤销仲裁裁决
B、向广西公司住所地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C、向广西公司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D、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第28章>第1节>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 【参考答案】:B,C,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中的管辖。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则是向申请执行人所提出的执行申请的法院提出。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9条的规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为受理申请执行的法院,有可能是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法院。所以B、C、D项正确。
13.关于仲裁规则和《仲裁法》《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说法错误的是:()
A、《民事诉讼法》的适用当事人无选择权,《仲裁法》、仲裁规则的适用当事人可自主选择
B、《仲裁法》是规范仲裁活动的总则类规范,而仲裁规则是规范仲裁活动的细则,因此《仲裁法》和仲裁规则的内容都可以由当事人选择适用
C、《民事诉讼法》属于国家强制性法律,当事人不得协议排除
D、《仲裁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仲裁规则则是由仲裁协会或仲裁委员会制定的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第24章>第3节>仲裁规则的主要内容 【参考答案】:A,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规则的内容。《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是国家强制性法律,当事人不得拒绝适用;而仲裁规则系各仲裁委员会自设的办案规则和流程,国际通行做法是允许当事人选择是否适用审理案件的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
14.张某与李某于2010年1月结婚,但后因婚姻不和欲离婚。由于未能达成离婚协议,张某于2016年6月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李某却于2016年9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而这3个月期间没有新情况与理由的出现,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B、如果法院对张某与李某的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和好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那么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C、一审法院判决张某与李某不准离婚,原告张某不服进行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并对子女抚养、财产问题进行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调解,此时二审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D、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第13章>第2节>起诉、立案登记 【参考答案】:A,B,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考查离婚案件的特殊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7项的规定,禁诉期间的限制对象为原告,因此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的规定,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329条第1款的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的规定,D项正确。
15.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就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异同,以下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合议庭的组成形式相同 B、第一审法院与第二审法院审理案件的地点都为本院所在地 C、第一审判决与第二审判决的法律效力相同 D、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审结期限不同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第15章>第1节>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联系与区别 【参考答案】:A,B,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考查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的区别。一审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也可由审判员组成:二审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二者不同,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9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而一审法院只能在本院进行,故B项错误。C项错误,二审裁判作出后立即生效,一审裁判则需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未上诉才生效;D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一审的审结期限一般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的还可以延长,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6条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