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会同几哦按语中心共同组织教育培训工作。
第七条 二、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公司员工由所在部门主管负责组织进行教育。
第八条 日常安全会议
一、公司安全例会每季一次由行政中心主持,公司安全主管、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分公司安全责任人参加。总结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及内部运营中安全方面综合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下季度的安全工作重点作出布置。
二、公司每年末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一年来安全生产上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布置下一年度的安全工作任务。
三、各部门每月召开安全例会,由其安全责任人主持,安全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岗位)负责人参加。内容:传达上级安全管理文件、信息;对上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存在问题;对当月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布置,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推广安全管理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在社会中已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育。由行政中心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四、各部门在日常会上要对安全工作进行分析总结,预想当前不安全因素,研究落实可行的安全控制措施。
五、安全会议和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防止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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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教育内容
第九条 新进公司职工(包括新调入人员、实习生、代培人员等)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 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小时,其教育内容: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二、本公司的性质、经营特点及安全管理(特种信息处理及设施设备安全方面)规章制度。
三、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及气体防护常识。 四、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知识。
五、本公司同类型企业的典型事故及教训及有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基础知识。
第十一条 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小时,其教育内容: 一、本单位概况,施工生产或工作特点,主要设施、设备的危险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四、以往的事故教训。
第十二条 三级(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8小时(技术、财务、结算、客服部门不少于15小时),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重要工作或具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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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岗位作业程序及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三、本岗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设备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四、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第十四条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完毕,经公司行政中心审核后,正常开展其他方面工作。
第十五条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单位的领导负责。
第十六条 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各种安全会议、广播、标语、简报、电视、播放录象等,结合公司任务需要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由项目部具体实施。 第十七条 季节性教育由各部门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 ,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八条 其他安全教育
一、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使用前,各主管部门要写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熟悉,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或产品的使用或管理工作; 二、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待岗等)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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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变动工种(岗位)时,接受单位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工作。 四、对严重违章违纪职工,由所在部门进行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不符合工作需求的给予辞退处理。
五、参加特殊区域、高危场所作业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安全教育。
第十九条 公司和项目部有关部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第二十条 对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来访的部门负责,杜绝进入公司重要区域,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接待部门责任人全部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技术中心、机房等重点部位非直接管理部门领导授权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
第二十二条 安全教育工作的考核由行政中心负责,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范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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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外部人员访问管理制度
1.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减少外来人员访问或洽谈业务对公司正常办公的影响,维护有序的内部管理秩序和良好公司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办事处,由行政中心负责制定和解释,总裁审批后颁布实施。
2.来访登记控制
第三条 所有到公司访问的外来人员必须依据来访登记表进行登记预约,未经公司相关人员确定的访客一律谢绝进入办公区域。登记表必须明确记录时间、姓名、证件名称(号码)、受访部门或人员名称、事由、来访值班员、离开时间和离开时值班员等相关信息,并在备注中说明其他需要明确或记录的事项。
第四条 与公司业务有关但不确定具体情况的人员来访时,必须及时询问来访客人身份、目的、需要咨询了解事项认真登记后,再与相关部门办公人员核实处理。
第五条 到访公司的外来人员实行谁接待谁负责的安全控制方式,需要进入办公区域的必须由受访部门安排人员陪同并控制范围,机房、财务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非检查单位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第六条 由公司副总级别以上领导带来的客户、访客一般不需要出示