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最新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ICS 13.020 C 6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894-2008
代替GB 2894-1996, GB 16179-1996, GB 18217-2000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Safety signs and guideline for the use
2008-12-11发布 2009-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 次 前 言 I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标志类型 4.1 禁止标志 4.2 警告标志 4.3 指令标志 4.4 提示标志 4.5 文字辅助标志
4.6 激光辐射窗口标志和说明标志 5 颜色
6 安全标志牌的要求 6.1 标志牌的衬边 6.2 标志牌的材质 6.3 标志牌表面质量
7 标志牌的型号选用(型号见附录A)
8 标志牌的设置高度 9 安全标志牌的使用要求 10 检查与维修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安全标志牌的尺寸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激光辐射警告标志的尺寸
附录C 38(规范性附录) 激光辐射窗口标志、说明标志及其使用 中文索引 英文索引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7010 Graphical symbols-Safety colours and safety signs-Safety signs used in workplaces and public areas(图形符号-安全颜色和安全标志-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安全标志),结合GB/T 1000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GB 13495《消防安全标志》进行了修订、补充。
本标准对现行国家标准GB 2894-1998《安全标志》、GB 16179-1998《安全标志使用导则》和GB 18217-2000《激光安全标志》进行合并、修订。
本标准与GB 2894-1996、GB 16179-1996和GB18217-2000相比,内容的变化主要有: ——按照GB/T 1.1的要求,将GB 2894-1996、GB 16179-1996和GB18217-2000进行了合并、补充及修改,重新起草了标准文本; ——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新增加了38个图形符号:禁止叉车和厂内机动车辆通行、禁止推动、禁止伸出窗外、禁止倚靠、禁止坐卧、禁止磴踏、禁止伸入、禁止开启无线移动通讯设备、禁止携带金属物或手表、禁止佩戴心脏起搏器者靠近标志、禁止植入金属材料者靠近、禁止游泳、禁止滑冰、禁止携带武器及仿真武器、禁止携带托运易燃及易爆物品、禁止携带托运毒物品及有害液体、禁止携带托运放射性及磁性物品、当心自动启动、当心碰头、当心挤压、当心夹手、当心有犬、当心高温表面、当心低温、当心磁场、当心叉车、当心跌落、当心落水、当心缝隙、必须配戴遮光护目镜、必须洗手、必须接地、必须拔出插头、应急避难场所、击碎板面、急救点、应急电话、紧急医疗站;
——对5个图形符号进行了修改:禁止触摸、禁止饮用、当心吊物、当心障碍物、当心滑倒; ——减少1个图形符号:当心瓦斯;
——规定了新增、修改后安全标志图形应设置的范围和地点、型号的选用、设置高度以及使用的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2894-1996、GB 16179-1996和GB 18217-2000。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光电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彤、代宝乾、王培怡、吴爱平、吕良海、白永强、陈晓玲、陈虹桥、谢昱蛛、宋冰雪、阮继锋、卢永红、张晋、马云飞。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2894-1982、GB2894-1988、GB 2894-1996;
——GB 16179-1996; ——GB 18217-2000。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标志及其设置、使用的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和其他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
GB/T 10001(所有部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 10436 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 GB 10437 作业场所超高频辐射卫生标准 GB 12268-2005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T 15566(所有部分)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标志 safety sign
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3.2
安全色 safety colour
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3.3
禁止标志 prohibition sign
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3.4
警告标志 warning sign
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3.5
指令标志 direction sign
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3.6
提示标志 information sign
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3.7
说明表示 explanatory sign
向人们提供特定提示信息(标明安全分类或防护措施等)的标记,由几何图形边框和文字构成。 3.8
环境信息标志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sign
所提供的信息涉及较大区域的图形标志,标志种类代号:H。 3.9
局部信息标志 partial information sign
所提供的信息只涉及某地点,甚至某个设备或部件的图形标志。标志种类代号:J。 4 标志类型
安全标志分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大类型。 4.1 禁止标志
4.1.1 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如图1所示。 4.1.2 禁止标志基本型式的参数:
图1 禁止标志的基本型式 外径 d1=0.025L; 内径 d2=0.800d1; 斜杠宽 c=0.080d2;
斜杠与水平线的夹角ɑ=450; L为观察距离(见附录A)。 4.1.3 禁止标志,如表1。 表1 禁止标志 编号 图形标志 名称 标志种类 设置范围和地点 1-1 禁止吸烟
No smoking H 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和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等,如:木工车间、油漆车间、沥青车间、纺织厂、印染厂等 1-2 禁止烟火
No burning H 有甲、乙类,丙类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如面粉厂、煤粉厂、焦化厂、施工工地等 1-3 禁止带火种
No kindling H 有甲类火灾危险物质及其他禁止带火种的各种危险场所,如炼油厂、乙炔站、液化石油气站、煤矿井内、林区、草原等 1-4 禁止用水灭火
No extinguishing with water H.J 生产、储运、使用中有不准用水灭火的物质的场所,如变压器室、乙炔站、化工药品库、各种油库等 1-5 禁止放置易燃物 No laying inflammable thing H.J 具有明火设备或高温的作业场所,如:动火区,各种焊接、切割、锻造、浇注车间等场所 1-6 禁止堆放
No stocking J 消防器材存放处,消防通道及车间主通道等 1-7 禁止启动
No starting J 暂停使用的设备附近,如:设备检修、更换零件等 1-8 禁止合闸
No switching on J 设备或线路检修时,相应开关附近 1-9 禁止转动
No turning J 检修或专人定时操作的设备附近 1-10 禁止叉车和厂内机动车辆通行
No access for fork lift trucks and other industrial vehicles J.H 禁止叉车和其他厂内机动车辆通行的场所 1-11 禁止乘人
No riding J 乘人易造成伤害的设施,如:室外运输吊篮、外操作载货电梯框架等 1-12 禁止靠近
No nearing J 不允许靠近的危险区域,如:高压试验区、高压线、输变电设备的附近 1-13 禁止入内
No entering J 易造成事故或对人员有伤害的场所,如:高压设备室、各种污染源等入口处 1-14 禁止推动
No pushing J 易于倾倒的装置或设备,如车站屏蔽门等 1-15 禁止停留
No stopping H J 对人员具有直接危害的场所,如:粉碎场地、危险路口、桥口等处 1-16 禁止通行
No throughfare H.J 有危险的作业区,如:起重、爆破现场,道路施工工地等 1-17 禁止跨越
No striding J 禁止跨越的危险地段,如:专用的运输通道、带式输送机和其他作业流水线,作业现场的沟、坎、坑等 1-18 禁止攀登
No climbing J 不允许攀爬的危险地点,如: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旁 1-19 禁止跳下
No jumping down J 不允许跳下的危险地点,如:深沟、深池、车站站台及盛装过有毒物质、易产生窒息气体的槽车、贮罐、地窖等处 1-20 禁止伸出窗外
No stretching out of the window J 易于造成头手伤害的部位或场所,如公交车窗、火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