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标准(DB37/T1855—2011)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 2 4.1 风险分析. 2 4.2 实施评价. 3 4.3 报告审核. 5 4.4 技术支撑. 6 4.5 作业文件. 7 4.6 内部管理. 7 4.7 档案管理. 9 4.8 检查改进. 1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济南浩宏伟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发虎、朱钰、谢家宣、吕豪智、潘国军、程永敬。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评价过程控制的具体要求,包括风险分析、实施评价、报告审核、技术支撑、作业文件、内部管理、档案管理和检查改进等八个要素。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安全评价机构依法开展安全评价活动的过程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 8001&mdash2007 安全评价通则 AQ 8002&mdash2007 安全预评价导则 AQ 8003&mdash2007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
安监总规划字[2005]177号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文件编写指南》 安监总局令 第22号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安监总规划[2009] 181号 《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规划[2009]185号 《关于建立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评价初访 The first visit for assessment 对有评价意向的评价对象开展的初次访问活动,目的是为评价项目风险分析获取相关信息。 3.2
风险分析 Risk analysis
为确保评价活动满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要求,安全评价机构对有评价意向的评价对象所涉及评价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确认其风险是否可接受的过程。 3.3
现场考察 field investigation
为了解评价对象评价范围内的具体情况,评价项目组进行实地观察、调查,收集评价对象基础资料的安全评价活动,也包括对预评价项目厂址周边环境和类比工地进行的实地调查,为下一步安全评价工作作好准备。 3.4
现场检查 on-site inspection
评价项目组按照事先编制的现场安全检查表对评价对象的安全设施、装置、设备以及安全管理状况等进行的现场全面对照检查,以便查找出生产运行中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是验收评价或现状评价中最重要的安全评价活动。 3.5
现场核查 on-site verification
评价项目组按照现场检查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对评价对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的现场审查核实,以便做出准确的验收或现状安全评价结论的安全评价活动。 3.6
记录 Records
载有证明对安全评价全过程实施控制的证据或证明性文件。
注1:记录是一种特殊文件,是在安全评价过程中不断形成的证据描述。目的是确保安全评价过程的可控性和可追溯性。每项记录要求确保要素的完整和充分。
注2:记录的保存期限,就与评价报告的时限性保持一致。
4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 4.1 风险分析 4.1.1 评价初访
4.1.1.1 安全评价机构应建立初访管理制度,制度应对初访的时机、参加人员、
初访结果的处置及初访记录等做出规定。无储存经营现状评价项目可不进行初访。
4.1.1.2 风险分析前应对评价对象现场进行初访,初访人员应包括至少一名专职安全评价师。
4.1.1.3 初访应有记录,记录包括影像记录和纸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