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拟建项目实际情况,本评价提出如下风险防范措施:
(1)加强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各类物料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按照其物化性质、危险特性等特征采取相应的安全贮存方式;
(2)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涉及上述物品的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后方可进行生产;
(3)不同类别物品按其性质单独存放,避免不相容的化学品混合运输或者存放;
(4)定期检查电泳漆及各种化学药剂等物品容器的密封性能及强度,及时淘汰出现安全隐患、超期服务的容器;
(5)在厂区整体范围内针对上述物品的贮存、输运、使用制定安全条例,严禁靠近明火、腐蚀性化学物品;
(6)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消防水收集、处置系统,在出现风险事故的情况下不得将消防水排入市政管网;
(7)结合消防等专业制定不同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后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科学处置,将事故破坏降至最低限度,同时考虑各种处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以及有效性。 6.2应急预案
(1)总则
事故应急必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区域为主,防救结合、防护为主,点面结合、确保重点,专群结合、科学有效的原则。建设方应在日常生产中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确保一旦出现环境污染事故时,能够遵照实际情况进行紧急处理。
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和环境管理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在生产中应加强储罐的安全管理,按国家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定期检测,设备不能带“病”上岗,要保证不泄漏。
对有关操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实行持证上岗,减少人为的风险因素。
(2)应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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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厂区内设立突发性事故应急指挥部,由企业负责人负责现场全面指挥,包括救援、管制和疏散。专业救援队伍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接受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并负责事故控制、救援、善后清理、处理工作。
(3)应急状态分类及应急响应程序
公司一旦发生事故,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进行通报和报告有关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
①立即停止生产,对已发生的污染立即采取减轻消除的措施,防止污染危害进一步扩大。
②将污染事故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影响的单位和公众,以使他们能够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包括人员疏散)。
③向当地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4)应急管理措施
对发生事故的污染治理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此期间不得进行生产。 (5)应急监测、防护措施、清除泄漏措施和器材
事故发生后,定时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污染物浓度检测,应急检测工作可委托监测单位完成,建设单位不需购置仪器设备。 7、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
拟建项目环保投资包括废气、废水及噪声治理等项投资,总计453万元人民币,约占总投资的2.26%。具体环保投资见表4。
表4 环保投资一览表 单位:万元
类措施名别 称 内容及说明 酸雾净化塔+15m排气筒 2套 碱雾净化塔+15m排气筒 1套 加热炉燃气废气15m排气筒 12根 时效炉燃气废气15m排气筒 2根 燃气锅炉燃气废气15m排气筒 1根 电泳烘干炉燃气废气15m排气筒 2根 水分烘干炉燃气废气15m排气筒 1根 固化炉燃气加热装置燃气废气15m排气筒 2根 油烟净化装置 投资费用 占环保投资(万比例(%) 元) 30 6.6 15 3.3 工艺废废气 气 处理系统 10 2.2 3 0.7 48.6 5.5 废污水治酸碱废水处理系统、含锡含镍废水处理系统、综合废水处220 水 理系统 理站 噪厂房隔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隔音、消音、吸声及减振等措施,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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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声、 设备减振 分类收固集与处废 置 厂区合理布局。 固废分类收集、有效处置。 30 6.6 设置厂区总排口、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厂总口安装污水规范化流量计、含锡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出口安装重金属(金属镍)排污口 在线监测装置 氧化车间地面、含铬含镍废水处理系统、综合废水处理站、防腐防事故池等防腐、防渗、防漏措施,污泥的临时堆放场地,其渗措施 污泥的临时堆放场地的防腐、防渗、防雨淋措施 他 施工期环保设施工期防尘降噪措施,施工废水治理、排放措施等 施 环保验环保验收及监测 收 总计 35 7.7 40 8.8 15 30 453 3.3 6.6 —— 8、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
拟建项目的设立完成不仅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增加税收,也为社会提供了良好的就业机会。同时天津兴德铝业有限公司将环境保护放在第一位,生产过程配套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将污染影响降到最低,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要求。企业不断的发展壮大的同时,也具备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9、建设项目防护距离内的搬迁所涉及的单位、居民情况及相关措施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拟建项目生产车间周围5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拟建项目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10、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拟建项目建成后,需按有关环保法规要求,执行监测计划。建议环境监测计划如表5。
表5 环境监测计划
时间 环境要素 监测点 排气筒P3 排气筒P6 运 营 期 废气 排气筒P1-1-P1-12、P2-1-P2-2、P4、P7-1-P7-2、P8、P9-1- P9-2 厂界外1m 噪声
监测项目 氟化物、硫酸雾 硫酸雾 烟尘、SO2、NOx 氟化物、硫酸雾、臭气浓度 Leq 12
监测频率 2次/年 2次/年 2次/年 2次/年 1次/半年 监测机构 委托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进行监测 厂区四边界外1m
时间 环境要素 监测点 监测项目 CODcr、pH、色度、SS、BOD5、氨氮、TP、石油类、动植物油、氟化物、总镍 总镍 出厂时间、种类、数量、去向 监测频率 监测机构 厂总排放口 废水 含锡含镍废水处理系统 固体废物 —— 1次/半年 重金属镍在线监测装置 拟建项目环保部门自行监控 在线监测 随时 拟建项目拟采取的环境管理制度如下:
(1)拟建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扰民。 (2)施工期应加强建筑材料堆放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3)项目建成运营期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强化环境管理,提高环保意识;对各类环保治理设施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严禁在有故障或失效时运行;应设专职环境管理人员,与当地环保部门配合,按计划开展环保工作。
(4)绿化是美化环境和减轻污染的有效措施,应当按照有关新建厂区绿化面积的规定,做好厂区绿化工作。
(5)对于固体废物应妥善保管,及时清运,在储运过程中应加强管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加强管理和清洁生产培训,鼓励开展节能降耗方面的研究和落实工作以及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工作。
(6)对各环保设施应加强管理和监控,确保其正常运行,达到设计的治理效率;对装置进行定期的维护、检修,确保各工艺流程正常运转,达到设计要求,保证清洁生产措施的实施。
(7)对固体废物应妥善保管,防止泄露,不允许开放式存放。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外运交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妥善处理,避免二次污染,并应在有关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8)在废水厂总排放口设立排放口标牌,定期监测,保证达标排放。 11、公众参与 11.1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需进行二次信息公开。第一次为,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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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按照上述要求,本评价在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网站上进行相关材料公示,公示时间从2012年10月15日开始。
同样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拟建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影响的概述;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按照上述要求,本评价在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网站上进行相关材料公示,公示时间从2012年12月18日至2013年1月3日,同时也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进行了公开。同时本评价采取了现场公告的方式,建设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张贴项目信息公告,公告时间从2012年12月18日至2013年1月3日。 11.2公众参与方式、内容
2012年10月15日和2013年1月4日起开展的拟建项目相关材料公示,公示期内无反馈信息,建设单位发放了40份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20份调查对象为环境敏感点岳家庄村居民,其余20份调查对象为拟建项目周围居民和周围企业职工。发放公众采与调查问卷及回收工作由建设单位完成,评价单位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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