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会堂务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市基督教两会堂点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本》及县民宗
局对本堂堂务管理机制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堂会管理组织
1、堂会管理组织是指本堂的管理机构。包括堂务管理委员会、堂务管理小组等(下称堂委会)。堂委会由教牧人员、信徒代表组成。本堂教牧人员为当然委员。 2、堂委会设立为本堂负责人或大组长和副组长,堂委等七人组成本堂堂务委员。信徒代表由本堂堂委会通过民主协商和选举产生。
3、堂委会为本堂的最高决策机构,研究和决定堂的重大事宜。
4、堂委会遵照市两会教务机构的各项决议和指导。并采用民主集中制,共同决策,分工负责。
5、堂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并设立会议记录,以备查核。堂委不得无故缺席,各项表决须有到会三分之二委员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章、堂务管理组织成员
1、堂委会委员及信徒代表必须受洗并加入教会三年以上。在教内外有好名声、热爱教会、遵纪守法、热心事主、乐于助人;且在言语、行为、爱心、信心、清洁上都作信徒的榜样。
2、堂委会委员及信徒代表应按堂委会的安排,切实承担分管的事工,尽心尽责做好。并遵守民主决策原则,服从堂委会的决定。
3、堂委会委员及信徒代表之间应尽量避免有直系亲属的关系。 4、堂委会委员及信徒代表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水平和神学思想建设;提高《圣经》真理的造诣和教义教规的学习;提高讲道和栽培事工的水平;提高治理教会和牧养信徒的能力。
5、堂委会委员及信徒代表因犯错误,经本堂全体信徒或信徒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可免去其职务。
第三章、堂务管理组织的职能与责任
1、根据《圣经》的教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三自原则,有计划推进本堂的各项事工。
2、根据本堂的各项教务工作,合理使用本堂的同工、义工参与事奉。
3、制定和完善本堂的各项规章制度;决定本堂的重大开支项目;讨论和处理本堂的重大事宜。
4、处理本堂内部出现的各种问题,对违反教义教规的信徒作劝戒,对犯严重错误者,调查核实可作出处分意见。
5、教育信徒识别和抵制异端、邪教的渗透。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6、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有义务支持市两会的工作
第四章、堂务工作细则
一、工作分类:
1、主日崇拜讲台事工;2、聚会(教会团契生活);3、信徒栽培;4、诗班;5、探访;6、财务管理;7、教堂物业;8、主日学;9、图书室;10、接待;11、治丧;12、清洁卫生;13、消防安全。
二、工作负责与要求。
1、讲台事工:责任人:+++
(1) 讲台事工是指教堂每个主日崇拜的程序编排(包括主礼、讲道、诗琴和黑板等)。
(2 )主礼员必须是受过圣经知识学习,有初中文化以上,仪表端庄、得体,口齿怜俐,声音清晰、嘹亮的专职作工人员和义工人员。
(3 )讲员必须是教会教牧人员。
2、聚会:责任人:+++
(1) 聚会是指教堂每个礼拜的各种团契聚会的编排(包括祷告会、查经会及各样团契)。
3、信徒栽培 责任人:各片小组长或小队长。
(1) 信徒栽培是指各片的小组学习。采用分片栽培的管理模式,由各片小组长负责。
(2 )各片小组长要忠心尽责带领信徒,学习主耶稣以慈爱招聚、关爱信徒。
(3) 各小组之间要互相沟通、增进交流,体验在主里团契的热情与美好。
4、诗班 责任人:+++
(1)、诗班设立班长:++++;副班:+++ ;指挥:++++;诗琴:++++ 、++++ ;班员若干名。
(2)、诗班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不可感情用事。个人意愿要服从整体意愿。
(3)、诗班人员必须衣着整洁、得体,仪表端庄。
(4)、诗班人员必须遵守练诗时间,按时赴会。特殊情况不能赴会的,要事先请假,不可我行我素。
(5)、诗班人员献诗时,站立姿势要端正,面带笑容,歌本高低要一致,学会用情感、悟性歌唱。
(6)、诗班人员聚会时要保持坐姿端正,不可打盹、溜号、歪斜晃动。
(7)、诗班人员必须遵守班规,服从分配,不可妒嫉纷争、批评论断。反要彼此尊重、团结一致、配合默契。
5、 探访 责任人:+++++
(1)、探访是教会对信徒的一种关怀工作,让信徒在主里体验神家中的温暖。
(2)、探访应有一套完整的探访计划与方案,有计划、全面性地开展。
(3)、探访团队可设立若干名组员。范围及对象为本片信徒。
(4)、探访分类:A、跟踪探访(洗礼后少来或不来聚会的信徒);B、需要探访(信徒家庭要求);
C、老弱病残的探访;D、教育探访(信心软弱或失足);E、特殊探访(民事矛盾调解)。
6、 财务管理
(1)、教会经费来自于信徒向神的奉献(包括:主日崇拜奉献、个人专款奉献、外教会奉献)以及物业经营的收入。故应一切“归耶和华为圣”用于教会福音事工、教牧开支和教堂日常合理的支出,向上帝和信徒负责,因此必须合理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或借贷。
(2)、本堂设立会计、出纳和监督负责财务工作。会计、出纳应由热心服务教会、廉洁奉公、懂得财经制度的信徒担任。堂负责人、教牧人员及其家属不宜任本堂会计、出纳工作。
(3)、本堂财务专职人员:会计:++++;出纳:++++ ;制单:+++++ ;监督:+++++。
(4)、本堂财经收入或支出必须开启正式收据或发票。会计凭收据或发票入帐。所有支出凭证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和批准人签名,否则视为不合手续单据,出纳有权拒付。
(5)、定期开奉献箱。开箱时至少三人在场,当场点清现金,填写交款单(一式三份),并及时送交出纳。个人专款奉献、外教会奉献的款项一律由出纳接管,并及时开启收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管。
(6)、本堂财务收支,会计每月应与出纳对帐,将结存告知负责人。并在每季度第一个主日事工报告时,向信徒口头宣布。年终要编制财经收支汇总报表,上交堂委会审议通过后张榜公布。财务帐本与票据要妥善保管,不准销毁。
(7)、专项收支(包括个人或外教会奉献的
收集与整理,感谢原作者] 专款建设)可在专项工作完成后向信徒公布。信徒大会若对专项建设的财务发现有问题,可报请当地教务机构审查帐目,发现有贪污、伪造帐目现象的,堂委会有权责令经手人停止事奉,并追究其责任。
(8)、会计负责本堂财务所有的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的记帐、核算和月、季、年度各项会计业务的结算工作;负责编制月、季、年度的会计预算、决算报表和汇总报表。有权拒绝不合理的开支,不合手续的可凝凭证。
(9)、出纳负责本堂财务的现金管理和现金支付;负责本堂的支票、财务印鉴、帐表凭证和现金资料的保管。有权拒绝不合理的开支,对不符合规定或可凝的凭证,可不予报销和拒绝付款。
(10)、本堂财务只准设立一个帐户,不得另设其他帐本。现金的银行存款应与会计的帐目相符。
(11)、日常财务开支200元以下的费用应有二人签字作证,500元之内由堂负责人签字审批,500元以上由堂委会讨论决定。
(12)、接受两会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审计。
7、 教堂物业 责任人:++++
(1)、本教堂的房屋、固定资产及其它产业、产权均属本堂所有,任何人都无权
私自转让、变卖、抵押和占用。
(2)、本堂的公物,责任人应清点造册登记,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或随意外借他人。
(3)、本堂的房屋管理与维修,固定资产的保管与采购,责任人应进行规范管理。
(4)、本堂的物资采购及经营均由物业责任人经手。其他人不得经手操办。责任人必须忠心、尽责、不贪财、不假报帐目。
(5)、教堂住房只供守堂工人或专职传道人本人(含妻子及末成家子女)居住。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教堂居住。招待房只限来访客人临时留宿。
(6)、住在教堂之人员要爱护公物,保持堂内环境整洁;并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电线短路漏电的工作,以确保安全。
(7)、本堂物业经营的收入,应归入财务管理的范畴。
8、图书室 责任人:++++
(1)、本堂图书室是帮助信徒更深认识基督信仰,丰富信徒生命灵粮的信息平台。为了更好地加强图书的管理和书刊的流通工作,责任人必须进行科学规范管理,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2)、图书室只准售与《圣经》教训相符的属灵书刊、光盘等物。不得销售与《圣经》教训不符或带有政治色彩的书籍。
(3)、图书室要在教会管理之下,有计划、有目的进书,避免图书积压。
(4)、图书室要建立图书总括目录和个别登记目录两种帐目,并将图书、光盘分类、编码,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5)、购书经费,帐目要清楚、票据要齐全;售书价格要合理;所有支出、收入款项均列入教堂财务管理范畴,定期对帐。
(6)、除特殊情况外,聚会时间不准进书、售书。
(7)、外教会或信徒奉献的书籍、光盘等物,必须取决于赠送者的意见,或堂委会讨论,方可决定是出售或是赠送信徒。
9、接待 责任人:++++
在坚持三自原则办好教会的基础上,开展与外教会的友好往来,互相沟通,交流经验,以增进信徒的灵命和主里的合一。因此,做好接待的各项工作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