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城乡环境治理 加快提升文明化进程
——在泸水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泸水县委书记 李永平 (2015年10月13日)
同志们: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环境治理工作,不仅把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纳入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纪恒书记、陈豪省长也对城乡环境治理作出过重要批示,陈豪省长在怒江调研期间还特别强调:“怒江虽然落后,但情有可原,如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这项工作再落后,怒江在全省就是全面落后,全面落伍”。州委、州政府也加大了我州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力度,志云书记和四明州长就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作过多次指示,9月8日,州委、州政府在贡山县召开了全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现场推进会,就全州的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州两级对城乡环境治理的工作要求,先后召开了两次会议,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也作了全面的部署安排。但到目前为止,全县城乡环境情况依然没有较大的改变,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治理工作参差不齐。今天,我们召集县四班子领导及其他县处以上的领导,在这里召开泸水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主要目的就是坚持从领导干部做起,通过县处级领导带头示范,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调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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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就如何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三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用大局眼光看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近年来,我县积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了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的现象,整治成果无法得到长期保持和巩固,城乡环境整体上还比较差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转变。这根本的原因是认识不到位,特别是县处级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因此,我们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深化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认识:
(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有利于转变群众的思想观念、加快泸水的文明化进程。一个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是和谐生活的最基本要求,也是反映文明化程度关键因素。可以讲,人居环境既是评价一个国家乃至一个地区富裕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从我县的实际来看,发展条件好、文明程度高的地方,比如老窝镇中元村、荣华村、崇仁村,鲁掌镇三河村、子克村等等,村容村貌普遍比较干净和整洁,人的精神面貌也比较饱满,人的思想也比较积极上进;发展比较落后的乡镇,特别是较贫困的村,村容村貌、卫生条件都比较差,人们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较差,能力和素养相对较低。这些现象,可以借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辩证的哲学关系来解释,即: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的基础,精神文明对物质文明具有反作用的作用。条件相对好的地区,不用担心吃不饱、穿不暖,对追求舒适生活等精神需求提供了物质基础,同时,其在健康、文明、向上等精神追求上的突破,对物质文明的追求提供了动力和智慧,从而实现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双促进、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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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是开启文明化进程的重要举措,开展这项工作必将引领广大干部群众转变落后生产生活观念,追求更加健康、更加先进的生产生活方式,必将为泸水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泸水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当前,从大环境看,近年来,县委、政府大力推进生态产业建设,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泸水总体上呈现了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但从小环境看,随着农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改善和生活习惯的改变,乡村面源污染越来越重。比如垃圾,乡村生活垃圾总量越来越多、种类越来越多、成份越来越多,垃圾围村、垃圾围路、垃圾围江河现象越加严重,乡镇两头都是垃圾;比如污水,目前乡村两级基本不配套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生活用水直接排入自然水体加大了环境污染;比如农药,近年来为节省劳作时间,大量使用除草剂和其他农药,每年都发生有人使用除草剂中毒的事件。这些小问题不引起重视,会引发量变到质变的转变,必将严重阻碍和制约着生态文明进程。因此,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有效遏制乡村环境污染势头,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举之措、必行之路,把乡村污染源堵住,持续长久地保护好水源、土地、空气等生存必须的资源,才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生态安全保障,为今后发展提供可持续的生存空间,才能推进促进泸水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有利于提升泸水的对外形象和品位,促进泸水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发展。城乡环境是人们在一个地方能感应到的第一道风景、第一眼印象,是一个地方形象风貌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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